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参数
铁塔地基土以花岗岩等岩石地基为主,但因岩层破碎,按强风化硬质岩石的物理力学指标取值。根据地区经验,岩层重度2.2KN/m³,承载力特征值为600KPa,内聚力20KPa,内摩擦角35°,上拔角按38°考虑;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取值100KPa,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取值为7000kPa。
二、基于冻土的基础深度要求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G,康定为季节性冻土区,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为0.8m。
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3.4.3: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基中的桩基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端进入冻深线或膨胀土的大气影响急剧层以下的深度应满足抗拔稳定性验算要求,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2 为减小和消除冻胀或膨胀对建筑物桩基的作用,宜采用钻(挖)孔灌注桩;
3 确定基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除不计入冻胀、膨胀深度范围内桩侧阻力外,还应考虑地基土的冻胀、膨胀作用,验算桩基的抗拔稳定性和桩身受拉承载力;
4为消除桩基受冻胀或膨胀作用的危害,可在冻胀或膨胀深度范围内,沿桩周及承台作隔冻、隔胀处理。
三、基于抗压的深度要求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3.5条,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下式估算:
(5.3.5)
式中——桩侧第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表5.3.5-1取值;
——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表5.3.5-2取值。
根据最终验算,任何深度均应该能达到要求。
四、基于抗拔的深度要求
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Ⅲ抗拔桩基承载力验算:
5.4.5 承受拔力的桩基,应按下列公式同时验算群桩基础呈整体破坏和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承载力:
(5.4.5-1)
(5.4.5-2)
式中——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基桩拔力;
——群桩呈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本规范第 5.4.6条确定;
——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本规范第5.4.6条确定;
——群桩基础所包围体积的桩土总自重除以总桩数,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基桩自重,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对于扩底桩应按本规范表5.4.6-1确定桩、土柱体周长,计算桩、土自重。
5.4.6 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及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取值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进行。
2 如无当地经验时,群桩基础及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载力取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5.4.6-1)
式中 ——基桩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桩身周长,对于等直径桩取;对于扩底桩按表5.4.6-1取值;
——桩侧表面第层土的抗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可按本规范表5.3.5-1取值;
——抗拔系数,可按表5.4.6-2取值。
表5.4.6-1 扩底桩破坏表面周长
注:对于软土取低值,对于卵石、砾石取高值;取值按内摩擦角增大而增加。
表5.4.6-2 抗拔系数
土类 | 值 |
砂土 | 0.50~0.70 |
黏性土、粉土 | 0.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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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桩长与桩径之比小于20时,取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