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第七中学
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录播教室是学校教师进行课程录制、举办讲座、报告、各种会议等活动的场所,为加强录播教室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录播教室的用途
举办各类需要进行录制直播的报告会、讲座、工作会议、培训活动、知识竞赛等
二、录播教室的管理
1、录播教室由教务处管理并配备兼职管理人员。
2、录播教室的使用遵循学校级别的会议和活动优先安排。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先申请先使用原则,并建立登记册,由教务处进行统筹和调整。
3、使用部门或个人须配合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使用录播教室时,管理人员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等设备,会议(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督促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整洁。
5、录播教室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三、录播教室的使用报批程序
1、使用部门或个人到教务处领取《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详细填写使用时间、活动内容、人数及服务要求等。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教务处统筹安排。
2、《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一般应提前一天交至教务处,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经批准后使用。临时性使用,须经教务处同意。
3、变更早通知。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及时通知教务处。
四、录播教室的使用要求
1、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果皮和杂物,保持室内卫生干净。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
3、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4、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室内物品设备和活动器材。录播教室内的电器设备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录播教室音响设备及各类设施属固定专用,未经批准,不可挪借使用。
5、会议(活动)中需使用的话筒、遥感器、激光笔等物品以及活动器材应进行借用登记,结束后及时交回,如有丢失,应予赔偿。
6、活动结束后,设备物品归位。并将室内卫生进行打扫清洁。
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 | 使用 时间 | | 主讲人 | |
课题名称 | | 类别 | |
年级班级 | | 录制要求 | 自动 手工 |
申请人和 联系电话 | | 申请部门 负责人签字 | |
教务处意见 | | 批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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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参赛 常规录课 录制要求:请在对应项打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