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确认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0.10.23
∙【文 号】
∙【施行日期】2000.10.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确认第二批“全国中小学
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按照原国家教委《关于设立“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教电厅(1997)4号)精神,经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528所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请各地认真落实实验学校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2000年10月23日
附: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名单
北京市(24所)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第161中学 陈经纶中学
昌平区第四中学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第15中学
广渠门中学 房山区房山中学 大兴县黄村第二中学
东城区灯市口小学 东城区分司厅小学 石景山区鲁谷小学
西城区黄城根小学 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平谷县第五小学
西城区阜外大街第一小学 通州区东方小学 门头沟区大峪第二小学
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朝阳区日坛小学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花园村中学 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 延庆县延庆中学
天津市(24所)
第21中学 第四中学 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第二中学 第47中学 第100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