说明
一、设计依据
(一)、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本施工图设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363号”文件“关于金华至丽水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执行。
(二)、设计规范
设计部分采用的技术规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公路砖石及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2-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024-85);
二、涵洞设计说明
本标段共设置圆管涵洞8道,石拱涵1道,暗盖板涵9道,根据已有道路情况,在所设置的通道内设置部分排灌涵洞。
1. 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及石拱涵。
2.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的管径为1.5m,盖板涵的跨径有2.0m、2.5m、
3.0m及
4.0m,拱涵的跨
径有2.0m,3.0m,4.0m。
3.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的管节长度主要有1.0m和0.5m两种,前者为基本管节,后者为调整
管节。
4.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基础地基容许承载力不小于100Kpa,盖板涵及拱涵地基容许承载力祥
见相应布置图。
5.主要材料:管节混凝土采用25号,中节基底采用砂砾石,端节基底采用浆砌片石;螺
旋形主钢筋采用Ⅰ级钢筋。钢筋混凝土暗盖板涵盖板采用40号混凝土,台身混凝土采用20号,基础及涵洞铺砌采用15号混凝土。石拱涵拱圈材料采用7.5号浆砌块石(30号),帽石采用5号砂浆粗料石(30号),台身、侧墙及基础采用5号砂浆片石(25号),护拱采用5号砂浆片石(20号)。
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圆管涵
(1)预制管节建议采用离心旋转成型的工艺,工厂集中预制或向水泥制管厂订制。
(2)管基砼可分为两次浇筑,先浇管底以下部分,此时应注意预留管壁厚度及安放管节坐浆砼2~3厘米,待安放管节后再浇管底以上部分,并应保证新旧砼的结合以及管基砼与管壁的结合。
(3)当洞顶填土厚0.5m~1.0m时,管顶路基及管身两侧,在不小于两倍孔径范围内,应用
含灰量9%的石灰土每10cm一层,分层夯实,使密度达到石灰土最佳含水量的90%,或用天然级配砂石料保持最佳含水量每10cm一层,分层夯实,相对密度应达到95%。
(4)施工过程中,当涵顶厚度小于0.5米时,严禁任何重型机械和车辆通过,以免将圆管碾
坏。
(5)涵洞全长范围设沉降缝3~4道,其位置以设在路基中部和行车道外侧为宜。
(6)管涵基底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必须注意平整,砂砾垫层必须均匀、密实。管节在预制、运输、存放时,应注意轻放,堆放底面应平整,使受力均匀,以免管节开裂。
(7)管节在对头拼结时,填塞缝隙的麻絮,上半圈应从外往里填塞,下半圈应从里往外填塞。
2. 盖板涵
(1) 设计要求承载力见相应布置图,如设计要求承载力与实际有出入时,请与有关部门联系
斟情解决。
(2) 上下部连接可将台墙高度砌筑到盖板支点处的顶面,使盖板与台墙顶紧,起支撑作用。
(3) 上下部采用栓钉连接,钉孔位置要一并考虑。栓钉可用盖板的主筋制作,栓钉长度为盖
板厚度加台帽厚度。每块盖板在预制时端部各预留一个钉孔,盖板安装后在每一个钉孔中插两个栓钉,再用20号小石子砼填满捣实。
(4) 预制板必须在砼达到设计强度70%后,才能脱模、移运和堆放,涵身两侧填土应在盖板端
缝及涵底铺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进行,应分层夯填,不得采用大型机械压实,更不能只在一侧夯填,必须两侧同时对称进行。
(5) 涵洞的沉降缝每隔4~6米设一道,沉降缝必须贯穿整个断面(包括基础),缝宽1~2
厘米,沉降缝应用沥青麻絮或其他有弹性的防水材料填塞。
(6) 凡地基土质发生变化,基础埋置深度不一或基础地基的压力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基础填
挖变化大,基础填挖交界处,均应设沉降缝。
3.石拱涵
(1)涵洞的进水口、出水口、洞身与一字锥坡洞口的建筑应设缝隔开,缝宽2~3厘米,并填
以沥青麻絮或其它不透水材料。
(2)涵洞内及两端的沟床,宜进行铺砌以防冲刷。一般情况,上游至少须在端墙(或溜坡)范围
内铺砌,下游至少铺砌出端墙外的3~5米或者按冲刷情况自定。
(3) 浆砌时,其拱圈的受力面砌缝应尽可能的作辐射状和垂直于拱圈的轴线。
(4) 设置在岩石上的基础,应清除风化层,如遇风化层较厚,清除较为困难时,亦可将基础
设置在风化层中。
(5)涵洞在顺水流方向每隔4~6米设置沉降缝一道,沉降缝贯穿整个断面,缝宽1~2厘米,一般缝内填塞黏土胶泥,外用砂浆抹平,有条件时可用麻絮浸沥青填满全缝,坚实的地基(如岩石等)上可不设沉降缝。
(6)凡地基土质发生变化,基础埋置深度不一或基础地基的压力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基础填挖变化大,基础填挖交界处,均应设沉降缝。
(7) 拱圈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号的70%时,方可拆除拱架,但必须达到设计标号后方可进行填土。
(7)涵洞台后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宜大于30厘米,压实度不宜低于90%,压实范围为1~2倍填土高。
4.涵洞工程设计表中的路基设计高若与路基设计表中不符,应以路基设计表的值为准;涵底设计高、涵位、角度等若与实际不符,施工中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涵洞斜角为路线前进方向与水流法线所夹的锐角,右侧夹角为正,反之为负。
本说明未及部分应遵照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8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