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06
∙【字 号】筑府办发[2012]83号
∙【施行日期】2012.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8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支持产业园区和城市发展热电联产机组”、“支持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精神,及国家、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具有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和示范意义。为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水煤浆项目建设意义
水煤浆是一种新型的煤基流体燃料,具有高效燃烧、低污染、运行成本低和节能环保等特点,其燃烧技术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方面具有显著效果, 应用水煤浆技术替代燃煤技术,可以有效缓解我市油、气等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因此,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既是企业节能、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环保治理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合理选择,对我市紧扣“两加一推”主基调,全面实施“三化同步”战略,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友好相协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工作目标
2012年6月底前形成100万吨水煤浆生产能力及相应的配送能力,2015年底前形成300万吨以上水煤浆生产能力及相应的配送能力,力争在全市形成1500万吨水煤浆生产能力;建成20万千瓦时以上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力争60万千瓦时规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从产业链角度对节能减排进行系统设计和综合优化,体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突出综合节能减排效应。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规划编制
积极开展水煤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跟踪,对水煤浆项目能源保障、技术装备、配送能力、达标排放、热效率等主要制约因素加强调研。编制水煤浆项目规划,积极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力争将水煤浆项目规划纳入全省能源发展相关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热电联产加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2〕4号)的要求,编制《贵阳市冷热电联产联供规划》,科学布局集中供能,加快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推广应用。
(二)加快完善项目申报程序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条件,借助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契机,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把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作为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建立申报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善前期手续,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推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水煤浆生产基地建设
对清镇市已建成的一期1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要重点加强对水煤浆产品品质的稳定提升、达产增效。加快推进清镇市二期2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落实120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建设条件,力争形成1500万吨水煤浆生产能力。
(四)加强水煤浆配送能力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水煤浆配送中心和储运能力,提高水煤浆配送效率。二是在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配备储运装备,确保水煤浆供应充足。三是强化配送标准化管理,确保配送水煤浆品质稳定。2012年底前配置必要的水煤浆储运设备,形成相应配送能力;2015年底前建成水煤浆配送体系。
(五)推进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
在重点工业园区建设4-8个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配套建设供热管网、配送管理中心。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居民小区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点,在符合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设5-10个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配套建设供热管网、配送管
理中心。加强与供电部门协调,努力实现水煤浆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发电上网,争取实现部分电力直供。
(六)加强锅炉技术改造
一是严格“禁燃区”和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建锅炉的审批。“禁燃区”和已建成集中供能区域内的新上锅炉集中供热,若煤气、天然气或集中供热管网尚未建成,对符合要求的6.5吨/时(不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可采用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
二是鼓励工业企业对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进行水煤浆应用改造,力争改造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200台,约1400蒸吨;目前在用20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水煤浆洁净燃烧技术或其他清洁能源的改造。2013年12月底前,力争城区范围及区(市、县)中心城镇和工业园区及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生产型企业,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30%以上;2014年12月底前,力争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70%以上;2015年12月底前,力争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水煤浆或其他清洁能源技术改造。
三是引导地区能源消费多元化,鼓励非工业行业燃煤锅炉进行水煤浆应用改造。
(七)加强水煤浆项目技术研发及推广
加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清镇铝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等水煤浆试点项目能效监测。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制浆工艺、脱硫除尘技术、烟气脱氮技术、提高热效率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贵州联和能源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水煤浆及水煤浆应用设备研发项目、贵阳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水煤浆燃烧装置等新型水煤浆及应用装置研发项目。研究制定符合贵阳市情的水煤浆生产、配送、使用规范和设备标准,提高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水平。2012年6月底确定第一批水煤浆锅炉改造试点项目,支持2-3户技术中心研发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2013年6月底前确定一批水煤浆锅炉改造项目,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基本定型,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重点向黔中经济区和黔北经济区推广水煤浆项目;2015年底前进一步提高新型水煤浆燃烧装置及配套设备热效率,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向全省推广水煤浆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推动项目申报及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推进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申报办公室和项目推进办公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推动项目工作的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积极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项目进行核准;积极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力争将水煤浆项目规划纳入全省相关能源发展规划,指导企业项目布局。指导企业开展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的节能评估并实施审查,协助企业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协调我市水煤浆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引导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水煤浆应用改造,委托检测机构对水煤浆锅炉能效进行测试,推进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能点建设,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及地方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煤浆生产和使用的环境监测和环保监管,确保其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削减指标和满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要求。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生产水煤浆产品质量监督和水煤浆锅炉的安全监督。
市科技局:负责推进水煤浆应用技术和相关产品、装备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相关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
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布局集中供能区域和建设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能点建设,协调相关配送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争取国家补助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项目支持,整合市级财政性资金对水煤浆生产企业在实施水煤浆利用和冷热电联产联供等项目方面给予资金扶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程序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水煤浆物流运输保障问题。
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推进本区域水煤浆利用和发展冷热电联产联供项目,引导推广应用水煤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