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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方法验证能力确认报告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1263-2022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审核人:
项目批准人:
批准日期:年月日
实验室参加验证相关信息表1参加验证的人员情况登记表
表2使用仪器情况登记表
表3使用试剂及溶剂登记表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1263-2022)
方法验证能力确认报告
1. 方法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方法依据《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应随后续标准版本更新而更新。
当使用大流量采样器和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1512 m3时,方法检出限为7 μg/m3。
当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144 m3时,方法检出限为7 μg/m3。
当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6 m3时,方法检出限为168 μg/m3。
注:无组织监测一般为一小时均值,检出限数据按照采样体积换算。
2.方法原理和干扰消除
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的空气,使环境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差和采样体积,计算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
3. 主要仪器、设备及试剂
3.1试剂和材料
按照HJ 1263-2022的要求配制。
3.1.1滤膜:玻璃纤维滤膜、石英滤膜等无机滤膜或聚四氟乙烯、聚氯乙烯、聚丙乙烯、混合纤维等有机滤膜,根据监测目的选用,各参数因符合HJ 1263-2022的要求。
3.2主要仪器和设备
3.2.1大流量采样器:4台,型号:XXXX,编号:XXXXXXXX01-04,检定证书编号:XXXX01-04,检定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
3.2.2中流量采样器:4台,型号:XXXX,编号:XXXXXXXX01-04,检定证书编号:XXXX01-04,检定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
3.2.3综合流量校准器:2台,型号:XXXX,编号:XXXXXXXX,XXXX 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XXXX,检定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
3.2.4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型号:XXXX,编号:XXXX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检定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
3.2.5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型号:XXXX,编号:XXXX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检定有效期限,XXXX年XX月XX日。
3.2.6恒温恒湿设备(室):设备(室)内空气温度控制在15 ℃~30 ℃任意一点,控温精度±1 ℃,湿度应控制在(50%±5%)RH 范围内;恒温恒湿设备(室)可连续工作,检定证书编号:XXXX,检定有效期限,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