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15
∙【字 号】筑府办通[2010]144号
∙【施行日期】2010.12.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1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推动、指导、协调好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道许(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季 泓(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杨 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沈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成 员: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 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何晓军(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市会展办主任)
李怀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魏定梅(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应建琴(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吴湘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光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胡元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 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波(市科技局副局长)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萍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龙 燕(市广电局副局长)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周 勤(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杨晓秋(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俊(市文化局副局长)
吴学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韩道权(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学刚(市国税局副局长)
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王大鸣(市商业银行行长)
田儒雄(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漆 勇(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段 蓓(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茅爱华(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李 云(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龚新民(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彭存斌(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刘 瑜(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黄永辉(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德华(开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康克岩(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曦(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审议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服务业改革重点领域开展深入调研,研究审议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和详细规划;加强服务业宏观分析研究,建立服务业运行分析工作制度;探索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土地倾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审议贵阳市服务业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王廷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雁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调度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及时发现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筹备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市统计局对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季度调度汇总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形成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信息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