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4篇
《乌合之众》读后感1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距此书首次出版(1895年)至今已经超过120年了,书中的一些观点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未免失之偏颇,但瑕不掩瑜,勒庞关于群体心理的分析和思考,依然对现在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具有参考意义。
勒庞对“群体”这个概念的解释让我对群体心理和群体行为特征有了初步的了解,让我开始学会从群体的角度去思考有关社会问题,分析有关于群体的各种社会现象。
群体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研究社会现象的重要载体,群体心理是群体行为的根源。因此,要研究在社会环境下群体的各种行为,就需要系统、科学地剖析群体在不同情境下所产生的情绪变化、心理反应以及群体内个体的相互影响机理等要素。通过本书,我理解了:首先,群体心理确实是普遍存在于各种情景下的
自发地认为自己能够时刻保持自我思考独立性本身就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及对个人的影响。勒庞在书中就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
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从股市的群体性‘追涨杀跌’,到不由自主地扎堆排队追网红茶饮,无不显现出群体心理对群体中个体行为选择的影响。
针对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勒庞给出了他的解释:
当个体进入特定群体中,会在群体性行为的影响下部分丧失或全部放弃理性思考的能力,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会被简化为条规化的外在标尺,典型的如‘法不责众’,或‘人多力量大’。勒庞认为这种种错觉实际上是个体在群体中的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知道了群体心理的存在及其产生原因,我们必须认识到群体心理作用下的群体行为会有一定的危害性,在一些情况下群体行为会显得及其愚蠢。
从中外历史中我们都能看到反映群体心理愚蠢及其危害的案例:二战中在纳粹鼓吹下德国民众残忍的反犹种族清洗,希特勒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
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乌合之众》读后感2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乌合之众》读后感3
好像人都有这么一个心理,喜欢去研究人心理的心理。不知道是本人阅历不够或者这确实是事实,总之没有科学依据的得出了这个结论,且一直暗暗自诩,觉得自个儿大智若愚,能够暗地里观察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却从不点破每一个人内心的藏着的怪兽。
在我多年的观察人的心理历史中,其中有个发现是个性突出且处事极端的人,更容易成功。至少,就我周围的同学、同事、朋友、小小的攀谈过的陌生人、名人传红人圈所熟知的人中,大多数是这样。骄傲的说一句,这个结论是高中时候发现的,那时正处于性格转变期,
我自个儿从性格突出逐渐变的事事像个局外人。
这个发现,我从未有过科学实验,也没得出像样的结论,冥冥之中好像感觉得到总有人会得出和我一样结论的人。事实证明,确实有,那个人还是活在19世纪的“古人”,他就是《乌合之众》的作者勒庞。
当然,勒庞的《乌合之众》从学术角度讲经常表现得十分“外行”,这本小书在1895年初次面世时,说不过是一本赶时髦的书,书中还含有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这种小书却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之久的热读。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从中读到的却是个性越是突出的人越容易引人注目,越容易走向成功。
看到书名翻译时,瞬间觉得中文博大精深,The Crowd翻译为乌合之众,而直译的意思为人群,群众,大众。乌合之众不仅表达出该书研究对象是大众,还传达作者在本书的情绪、立足观点。勒庞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勒庞对群体心理保持着否定的态度。勒庞经常用十分夸张的口吻,为我们描述了一副十分可怕的景象。按他的评价,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就像“动物、痴呆、社会主义者、幼儿和原始人”一样,这样的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完全变成另一种智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