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作业指导书
1 施工准备:
1.1 测量放线:工区测量组按设计放出涵洞走向线、起止点及施
工高程控制桩,并向施工队交桩(施工队必须妥善保护各测量桩点,保证其在施工过程中不移位或丢失)。
1.2 备料:施工队按照技术交底选购经工区认可的合格的原材料,
并主动送样至试验室检验。
1.3 平整场地:施工队按照测量组交桩,于工程开工前将涵洞周
围杂物清除并平整场地,以利于堆放工程材料及施工。
2 涵洞施工
2.11 挖基:按照测量交桩,开挖出涵台基坑,基坑开挖后暴露时
间不宜过长,若不能够及时砌筑基础,基坑开挖时基底应预
留5cm 土石,等基础砌筑前挖除。
2.2 盖板涵
2.2.1 砌筑涵台基础:基础应选用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砌筑。砌筑基础的第一层砌块时,如基底为岩层,应先将基底表面清洗、湿润,再坐砂浆砌筑;如基底为土质,可直接坐浆砌筑。砌筑上层砌块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块。砌筑工作中断后恢复砌筑时,已砌筑的砌层表面应加以清扫和湿润。各砌层的砌块应安放稳固,砌块间应砂浆饱满,粘结牢固,不得直接贴靠或脱空。砌筑时,底浆应铺满,竖缝砂浆应先在已砌石块侧面铺放一部分,然后与石块放好后填满捣实。砌筑砂浆应随伴随用,保持适宜的稠度,一般宜在3~4h 内使用完毕;气温超过30℃时,宜在2~3h 内使用完毕。在运输过程中或贮存器中
发生离析、泌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砌块在使用前必须浇水湿润,表面如有泥土、水锈,应清洗干净。
2.2.2 洞身铺底:铺底前基面必须夯实、整平,片石大面向下满铺后
用砂浆灌缝,并在大缝中镶以小石块,最终以砂浆找平,个别突出岩块应加以修凿。
2.2.3 涵台身砌筑:台身应分层砌筑,或按沉降缝或伸缩缝位置分段
施工,但两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一般不宜超过1.2m,各段水平砌
缝应一致。台身砌筑每层石料高度应大致一律。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行列,然后砌筑里层,外圈砌块应与里层的砌块交错连成整体。砌体里层应砌筑整齐,分层应与外圈一致,应先铺一层适当厚度的砂浆,再安砌石块和填塞砌缝。砌体外露面应进行勾缝,并应在砌筑时靠外露面预留深约2cm 的空缝备作勾缝之用;砌体隐蔽面砌缝可随砌随
刮平,不另勾缝。砌体外圈定位行列和镶面块石应丁顺相间或二顺一丁排列,砌缝宽度不大于3cm;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小于8cm;砌体里层平缝宽度应不大于3cm;竖缝宽度不应大于4cm。
2.2.4 盖板施工:盖板施工前,应在台帽及涵台顶面铺设厚度不小于
1cm 的油毛毡垫层。盖板钢筋应提前加工好后在现场绑扎成型。混凝土所用材料均应在工区指定地点购买,并主动送样至试验室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盖板混凝土的现场浇注施工,宜连续进行,避免施工接缝;当涵身较长时,可沿长度方向分段进行,接缝应设在涵身沉降缝处。混凝土应在现场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配料计量应准确,搅拌时间不小于2.5min。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并对支架、模板和钢筋进行检查,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混凝土按板厚一次性浇注成功,采用插入式振动器震捣,振动器每次移动间距不应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 倍,并应与模板保持5~10cm 的距
离,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边振动边徐徐提出振动棒;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及钢筋。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浇注混凝土期间,应专人检查支架、模板和钢筋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详细填写施工记录。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2.2.5 拆除模板及回填土:涵洞完成后,当盖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
标号的70%时,方可拆除模板,达到设计标号后,方可回填土;在模板未拆除的情况下,盖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时,方可回填土,但在盖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后,方可拆除模板。涵洞处路堤缺口填土应从涵洞洞身两侧不小于2 倍孔径范围内,同时按水平、对称地按照设计要求的压实度填筑,夯(压)实。台背填土应选择含水最佳的透水性良好的砂砾石或砂质土壤,保证内摩擦角不小于35°。
2.2.6 砌筑洞门:涵洞洞门应与洞身分开砌筑,中间设置沉降缝,缝
宽1~2 ㎝,填以沥青麻絮。(其砌筑要求同洞身)
2.3 圆管涵:圆管涵基础施工要求同盖板涵,基础上应设置管座,
其顶面弧形面应能够与管身紧密贴合,使管节受力均匀。涵洞管节采用外购预制管节,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撞措施,预防管节损坏。管节安装应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必须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对插口管,接
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并安装特制的胶圈或用沥青、麻絮等防水材料填塞,不得有裂缝、空鼓、漏水等现象。
3 质量标准
3.1 盖板涵
3.1.1 各部尺寸允许偏差,参见表1;
盖板涵允许偏差(mm) 表 1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明 涵 20
1 轴 线 偏 位
暗 涵 50
2 流 水 面 高 程 ±20
3 长 度 +100 -50
4 跨 径 ±20
明 涵 ±20
5 顶 面 高 程
暗 涵 ±50
3.1.2 涵身顺直,涵底铺砌紧密平整;
3.1.3 进出水口与上下游沟槽连接圆顺,流水畅通。
3.2 圆管涵
3.2.1 各部尺寸允许偏差,参见表2;
3.2.2 管身顺直,进出水口平整,无阻水现象;
3.2.3 帽石及一字墙或八字墙平直、无翘曲现象。
管涵允许偏差(mm) 表 1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备 注
1 轴 线 偏 位 50
2 流 水 面 高 程 ±20
3 涵 管 长 度 +100 -50
4 管 座 宽 度 ≥设计 包括基础
5 相邻管节底面错口(应下游低于上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