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革勒车片)1:2000地形图测量
技
术
总
结
报
告
来凤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革勒车片)
1:2000地形图测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审 核 人:
第一章 测区概况
为满足来凤县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受来凤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乡豹子沟、镇南、陈家沟等12村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进行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工作,测区面积108km2。
革勒车乡位于来凤县西北部,东与三胡乡交界,南与旧司乡相连,西与大河镇接壤,北与咸丰县毗邻,地跨东径109°09′—109°18′,北纬29°29′—29°38′,南北长15公里,东西宽14.5公里,总面积125.3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20426亩,其中水田12377亩,旱地8049亩。乡域内地势呈北高南低,境内群山起伏,溪沟纵横。土地肥沃,气候湿润,农业盛产
水稻、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和烟叶、茶叶、魔芋、黄连、白术、桔梗、半夏、杜仲、黄柏、干鲜果等经济作物。全乡现辖革勒车、岩板、豹子沟、陈家沟、镇南、正坪、桑树坪、大地垅、三房沟、土家寨、古架山、葩坪、堰塘、天上坪、板栗坪、白果、桐麻、长太坪17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5438户 ,20421人,居住着土家、苗、汉等8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70%,属典型的少数民族乡。
项目区位于来凤县革勒车乡,涉及岩板、豹子沟、陈家沟、镇南、正坪、大地垅、三房沟、葩坪、堰塘、天上坪、板栗坪、白果12个行政村,项目区范围较大。
第二章 基准
1、平面坐标:1980年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08度;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高距2.0米。
第三章 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1、测设GPS控制点8个,图根控制点69个;
2、地形图数据采集、编辑成图106幅 。
第四章 作业技术依据及成图方法
一、 作业的技术依据
(1) GB/T 20257.1-2007《1:10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2) 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4) 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5) 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6) 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 CHZ3003-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8) CHZ3004-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9) 本《技术设计书》。
二、 成图方法
本次地形测量采用内业判读+外业调绘的方式进行。
第五章 控制测量
本次地形测量利用湖北CORS系统采集图根点平面和高程坐标。
第六章 地形图测绘
一、地形图数据采集的方法
本次地形图采集采用内业判读+外业调绘的方式进行。
二、碎部数据采集的内容及表示方法
地形图表示了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并着重显示了与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按现行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执行外,还符合下述规定。
(一)测量控制点
测量控制点,按图式规定符号在图上精确表示。
(二)居民地和垣栅
(1)居民地是外业测绘的主要地物要素,要求准确反映实地各个房屋的外围轮廓和建筑特征,应逐个表示,一般不得综合,且特别注意庙宇、祠堂(祖厝)、土地庙等的表示,有名称的应注记名称,村委会位置更应突出注记。
(2)房屋测量以墙体角点为准,房屋角点是指房屋勒角以上墙体(或墩、柱)的角点,房
屋、围墙等转角有突出墩(柱)的,墩(柱)的角点和房屋墙体应依实测绘;成排突出墙体的墩(柱),两端墩(柱)和墙体依实测绘,中间墩(柱)可略;有柱走廊两端的柱依实测绘,中间各柱宽度大于0.5米的依实测绘,小于0.5米的以柱外侧中点测定,并以“侧面的中点定位不依比例柱”符号表示。
(3)祠堂及老区的房屋以及破坏房屋均应认真测绘,不能随意合并;祠堂及老区四合的房屋一般有一个主房,两个副房,一个门房组成,均应分开单独表示,天井周围的柱廊、檐廊及门房外的门廊要实测分出,不能合入房屋主体;实地面积小于6 m2以下的天井、庭院可进行综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