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物辩证法围绕现实与梦想小短文
辩证唯物主义包括辩证法与唯物论,唯物论比较熟悉,所以相对陌生的是辩证法。在中医里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特点,但此处两个“辩证”完全不同,不仅含义不同,用字也不尽相同。
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关键点。再者就是有五对基本范畴,它们分别是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
这五对基本范畴体现了同一个特征那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即矛盾规律。辩证矛盾有别于逻辑矛盾,它虽称之为矛盾,但在逻辑上并不矛盾,这是它的本质特点。以前也听说过“矛盾”这一概念,但我们通常所说的矛盾应该还是逻辑意义上的矛盾吧。
除了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里还有两个规律,即量变质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很好理解,就如同我们常说“由量变到质变”、“没有量的积累就没有质的改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
在这个规律里还有一个哲学范畴,那就是“度”,度便是量变与质变之间的界限。关于度的另一个要点便是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会把握度,太过或者不及都不是十分合适。
相较于我们比较熟悉的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更为陌生一些。之前不太懂为啥一定要否定两次,否定一次也是一种发展啊。
直到近期的一件攸关未来的选择的事儿,在我曲折的心理历程后,我似乎懂了否定之否定的含义及意义。
最近自己遇到一个需要做选择的事儿,两个选择游移不定。最初坚定的选择了A,但因为某些原因又更偏向于B,因此有些拿不定主意,两者都各有优劣,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最终,我还是又回到了A选择,这不是勉强为之,而是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而当心再次偏向A选择后,我才发现原来之前对B的某些理解是片面的、错误的。
依据否定之否定规律,当我的意向回到A选择,并不意味着我又回到了原点,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某些想法已经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对这件事思虑更加周全,思想更成熟了。
而新事物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否定之否定中产生的,这就是发展的规律。
随着这几日的学习,从最初的抗拒,到如今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逐渐发现马原的乐趣所在,现在感觉学习这回事也挺有意思。或许有些理解可能并不正确,但也是进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