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全体师幼的身体安康,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治理责任制,建立园长责任制。根据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要求,组织园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保健组组长)详细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带着保健组人员每日对来园幼儿进展晨检、帮助班级教师对幼儿进展安康教育、指导帮助厨房班组做好食堂卫生、指导教职员工做好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等。
三、主动与疾病掌握、卫生监视机构加强沟通,承受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对接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四、在本单位内发觉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马上向长沙县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
五、班级教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缘由,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准时报告给园疫情报告人。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准时追查儿童的患病状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觉,早隔离。
六、在本单位发觉疑似传染病例时,准时将疑似患者隔离在临时隔离室,对患儿实行有效的隔离掌握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掌握传染病在园内爆发和续发。
七、应当协作当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八、发生传染病期间,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安康观看,并实行必要的预防措施,爱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展医学观看,医学观看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学问的安康教育,提高其防护力量和意识。
十、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气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依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前方可入园。
幼儿园
2023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