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 号】筑府办发[2013]21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免疫规划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3〕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修编后的《贵阳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4日
贵阳市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迅速、高效和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民生命财产安全。
(2)分级负责。根据其严重性、可控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3)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4)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方针,建立健全疫情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等体系。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
1.4 疫情分级
根据动物疫情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Ι 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动物疫情:本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区(市、县)发生疫情;一次疫情发病家禽50000羽以上,家畜在1000头(匹、只)以上;一次疫情疫点在10个以上;特殊情况需要化为一级疫情的。重大Ⅱ级动物疫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3个以上区(市、县)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5-10个疫点;或5个疫点连片发生;一次疫情发病家禽30000-50000羽,家畜500-1000头(匹、只);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二级疫情的。
较大Ⅲ级动物疫情:一个平均潜伏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县发生;有3个疫点,或3个疫点连片发生;一次疫情发病家禽10000-30000羽,家畜在300-500头(匹、只);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Ⅲ级疫情的。
一般Ⅳ级动物疫情:在 1个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确认疑似病例的;一次疫
情发病家禽1000-10000羽,家畜在300头(匹、只)以下。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公布。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动物疫情时,立即成立贵阳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动物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市农委主任和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挥扑灭Ⅰ、Ⅱ、Ⅲ级疫情;监督指导各区(市、县)扑灭Ⅳ级疫情。
2.3 工作组职责
根据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进行处置工作:
2.3.1 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市农委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分析和报送疫情及发展态势的相关信息;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动物疫情应对工作的指示和领导批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等。
2.3.2 应急处置组
组长单位:市农委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体育局等
主要职责:察看疫情现场,组建应急处置分队,研究制定疫情处置工作方案,必要时首先
咨询专家组意见,对疫情进行分析、评估,做好动物疫情期间的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科学、合理、有效等。
2.3.3 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主要职责:落实处置动物疫情的相关经费,安排、调运应急处置物资及设备,做好疫区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等。
2.3.4 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农委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市属新闻媒体等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疫情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报道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和进度情况,指导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
2.3.5 社会维稳组
组长单位:市维稳办、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
主要职责:协调、督促、指导涉及维稳单位做好稳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等。
2.3.6 专家技术组
组长单位:市农委
成员单位: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为应急处置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等。
2.4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市农委:负责做好疫情信息的调查、分析、处理;作好疫情的监测、疑似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解除封锁方案;提出启动、解除Ⅰ、Ⅱ、Ⅲ级疫情应急
处置措施建议;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感染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封锁前已出售的可能染疫的动物及产品追踪处理;组织受威胁区紧急免疫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培训防疫人员,成立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