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为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了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校长是学校疫情总责任人,班主任老师是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为了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应按照晨检制度规定,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如果班主任在晨检时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如果疫情报告人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如果学生患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在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政教处存档。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卫生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治。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如果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