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14
∙【字 号】筑府办发[2010]191号
∙【施行日期】2010.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9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预〔2010〕153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贵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及贵州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对融资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进行。市及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本级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的责任主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地范围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
2.全面清理。按国发〔2010〕19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3.落实整改。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市和区(县、市)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成员: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田伟(市国资委主任),李怀舟(市金融办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并在全面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基础上,按国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整改规范阶段的工作,对债务偿还、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和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整合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处理措施。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此次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具体各项工作的实施单位。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清理工作,做好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报表填报、汇总和上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协助提供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信息,并负责对融资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市金融办负责协调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及各分支机构提供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有关政府性债务的债权信息。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和规范工作。
三、清理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清理范围、内容和时限
1.范围。纳入此次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2.内容。清理核实的债务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3.时限。全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以及清理核实阶段和整改规范阶段的落实情况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206号)文件要求时限完成。
(二)相关政策规定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执行。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清理核实(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
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投资平台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认定公司名录、债权债务,按照《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各区(市、县)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报送贵阳市财政局(联系人:张瑞新,联系电话:5806547)。报告应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包括以下内容:本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核实情况(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特
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市财政局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全市清理核实情况及报表报市政府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财政厅。
第二阶段:整改规范阶段(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
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对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对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进行规范。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
各区(市、县)要对清理核实阶段和整改规范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于2010年11月25日前上报贵阳市财政局,报告应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包括以下内容: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安排情况;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特殊
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市财政局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全市清理核实阶段和整改规范阶段的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