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有序有度、快速高效地做好xx市森林火灾防范和处置工作,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性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xx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属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类,适用于在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和区域外发生的对本市产生较大影响的森林火灾应对处置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以下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制定,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森林防火条例》
(4)《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7)《杭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8)《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制。
3. 分工负责,密切配合。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4.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乡镇街道、林业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并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行动准备和物资储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6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引起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 风险分析
2.1 自然资源
xx市地处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属中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区。xx市土地总面积3471690亩。其中林地面积2760326亩,占79.51%;非林地面积711364亩,占20.49%。全市森林面积(乔木林、竹林、特殊灌木林和一般灌木林面积之和)2678760亩,森林覆盖率77.16%。全市共配备半专业化队伍21支791人,担负起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
2.2 潜在风险
xx市森林全年禁火,森林火灾潜在的风险有:一是自然风险。防火期时间长,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关键期,特别是在春季,降雨偏少,气温偏高,干燥多风,并且近年来夏秋季节经常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指数呈现偏高趋势,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自然环境的突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二是人为风险。部分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森林火灾预防意识仍然较为薄弱,经常有进山入林不当用火行为,受民风民俗影响,扫墓祭祀、焚烧香烛纸钱、进山游玩吸烟等现象仍然存在,是造成森林火灾的主要风险之一。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1.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森防指为全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人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制订完善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有关预案、规定和制度;及时掌握森林火险等级变化和火情动态,指挥、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处理其他有关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2.日常办事机构
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办)为市森防指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森防指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3.2 乡镇街道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应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要求,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根据市森防指的指示和应急工作需要,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扑救工作。
3.3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乡镇街道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适当位置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即前线指挥部),由发生地指挥机构指挥任前线指挥部指挥。并上报市森防指,市森防指根据火情动态,按预案规定逐级报上级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跨乡镇(街道)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指挥,市森防办负责协调、指导。
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安置组、医疗救护组、秩序维护组、宣传报道组、案件查处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组。
军队、武警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