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杰普通话如何成为官⽅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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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49年的政权⿍⾰,“国语”⼀词的命运也随之改变。不过,中华⼈民共和国成⽴初期,新政权忙于解决各种重⼤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语⾔⽂字问题并未被提上桌⾯,“国语”⼀名仍使⽤了相当⼀段时间。1949年8⽉,黎锦熙在北平“中国⽂字改⾰协进会”上发⾔,提出应⾸先把汉字改⾰运动放在“解放以来”所⾯临的“新民主主义的各种实际建设问题”中思考。他的基本观点是:“中国⽂字改⾰是属于国语的;是不变更本国民族的语⾔,⽽但改⾰这种表达本国语⾔之传统的⽂字符号”,因为“国语是民族的,它正在独⽴的发展;但汉字却是封建的,它阻碍⽂化的前进”。这⾥他特别强调,“现在⼜有⼀般⼈对于国语发⽣了误解,把国语这个名词的界说,限制在过去‘国语统⼀’这种偏向的范围”。然⽽,“‘国语’这个名词,正和国旗、国徽、国歌⼀样,内容可变⽽名称是不变的”。*显然,曾经和左翼⼈⼠打过笔仗的黎锦熙审时度势,想靠修改国语的“内容”来延续国语这⼀名称,但看其具体论述,其实仍是延续了前⼀年确⽴下来的五层次说;甚⾄将语⾔和⽂字区别开来,指责后者阻碍了前者的进步,也仍是三⼗年前的旧说。⾄于其宣传的⽂字改⾰,此时则确实已转向了拉丁化新⽂字。
但经历过中国字拉丁化运动和国语运动论战的⼈们,私下⾥对于“国语”⼆字是否仍旧可以使⽤,颇感犹豫。1952年,王均(1922—2006)在⼀篇⽂章中说,“也许有⼈不喜欢‘国语’这个名词,因为它曾是国民党嚷
嚷了⼆⼗多年⽽未见成效的‘政策’之⼀”,但他⾃⼰是喜欢的。他辩解道,我们反对的只是强迫⼈民放弃⽅⾔和⾃⼰民族语⾔的“反动政策”,“⽽不是反对语⾔的统⼀”。因此,“国语”这个词还是可以⽤的。*1953年,俞敏提出:标准语问题“⽬前虽然没有公开讨论,可是在写⽂章的时候、教书的时候、讨论语⽂问题的时候,⼈们也⽼把这个概念给夹带进去:有⼈管它叫‘标准⾳’,有⼈管它叫‘普通话’,等到⼀举例的时候,还是举那⽼国语——北京话。既然⼤伙⼉可以偷偷的谈,为什么不索性公开提出来⼀块⼉研究研究呢?说真的,现在咱不光需要标准⾳,并且需要⼀种经政府明令推⾏全民公认的标准语”*。显然,左翼⽂化⼈对国语的批判,仍是⼈们记忆犹新的掌故;在官⽅未正式表态之前,⼀些敏感的⼈⼠对于“⽼国语”是否可以沿⽤,实有疑虑。
事实上,在这篇⽂章发表前后,对标准语问题的讨论已经展开,占主流的是两⼤意见,⼀是采⽤北京话,⼀是采⽤“普通话”。*后者显然受到“⼤众语”和“拉丁化”讨论的影响。有⼈指出:“普通话”就是“在⼤都市的码头上、公共机关企业中、⼤学校⾥、解放军部队⾥、全国或⼤⾏政区和省级的各种会议中演讲或者交谈⽤的语⾔”。*从表述上看,这⼀观点很明显是在瞿秋⽩、鲁迅论点的基础上增益⽽成的。俞敏则反对采⽤普通话,他甚⾄认为这个概念“根本就是唯⼼论的产物,正跟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学者们提出来的‘正常⼈’⼀样,是不合科学的”,盖各地⼈所说“普通话”都不同,“简直⼀个⼈⼀个样⼉,究竟拿哪⼀种作标准呢?”相反,北京话则有标准可循——这说法其实颇像当年的张⼠⼀。俞敏当然知道“⽼国语”就是因此受到批判的,故赶紧声明:“现在谈国语,先得把早先那个认为推⾏国语是⽤某地⽅的语⾔,征服别地⽅的语
⾔的谬见打消。”*显然,不论持哪⼀种主张,当年的左翼语⽂运动都起到了⼀定的指⽰作⽤,使论者有意识地避开⼀些理论暗礁。
语⾔学家俞敏
在民族关系问题上,这次讨论更直接承袭了左翼语⽂运动的论点。如前所述,当年的讨论就受到苏联民族⽂化政策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初,“苏化”之风更烈,斯⼤林关于民族和语⾔的理论都被视为经典。⼀位苏联学者转述斯⼤林的观点,认
为“语⾔的交配”最终会导致“两种可能的结果:⼀种是胜利的民族终于使被征服的民族屈服,同化政策贯彻到底,被征服的民族语⾔完全从地⾯上消失。另⼀种是被征服民族能够摆脱同化者的压迫,恢复⾃由,因此,⾃然也就摒弃了征服者的语⾔”。在⽆产阶级政权中,“民族压迫将被最后消灭”,这是⼀个“被压迫的民族及民族语⾔发展的繁荣阶段”。*在这种风向下,对于
在⽆产阶级政权中,“民族压迫将被最后消灭”,这是⼀个“被压迫的民族及民族语⾔发展的繁荣阶段”。*在这种风向下,对于⼤汉族主义的批判成为讨论中的⼀个主旋律。有学者指出:少数民族如果没有“发展其语⾔⽂字,保持或改⾰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由”,则“各民族⼀律平等”的许诺“便成了空洞的条⽂”。*事实上,后来官⽅之所以采⽤“普通话”这⼀说法,主要的考虑就是民族平等这⼀因素。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尽管⼀直有⼈主张,应将“普通话”的名称改回“国语”,但都没有被官⽅所接受。*
在这种情形下,论者在使⽤“共通语”“标准语”等概念时,⼀般都会加上“民族”“汉族”⼀类词头,⽽“国语”⼀词亦免不了受⼈质疑。有读者致函《中国语⽂》编辑部询问:“汉语是否已经形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语?如果已经形成,是否可以称为国语?”编辑部答道:“少数民族⼀般都有⾃⼰的语⾔”,故不能说汉语是中华民
族的“共同语”;“不过,在各民族之间的交际上,汉语是最重要的交际语⾔”。对于“国语”⼀名,编辑部提出:
“国语”⼀词在解放前后曾通⽤过。解放以前⽤“国语”的名称,是有⼈为地统⼀⽅⾔的打算,在少数民族地区,当时的反动统治者也实⾏过强迫少数民族同胞学习和使⽤“国语”,企图从语⾔⽂字⽅⾯同化他们的政策。这都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是⾏不通的。如果“国语”⼀词不包括上述反动统治者们的所谓的意义,那末,叫汉语(具体说,是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标准语)为国语也不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在国际交往中,在外交会议上都是使⽤“汉语”的。①
就是说,只要不是为了强迫和消灭少数民族的语⾔,“国语”⼀词是可以成⽴的。其实,虽然国民政府没有积极⿎励少数民族发展⾃⼰的语⽂,但其国语政策也并⾮“强迫性”的。当然,对于新政权来说,这⼀辨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与旧政权加以区隔。“国语”早已受到左翼⼈⼠的指责,此时⾃然更成为⼀个可疑名词。
青年黎锦熙
出于同⼀压⼒,黎锦熙再次修改了对“国语”的界定。1955年,在⼀篇总结汉语“分化”与“统⼀”过程的⽂章中,他以夹注⽅式否定了“国语”的语义合理性:“《国语》在上古是⼀部书名,意思是‘列国的故事’;中古倒成了统治者的‘外国语’的⾼贵称呼。……但是中国从来不把汉语叫做‘国语’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字头词语都遭到此命运,“国旗”“国徽”“国歌”等词汇依然存在,⽽且事实上也有⼈以此为理由,要求把“普通话”的称呼恢复为“国语”。但颜逸明专门指出:“语⾔是民族的,汉民族共同语虽然可以作为我国各民族的代表,但民族不等于国家,把‘国语’之‘国’与‘国旗、国徽、国歌’之‘国’等同起来是⽋妥的。‘普通话’是普遍通⾏之话语,既通俗⼜不会混淆国家与民族的概念,岂不更好?”这⾥很明确地将“国”字头的词汇分为对应于“国家”与“民族”(汉民族)的两类,将此问题揭⽰得⾮常清楚。
不过这并⾮因为汉⼈“谦虚”,只是“统治阶级放弃⼝头语”,⽽只顾了“抓紧书⾯语(汉字),⼀直在宣扬‘天下同⽂⼀统’”的缘故。
不过这并⾮因为汉⼈“谦虚”,只是“统治阶级放弃⼝头语”,⽽只顾了“抓紧书⾯语(汉字),⼀直在宣扬‘天下同⽂⼀统’”的缘故。“‘国语’到清末才是指着汉语的标准语说的,其实也就是套⽤⽇本造的汉字名词,⼜幸亏当时清代的民族语叫‘国书’不叫‘国语’,所以不相冲突,勿庸避免。”*抛开最后这句明显的错误不谈,黎⽒急于同“昨⽇之我”划清界限的⼼态跃然纸上。
但这次讨论也不能看作20世纪三四⼗年代左翼语⽂运动的再版。在⼀些关键问题上,此次讨论甚⾄有“倒退”嫌疑。⾸
先,“标准语”的概念重新被启⽤。王⼒提出:“没有⼈怀疑标准语的必要性。”他还把标准语和“民族共同语”做了区分,强调前者是“加了⼯和规范化了的民族共同语”。在此意义上,他认为“普通话”和“标准语”是“互相排斥的两个概念”:“我们提倡标准语,就不可能同时提倡以⽅⾔融合为定义的普通话。”其次,北京话再次被提名作为语⾔标准。王⼒认为:“汉族标准语应该拿北京话做基础。”*周祖谟(1914—1995)也说,“普通话不指明地域是不对的”,因为这“很容易被⼈误会为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标准语是有“规范性”的:“我们说要以⾸都语做标准语,就是在语⾳、词汇、语法上都以⾸都为准则,因为它有⼀定的规范可以遵守。”*鲍明炜(1919—2007)则强调:“汉民族共通语的语⾔集中的⽬标是北京话,这个趋向是客观条件所决定的,不是我们的意志所能决定的。”*最后,瞿秋⽩给“普通话”下的那个“⽆产阶级”化的定义,已⽆⼈提及——这⾥的⼀个重要背景是斯⼤林《马克思主义与语⾔学问题》⼀⽂的发表。此前,在苏联学术界占权威地位的马尔的观点认为语⾔是有阶级性的。*前边多次提到的瞿秋⽩等⼈的看法,就是这⼀学说的翻版。*但是1951年,斯⼤林却连续发表讲话,强调语⾔的“全
民”性,认为“‘阶级语⾔’是不存在的”。*这⽴刻被中国语⾔学界奉作圭臬。王⼒就庆幸地说:“正当咱们打算学习马尔及其‘学⽣们’的语⾔‘新学说’的时候,斯⼤林告诉咱们‘此路不通’,防⽌了咱们⾛上这⼀段弯路。”*《中国语⽂》编辑部强调:语⾔“是⼀视同仁地为社会所有阶级服务的。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它才能够存在
和发展,为全民所共⽤”,否则就只能成为“同⾏语”,
⽽“不再成为有效的社会交际⼯具”。*“普通话”如果只是“⽆产阶级”的语⾔,其⽣命⼒⼜在何处?*
1955年,官⽅对标准语问题的讨论做了总结。10⽉19⽇,教育部部长张奚若(1889—1973)在全国⽂字改⾰会议上做了《⼤⼒推⼴以北京语⾳为标准⾳的普通话》的报告,提出“汉民族共同语”是“普通话”。他解释道:“‘普通’在这⾥是普遍、共通的意思,⽽不是平常、普普通通的意思。”张奚若强调:“教普通话,学普通话,都是为了祖国更进⼀步的统⼀和发展,为了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光荣伟⼤的事业”,因⽽是“⼀个严肃的政治任务”。*之后,推⼴普通话的宣传⼯作迅速展开,有关政策也陆续发布。全国⽂字改⾰会议通过了推⼴普通话的决议。10⽉25⽇,中国科学院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10⽉26⽇,《⼈民⽇报》发表《为促进汉字改⾰、推⼴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努⼒》的社论;11⽉,教育部发布推⼴普通话的指⽰;次年2⽉,国务院也发布了同样的指⽰。从此,“普通话”成为官⽅正式确定的汉语“标准语”名称。
20世纪三四⼗年代的左翼语⽂运动为“普通话”⼀名的确⽴奠定了基础,但今⽇所谓“普通话”也做了⼀个最关键的修改:按照官⽅权威解释,普通话“以北京语⾳为标准⾳、以北⽅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话⽂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与国民政府颁布的“国语”实已⽆甚差异,其中“以北京语⾳为标准⾳”和“以典范的现代⽩话⽂著作为语法规范”尤其受到当年左翼⼈⼠的反对。这种修正,与政治形势的变化和斯⼤林的语⾔理论都有关系。就后⼀因素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到,左翼⽂化⼈那种通过⽅⾔⾃然融合形成共通语的主张就来⾃马尔,⽽这正是50年代以后的斯⼤林语⾔理论所反对的。*
虽然如此,官⽅仍选择了“普通话”,⽽废弃了“国语”概念,显然主要出于象征性的考虑,也就是要体现出对三四⼗年代左翼语⽂运动的继承。有意思的是,在官⽅表述中,普通话的历史同样被追溯到官话。张奚若说:“明、清两代,以北⽅话为基础⽅⾔、以北京语⾳为标准⾳的‘官话’随着政治的⼒量和⽩话⽂学的⼒量传播到各地,⼏百年来这种‘官话’在⼈民中⽴下根基,逐渐形成现代全国⼈民所公认的‘普通话’。”“官话”前的定语,和加在“普通话”前的定语完全相同,“普通话”因此成为“官话”的正宗嫡传。同时,他也指出:国民政府时期的“国语运动”虽“在汉语规范化的进程中也起了⼀定的作⽤,但是成就终究不⼤”。*《⼈民⽇报》的社论也说:明清以来,“官话”成为“⽅⾔区之间的交际⼯具”;20世纪“接⼆连三”的语⽂运动,如“国语运动”、⽩话⽂运动、“注⾳字母”运动、拉丁化新⽂字运动,“反映了汉民族共同语以书⾯语和⼝语的统⼀形式在加速形成的事实,‘普通话’这名称逐渐代替了‘官话’,也正是由这种事实决定的”。*他们都在强调普通话的历史依据,但也都直接把“普通话”与“官话”连接起来,⼏乎完全⽆视“国语”的存在(即使提到,也是使⽤加引号的“国语运动”)。因此,普通话虽与国语实际⾮常近似,但作为⼀个被刻意选择的名相,它代表了⼀种新的政治认同,也代表了与“他者”做出区分的努⼒:形式背后有实质的内容。
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