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古镇的旅游开发模式与方案简论
作者:王晨
来源:《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通过佛堂古镇的现状及分析,开发模式及其优点和发展导向,作进一步阐述。
关键词:佛堂古镇 现状及分析 开发模式及其优点
一、中国古镇建设主要开发模式现状及分析
目前,中国古镇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典范根据政府的参与程度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政府主导型,即政府运用掌握的城市规划审批权力对古镇旅游开发进行宏观的管理,开发资金的投入主要依赖地方财政,但是对公共设施的投入引入相关的市场机制,对游客收取一定的费用,对具体的旅游开发项目不做具体的干预。丽江大研古镇旅游开发属于这种模式的代表,这种模式的适合于是旅游资源丰富,知名度高且传统风貌保存良好的古镇,缺点是过度商业化导致的文化冲击,人文丧失。二是经营权出让模式,即地方政府管辖范围
内的旅游景点开发出来后,通过出让旅游开发经营权的方式,吸引投资商介入古镇旅游开发,由投资商根据自身优势,结合市场需要对外融资,继续古镇旅游开发进程,政府只在行业宏观层面上对投资商进行管理,这一模式的代表是湖州南浔镇。这种模式的适合于旅游资源较丰富,具有较多的客源腹地但是政府缺乏足量的财政资金支撑用于古镇开发和建设的古镇,缺点同样会带来过度商业化,同时还伴随着政府主导权的丧失带来的古镇原真性的破坏。三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公司模式,政府成立相应的旅游开发项目公司,相关资产以政府财政划拨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或者以资产作价形式出资,拥有相应的股权),项目公司以政府组织注入的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获得的资产用于古镇旅游项目的开发,所有者拥有项目公司相应的股权,绍兴乌镇即属于这一模式。该模式适合于旅游资源较丰富但是地理区位一般开发具有一点的难度的古镇,缺点是规划操作难度较大,市场化运作成本较高,需要政府的充分授权以保障开发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