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缅甸绿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
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针对进口缅甸绿豆植物检疫要求作出如下公告:
一、进口缅甸绿豆必须符合以下检疫要求:
1.绿豆必须是经过正规渠道采购的,未经处理的原料绿豆;
2.绿豆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包装中不得混入其他种类物品;
3.所有进口绿豆须要经过检验并且合格后方可进入我国;
4.所有进口绿豆必须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文件。
二、进口缅甸绿豆的检疫程序如下:
1.进口商须在绿豆抵达国境前至少7天向植物检疫部门申报进口绿豆的品种和数量,并提交相
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和检疫申报单;
2.在绿豆到达口岸后,植物检疫部门将会对其中一定比例的样品进行抽样检测,若检验合格则给予放行,否则将会审查并销毁该批绿豆;
3.所有绿豆均需进行隔离14天的检疫监管,期间不得转运或销售,检疫期后检验合格才能够流入市场。
三、风险警示:
1.符合检疫标准的进口绿豆才能够流入市场,不符合标准的将会被销毁。
2.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任何未获批准或不符合标准的绿豆均不得进口。
3.进口商应严格控制绿豆的产地和处理流程,避免污染和感染等危害。
四、总结:
进口缅甸绿豆属于农产品,必须符合严格的检疫要求才能进入我国市场。各生产企业和进
口商务必加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避免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