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社会理想与共同理想的差异
要理解社会理想与共同理想,我们不得不先说说理想了。理想(Ideal)一词源于希腊文Idea,原意为“表现”、“观念”。理想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是人们对于未来奋斗目标的观念预见和构想。有学者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实质上“理想与现实”、“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区别。动物只生活在一个没有意义的自然世界和物理世界中,而人却生活在一个理想世界和意义世界中。这在于人能发明、运用各种“符合”,在观念中构想出他们所需要的“理想世界”。从主体上看,人的理想可划分为:个人理想,集团理想,阶级理想,社会理想,人类共同理想等。现在我们重要研究其中的社会理想和共同理想。
首先看两者的产生和内涵吧。人类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上都期盼一种更加美好、更加理想的生活,在不同程度上构筑了形形色色的社会理想,社会理想作为一种观念,不仅是认识的结果,也不仅是预见的结果,而是观念地建构与创造的结果,是一种价值构建与观念创造。因此,在其基本内涵上,社会理想是人们对自身与社会关系发展未来美好前景的展望与构想。它以对社会现实的不满足和否定性评论为前提,包含着对发展中的未来需要的积极预测,
从真理性与价值性、客观规定性与主动创造性结合上,形成以解释社会生活,指导和规范人们实际活动为主要内涵的未来社会理想模型和实现它的最佳途径。它集中体现了人类所独有的对理想世界的超前建构、主动创造和锐意追求。而共同理想的提出来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体现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集中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现阶段全国人们的奋斗目标和精神动力。因而共同理想指作为社会共同意识的理想,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并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看两者的形成和演变吧。前面就说了形态各异的社会理想出现在各个历史时期,根据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与人们历史的把握社会的特殊方式相对应,社会理想的演变大致区分为神话的、经验的、宗教的、理性的和人本的几种历史形式。神话形态是人类最初的对世界的理解方式和把握方式,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和思维力的不发达,神话般的社会理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经验是人类社会自我认识的第一种自觉形式,这是在人们不断适应社会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以此来认识、评价社会,并构建和创造社会的未来;马
克思曾肯定宗教也是人观念的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这与经验不同,它是一种幻想和观念表达的是人们对善、美和理想的模糊不清的渴望;理性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方面是相对感性的人类特有的一种本质力量,另一方面是一种价值尺度和衡量标准,这样理性作为思维能力和价值尺度的统一,应用于一定的社会个体就会更完善化,更精确化;人本主义是一种与理性主义相对立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它主张一种与传统理性不同的理性,要求人们从两种不同的思维把握世界。再来看共同理想,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经过逐渐的发展,有了共产主义,这当然属于最高理想;更应注意的是,发展到当代,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都应当鼓励和支持,这就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思想,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更贴近与我们的实际国情,贴近我们的共同利益。
再看看两者的特点吧。社会理想大致有五个特点。一、超前性。社会理想作为一种社会认识,既根源于社会现实又高于社会现实。这就是说,社会理想首先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它的产生深深地植根在社会现实的土壤中。但是社会理想决不是对现实社会的简单的模写
和反映,列宁在指出理想对现实的反映时,在“反映”之前冠以“某种”这一限制词是有特殊意义的,即理想是对现实的超前性反映。所谓超前,是指社会理想对社会现实的反映,超越了当下社会现实的实际发展。二、创造性。社会理想的超前性使其在构成中必然包含着预测和预见,但它所包含的对未来社会的预测和预见绝不是社会的自然发展过程在未来自然而然所能达到的状态,而是加入了人的自觉能动创造后所能达到的社会未来“应该是什么样”或“可能是什么样”的目标,因此,社会理想更是一种建构性和创造性观念。三、价值取向性。在由人的活动所构成的世界中,人与世界形成了新的关系,外部世界不仅是被改造的、被反映的对象,而且成为满足人需求的对象。人是为改造世界才去认识世界,又以满足人自身的需要为目的。所以,归根结底来说,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一个认识价值、追求价值的过程,而人的活动便是社会理想的完美体现。四、批判性。社会理想的构建本质上是一种对于社会现实的批判性认识活动。它虽然以现实性为根基,但“并不是根据纯粹的现实性来思考。如果不扩大甚至超越现实世界的界限,它们的思想就不能前进哪怕一步”。因此,观念的构想社会未来,不是也不能满足于或停滞于对现实社会的了解和理解,更需要的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精神和科学的批判性分析。五、规范性。就人与世界的关系而言,人并是不像动物那样生活在或多或少是由他们的天生结构所完全决定的世界里。对人来说,
这个世界并非是简单地被改定,世界不会自动满足于人,这个意义上,人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社会将成为什么样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自己设计自己,自己规范自己,并以此为依据去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人们对于社会理想的规范就完全依赖于人。就我国而言,共同理想已经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理想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现实性与超越性的有机统一。一方面,理想需要植根于现实,具有在现阶段或不远的将来可以实现的现实性;另一方面,它又要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现实,要有对更高阶段的未来社会的前瞻性表达和目标性诉求,否则就不能引导人民和社会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既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体现了现实性与超越性的有机统一。二是整体性与个体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整体意志的表达,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同时它不是超然于个人而存在的,而是与社会中的各个成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通过无数个人来表达的,并具有一定的个体差异性。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得到广泛认同,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成为公民个人意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