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
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
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
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
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
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