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0.03.12
∙【字 号】筑建通〔2020〕46号
∙【施行日期】2020.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双龙临空经济区生态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一新冠肺炎隔离观察酒店发生垮塌事故,造成人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贯彻落实3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正值疫情及节后复工复产关键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市住建局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和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市、县)住建局业务帮扶指导,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贵阳市住建局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市住建局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3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正值疫情及节后复工复产关键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市住建局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和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市、县)住建局业务帮扶指导,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住建局,各建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泉州“3?7”垮塌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两线”作战狠抓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贵阳市住建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国玺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住建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成立4个督导小组。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南明区、息烽县、修文县、观山湖区)
组 长 岳光兵
副组长 杨梅祥
联络员 徐 贝
检查成员市建管处安监站1人、市政站1人抽调。
第二小组(云岩区、乌当区、双龙区、高新区)
组 长 洪 津
副组长 李 永
联络员 唐 勇
检查成员市建管处质监站1人、金阳工作站1人抽调。
第三小组(检查花溪区、经开区、开阳县、白云区、清镇市)
组 长 熊 健
副组长 陈 波
联络员 张贵民
检查成员市建管处市政站1人、质监站1人抽调。
第四小组(检查商砼企业)
组 长 蒋吉振
联络员 杜建平
检查成员市建管处安监站1人、建管站1人抽调。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状况。
2、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深基坑、高边坡,起重设备、脚手架、高支模、高空作业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认真全面对项目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各区(市、县)住建局要督促企业、项目对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检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
各区(市、县)住建局和市级监管机构要结合三大集中整治行动等工作要求,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市级督查阶段
贵阳市住建局督查组结合三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全市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区(市、县)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实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充分认识疫情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加强监管,狠抓隐患整改。各区(市、县)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疫情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抓住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对账销号,真正实现隐患清零、整改见底,对查处的问题,做到即整即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通报、核查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作风,避免责任悬空、措施虚化,坚决严肃查处安全管控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市、县)住建局要认真落实相关信息报送有
关要求,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自即日起至3月11日前每日下午15时前将排查工作情况报市建管处安监站,3月15日中午12时前报送排查整治情况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