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生猪立案标准
现代社会,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必不可少的是依照具体的立案标准进行相关程序处理。为了有效地落实全国重点行业改革,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安全体系,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立案标准应更加严格和严明,从严惩恶,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义。
一、屠宰生猪违法行为必须立案。
1、未执行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正规屠宰场所的屠宰活猪的行为;
2、在国家规定的畜禽性疾病检疫期内对活猪进行屠宰的行为;
3、对有病死猪,采取直接入食方式,进行非法挖骨屠宰的行为;
4、擅自屠宰动物的行为;
5、擅自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质量过低的动物或兽肉的行为;
6、邻近地块或村庄违反防疫规定的屠宰活猪的行为;
7、监督检查部门对上述行为的警告、整改而仍不被采纳的行为;
8、其他监管、查处部门确认的违法行为。
二、立案的前提条件
1、屠宰的性质以及屠宰地点,是按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规定;
2、屠宰必须经过兽医和畜牧监督站检疫,没有隐瞒或瞒报病情;
3、屠宰活猪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动物进行处理,不能使用已残疾的、有疾病的动物;
4、生产者必须出具买卖合同和质量合格证明书;
5、市场机构都要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具备屠宰许可证,屠宰质量证明书,进场检查单,畜牧监督站检疫证明书等正规手续;
6、当地监督检查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正常审查,经过现场勘察确认;
7、受影响社会公众表达强烈不满,出现明显的社会危害,影响有力,必须进行严厉处
置。
三、立案处理程序
1、当地查处部门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2、依法组织工作人员,采取现场勘查、抽样检验等方式,收集证据,作出初步认定;
3、经监管部门小组讨论并评定,按国家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4、属于立案范围的,指定查处部门办理立案;
5、相关责任人的财产要被及时处理,立案前责任人的具体行为要依照责任追究原则;
6、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向检察机关进行拘捕;
7、非法行为的中止和报酬由当地政府负责;
8、处罚完毕,要发布整改报告,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通过以上标准,建立和完善违法屠宰生猪查处程序,加强对相关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强制执行,最终实现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