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一、东部地区 |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2017.6 | 先进制造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 | 租赁2000㎡以上、不少于5年,前三年按照50%、40%、30%进行补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 办公用房补贴 租赁或购买 200万-600万 | ||||||
广东省广州市 | 2017 | 正增长,20%,最高5000万元 | ||||||||
福建省泉州市 | 2017 | 增值税十年奖励25% 所得税十年奖励35% | ||||||||
二、京津冀地区 | ||||||||||
山东省安丘市 | 2014 | 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三免二减半 | 按上缴土地出让金扣除成本后,给予最低50%补助,最高零低价 |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 2017.5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二减半 | 符合条件重点工业项目,按不高于土地出让价60%给予补助 | 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的3%给予补助 | 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项目入驻标准厂房的给予3年房租补贴 | 提供以土地、资金、厂房参股方式支持 | ||||
河北省衡水市 | 2017.7 | 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购买高端设备的,按照设备总价的2%-5%补助 | 融资租赁设备的,给予租赁费基准利率补助3年 | 代建基础设施,企业产生税收起五年回购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三、长江流域 | ||||||||||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 | 2017.6 | 各项税收三免二减半 | 按土地出让价款的60% 分2次给予补贴 | 因还贷造成资金紧张的可申请县财政过桥资金 | ||||||
湖北省孝感市 | 2017.7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二减半 | 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价款50%给予补助 | 对新引进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的,不超过固定资产3%标准补助,最高5000万元 | 投资2000万以上租赁标准厂房,租金前三年免收、后两年收50% | 年税收2000万以上,按照运输费的5%奖励三年,每年不超100万元 | ||||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 2016.11 | 增值税前三年50%,后两年25%;所得税前三年100%,后三年80% | 项目投资、上缴税收达到约定金额后,给予土地出让金60%-70%扶持 |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 | 2017.8 | 增值税前三年50%,所得税三免二减半 | 项目投产后,对厂房、基础设施投资的4%、生产性设备的7%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 | 年纳税300万以上,给予最高50万贷款贴息;县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按以上项目首次中介服务收费全额 补贴 | |||||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 | 2017.3 | 增值税三年50%, 所得税三免两减半 | 挂牌起始价120元/㎡ | 根据项目落户地点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县政府按29-64元/㎡标准进行奖励 | 过桥资金补助 | |||||
湖南省怀化市 芷江侗族自治县 | 2017.12 | 五年30%-70% | 90元/㎡- 150元/㎡ | 前三年财政实得10% 后两年财政实得 5% | 装修补贴 | 3年,0.1-0.2元/千瓦时补贴,不超过所得税20%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 | 2017.4 | 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征税费二免三减半 | 三年内任意一年内所缴纳年纳税额达到10-20万元/亩,按18元/㎡-93元/㎡扶持,扶持后75-150元/㎡ |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 2017.11 |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段给予增值税、所得税扶持:1亿元以下,一免二减半;1-5亿元,二免三减半;5亿元以上,三免二减半 | 土地出让金144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1亿元项目奖励165元/㎡ | 3年,对年实际销售额达1亿元~5亿元的企业,按照年实际销售额0.1% -0.15%奖补物流资金,每年不超过50-100万元 | 对用电大户实行补贴,补贴额度0.1-0.5元/千瓦时 | |||||
四、中部地区 |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 | 2012.9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二减半 | 建设、出售标准厂房的营业税、契税留成全额奖励 | |||||||
四川省遂宁经开区 | 2017.6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五减半 | 可以弹性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园区财政可给予补贴 | 对固定资产投资厂房建设的10%给予补贴;对 前三年新购置生产性设备的10%补贴 | ||||||
安徽省淮南高新区 | 2017.7 | 增值税、所得税二免三减半 | 工业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 流动资金贷款可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年不超过200万元,期限3 年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 2017.7 | 五年增值税减半 五年所得税全免 | 可按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 |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土地出让金 | 项目投产后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年物流运输费用的10%给予补贴,累计5年,每年不超过20万元。 | |||||
安徽省亳州市 | 2017.8 | 增值税、所得税二免三减半 |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75-135元/㎡奖励,奖励后33-93元/㎡ | 项目在约定时限内建成验收的,给予已完成设备投资15%-35%奖励 | 奖励标准: 第三层150元/㎡第四层200元/㎡第五层250元/㎡ 六层以上300元/㎡ | 对约定时限内竣工的给予30-150万前期费奖励 | ||||
安徽省淮南市 | 2017 | 项目投产后,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8%给予扶持 | 给予贷款贴息,不超过企业销售收入的2%,最高500万,年限3年 | |||||||
山西省晋城市 | 2017.6 | 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60%进行扶持,扶持期为三年。 | 土地出让价格168元/㎡,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奖励150元/㎡-225元/㎡ | 投资额10亿元-30亿元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 -4%进行奖励,最高6000万元 | ||||||
山西省长治市 | 2018.2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 按二年之内形成固定资产3%-5%给予奖励,最高3000万 | 对获得国家、省奖励的给予100%、50%的配套支持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五、西部地区 | ||||||||||
云南省瑞丽市 | 2016.5 | 增值税、所得税五免五减半 | 正常供地,根据投资额度给予标准厂房建设补助100元-300元/㎡ | 第一年免收 | ||||||
贵州省安顺市 | 2014.10 | 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可首次缴纳50%,余下一年缴清;租赁取得使用权的,前五年按租金的20%-50%奖励 | |||||||
贵州六盘水钟山经济开发区 | 2017.2 | 增值税和所得税首年奖励70%,以后每年奖励50% | 租赁标准厂房,前五年租金标准:100%,100%,50%,30%,20%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自治州锦屏县 | 2018.1 |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可支付土地出让金的50%,余下一年内缴清 |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以上至3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验收认定后一年内给予2‰-3‰资金奖励 | 纳入扶贫产业、当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可给予40%贴息,不超过20万元 | 经开区认定承接产业转移的,对生产经营设备搬运费 给予50%补贴 | 电价补贴3分-5分,不低于0.55元/千瓦时 |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 2018.1 | 五年按区财力贡献25%-40%奖励 | 土地出让金按规定计得各种专项资金后区留存部分100%返还 | |||||||
甘肃省庆阳市 | 2016.10 | 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投资额建成投产的,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补助 | 可优惠0.018-0.05元/千瓦时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 | 2015.10 | 所得税三免二减半 |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价为每平方米60元 | 项目建成投产后,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元、15万元、30万元 | 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15万-35万前期费补贴 | |||||
甘肃省兰州新区 | 2017.1 | 以当年缴纳的各类税收留成部分为基数,按上年的45%、当年增量的85%给予奖励 |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按土地出让金的20%-100%给予奖励,最高零地价 | 在现有土地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5%给予奖励 | 年运量一万吨以上的企业,新区财政给予每车2000元补贴,即33元/吨 | 新区平台公司可担保或直接拆借帮助短期融资,总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 | 补贴0.01元-0.06元/千瓦时 | |||
青海省门源县 | 2016.8 | 所得税三免两减半 | 土地出让金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20%执行 | 按预定计划建成投产达效或正式运营后,给予投资主体50-200万元的扶持资金 | ||||||
内蒙古呼和浩特 和林格尔新区 | 2017.11 | 五免五减半 | 3年内建成投产的,按其土地出让金的100%进行奖励补贴 | 租赁新区建设的厂房,三年内给予全额租金补助 | 扶持固定资产投资的70%,最高30亿元;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20%的配套资金,最高2亿元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 2017.12 | 增值税三年40%-70% 所得税二免三减半 | 出让首缴 50% | 补贴0.01元-0.03元/千瓦时 | ||||||
地区名称 | 出台 年月 | 财政政策 | 土地政策 | 固定资产补贴政策 | 标准厂房政策 | 特色政策 | 备注 | |||
物流补助政策 | 金融扶持 政策 | 其他政策 | 电价政策 |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 2017.5 | 每年按形成地方经济贡献的55%-75%给予扶持 | 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首次不得低于50%,余下一年内缴清 | 租用标准厂房的,按设备投入金额的6%-7.5%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 贷款利率统一执行全国基准利率低2个百分点 | |||||
六、东北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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