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名词解释
1.道路:是由起、终两个端点和一些中间控制点连接而成的带状构筑物,是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工程设施。
2.国道:在国家公路网中,具有全国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定义为国家干线的公路,简称国道。
3.省道:在省公路网中,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定义为省级干线的公路,简称省道。
4.县道:具有全县性的政治、经济意义,并确定为县级的公路。
5.乡道:主要为乡村生产、生活服务并经确定为乡级的公路。
6.高速公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干线公路。
7.一级公路: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干线公路。
8.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交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
9.主干路: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小城市沿线或兼具服务功能,交叉口间距以800—1200米为宜)。
10.次干路:是联系主干路之间的辅助性干道,与主干路连接组成道路网,起到广泛连接城市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
11.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12.交通性道路:以满足机动交通运输的要求为主要功能,承担城市主要的交通流量及与对外交通的联系,特点为车速大、车辆多,道路两侧要求避免布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
13.生活性道路:以满足城市生活性交通要求为主要功能,主要为城市居民购物、社交、游憩等活动服务,以非机动交通为主,道路两侧多布置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要求有较好的公共交通服务条件。
14.设计车速:道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车速。它是在气候条件良好,车辆行驶只受道路本身的条件影响时,具有中等驾驶技术人员能安全、顺适驾驶车辆的速度。同一条道路上的设计车速应该一致。以使车辆行驶平稳。也称为计算行车速度。
15.瞬时平均车速:即点平均车速,路段上的一小段在某特定时间车辆通过时的车速平均值。各次所测
车辆速度之和除以观测次数。
16.时间平均速度:一定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地点的车辆速度的算术平均值。可以理解为地点车速的平均值。
17.地点车速:又叫做点车速、瞬时车速,车辆通过道路某一地点时的车速。
18.临界速度:在某一路段上通行能力最大时的空间平均速度。
最佳车速:通行能力达到最大时的车速。(道交38)
19.行驶速度/运行车速:指车辆在某一路段上的行驶距离除以车辆在该路段上的行驶时间之和(不包括行驶过程中因交通受阻而耽误的时间)。也称为运行车速。
20.全程车速:也称为综合车速、区间车速、行程车速、间距平均车速。指某一路线从起点到终点的距离(全程距离)除以车辆行径全程所需要的时间(包括行驶过程中因交通受阻而耽误的时间)。
21.运送速度:路线长度除以车辆在各站间行驶时间与停靠各站时间之和。
22.运营速度:2倍公交路线长度/车辆在来回路线上各站之间行驶时间+各站停靠时间+两端始末站停靠时间。
23.公交车辆的平均行驶速度:公交路线长度除以公交车辆在路线各站之间的行驶时间之和。
24.交通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地点或某一断面的车辆或行人数量,前者称为车流量,后者称为人流量。
25.交通总量:所有交通参与者与其旅行时间(或旅行距离)乘积的总和。
26.吸引交通量:道路改善后或新路出现时吸引过来的交通量。应从各项交通资料的综合分析中得出,一般由交通工程研究部门提供。
27.发展交通量:指随着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发展而增加的交通量,可根据未来建筑物的性质预估,一般由规划部门提供。
28.设计交通量:道路规划和设计所依据的交通量。
29.当量交通量:统计交通量所得结果为混合交通量,为计算交通量应将各种车种在一定的道路条件下的时间和空间占有率进行换算,从而得出各车种间的换算系数,将各种车辆换算为单一车种,称为当量交通量(pcu pasnger car unit)。
30.交通量分布系数:道路主要方向交通量与道路断面双向交通量比值。
31.高峰小时流率:是以高峰小时内连续5min 或15min 的高峰区累计推算而得的小时交通量。
32.高峰小时系数:PHF,高峰小时交通量与高峰小时流率的比值。
33.高峰小时流量比: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全天交通量的比值。它反映高峰小时流量的集中程度,并可用于高峰小时交通量与日交通量的换算。
34.高峰小时交通量:一定时间内(通常指一日或上下午)出现的最大小时交通量。
35.30位小时交通量:美国、日本的学者认为一年中第30位最大小时交通量称之为高峰小时交通量,通常作为设计小时交通量。其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称为第30位小时交通量系数,用k表示。
36.平均日交通量(ADT):将观测期内所得交通量总和除以观测天数。
37.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 annual average day traffic):全年统计的日交通量之和除以全年总天数。
38.高峰小时交通量系数: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
39.交通结构:指居民出行采用步行、骑车、乘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方式,由这些方式分别承担出行量,在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40.交通组成:在交通流中,各类运行单元的数量及其所占百分比。
交通性质:指道路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流动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的速度,按交通目的和交通工具的类型来区分。如客、货运交通,过境性、地方性交通,行人是过路还是购物,是空手还是携带物品。(交通性质和交通组成是确定道路功能的主要因素,多由道路在城市中所处的位置来决定。)
41.道路通行能力:在一定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道路上某一路段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断面的最大车辆和行人数量。(交通量是指某一时段内实际通过的车辆数,通行能力则是一定条件下通过车辆的极限值。)42.基本通行能力:道路、交通、环境、气候均处于理想条件下,由技术性能相同的一种标准车辆以最小车头间距连续行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一条车道或道路某一横断面的最大车辆数。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通行能力,也称作理论通行能力。
43.可能通行能力:在通常道路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一条车道或某一断面的最大可能车辆数。
44.设计通行能力:指道路交通的运行状况保持在某一设计的服务水平时道路上某一路段的通行能力。
45.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各进口道在单位时间内通过的车辆数之和。
46.服务水平:是描述交通流之间的运行条件及其对汽车驾驶者和乘客感觉的一种质量测定标准,一般
由车速、行程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方便以及安全等因素反映。
47.(行车)延误:指车辆在行驶中,由于受到交通控制设施和各种交通干扰而造成行驶时间的损失。(由于驾驶人员无法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行驶时间的损失)(能反映道路或交叉口的拥挤、阻塞状况,通过对各路段、交叉口的延误状况进行具体评价,可找出交通拥挤、阻塞状况严重的路段和交叉口。)
交通延误调查:为了获取行车延误时间损失的大小、原因、地点和持续时间、发生频率等数据所进行的调查。
48、道路横断面:在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方向上所作的竖向剖面。
49.横断面规划设计的主要任务:在满足交通、环境、各种公用设施管线的敷设和排水要求的前提下,经济合理的确定各组成部分的宽度及其相互之间的位置与高差。
50.(道路)横坡:指路面、分车带、人行道、绿化带等的横向倾斜度,以百分率表示。
51.路拱:为了迅速排除落在路面上的雨水,防止雨水渗入路基,降低路基强度或减少轮胎与路面之间的摩擦阻力,路面通常做成中间高,并向两侧倾斜的拱形,称为路拱。
52.路拱坡度:一般指车行道坡度,指由拱顶向两侧倾斜的坡度。其值的确定应有利于行车安全和路面的排水。
53.道路纵断面:通过道路中心线的竖向剖面。
54.(道路)纵坡:道路中心线的纵向坡度,以百分率表示。在保证排水要求的条件下,设计中应尽可能
采用较平缓的纵坡。
55.路缘石:路面边缘与其他结构物分界处的标石。
56.路肩:公路或郊区道路上,位于车行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部分,称为路肩。
57.街沟(偏沟):又称为边沟,指城市道路路面边缘处,由立缘石与平石或铺装路面形成的侧沟。
58.交通岛:为控制车辆行驶方向和保障行人安全,在车道之间设置的高出路面的岛状设施。包括安全岛、中心岛、导流岛。
59.安全岛:设置在往返车行道间,供行人横穿道路临时停留的交通岛。一般设置在道路较宽、行人较集中的地方。
60.中心岛:设置在平面交叉口中央的圆形或椭圆形的交通岛,主要起交通渠化、导流作用。
61.导向岛(方向岛):为把车流导向指定行进路线而设置的交通岛。
62.附加车道:车道上局部路段增辟专供某种需要使用的车道。包括:错车道、爬坡车道、加减速车道、紧急停车带、避险车道。
63.错车道:在单车道道路上,可通视的一定距离内,供车辆交错避让用的一段加宽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应小与6.5米。有效长度应不小于20米。
64.爬坡车道:设置在高速公路的上坡路段,供慢速上坡车辆行驶用的车道。宽度应为3.5米。
65.加减速车道:供车辆驶入高速车流之前加速用的车道和供车辆驶离高速车流后减速用的车道。两者合称为变速车道。宽度为3.5米或3.75米。
66.紧急停车带: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宽度为3.5米,间距不大于500米。
67.避险车带: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设置的附加车道,一般宽度不小于4.5米。
68.分车带:多幅路横断面范围内,沿道路纵向设置的带状非行车部分。分为中间分车带和两侧分车带。分车带由分隔带和两侧路缘带组成。
69.分隔带:沿道路纵向设置的分隔车行道用的带状设施。位于道路中线位置的称为中央分隔带,位于道路中心线两侧的称为外侧分隔带。有固定式分隔带和活动式分隔带两种类型。
70.平面线型:道路中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形状,称为道路的平面线型。一般平面线型由直线、曲线组合而成。曲线有可分为曲率半径为常数(半径大小不变)的圆曲线和曲率半径为变数的缓和曲线两种。
71.缓和曲线:在道路平面线型中,直线与圆曲线或圆曲线与圆曲线之间设置的曲率连续变化的曲线。
72.平曲线:在平面位置上,为使车辆平顺的从一折线段转向另一折线段,需在两折线段间设置的适当曲线称为平曲线。平曲线有圆曲线和缓和曲线两种,一般以圆曲线为主,圆曲线有单曲线、复曲线、反向曲线、回头曲线和环形曲线几种类型。
73.超高:在弯道上,当车辆行驶在双向横坡的车道外侧时,车重的水平分力将增大横向侧滑力,所以当采用的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时,为抵消车辆在曲线路段上行驶时所产生的离心力,将曲线段的外侧路面横坡做成与内侧横坡同方向的单向横坡,称为超高。
74.超高缓和段:为了使道路从直线段的双坡横断面转变到曲线段具有超高的单坡横断面,需要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渡段,称为超高缓和段。
75.加宽:即平曲线的加宽,汽车在曲线上行驶时,所占的车道宽度比直线段的大,为保证汽车在转弯中不侵占相邻车道,凡半径小于250m的曲线路段均需要相应的加宽。
76.加宽缓和段:在圆曲线范围内的加宽,为不变的全加宽值,两端设加宽缓和段,即加宽值由直线段加宽为0逐渐增加到圆曲线起点处的全加宽值。这个过渡段称为加宽缓和段。
77.复曲线:前后两个半径大小不同的曲线径相连接的,称为复曲线。
78.同向曲线:转向相同的曲线称为同向曲线。
79.断背曲线:两同向曲线间以短直线相连形成的曲线。
80.反向曲线:转向相反的曲线称为反向曲线。(不设超高的两相邻反向曲线,一般可以直接相连;若有超高,则两曲线间的直线段长至少等于两个曲线超高缓和段长度之和。地形特殊时直线段长度亦不小于20m。)81.回头曲线:当路线起、终点位于同一很陡的山坡面,为了克服高差过大,一方面要顺山坡逐步展线,另一方面又需要一次或多次地将路线折回到原来的方向,形成“之”字形路线。这种顺地势反复盘旋而上
的展线,往往会遇到路线平面转折角大于90°的现象。按通常设置平曲线方法,则出现曲线过短,纵坡过大的情况。为克服这种困难,常采取在转角顶点外侧设置回头曲线的方法来布置路线。由主曲线、
两辅助曲线(反向曲线)和夹于主、辅曲线之间的缓和插入段所组成。
82.展线:在山岭地带,由于地形自然纵坡常大于道路设计容许最大纵坡,加上工程地质条件限制,就需要顺应地形,适当延伸路线长度沿山坡逐渐盘绕而上,以达到路线终点。这种减缓纵坡,延长起、终点间路线长度的设计定线,称为展线。
83.横净距:道路曲线最内侧的车道行车轨迹至由安全视距两端点的连线所构成的曲线内侧空间界限线(即包络线)的距离。
84.视距三角形:由两相交道路的停车视距在交叉口所组成的三角形。视距三角形以最不利的情况来绘制,即最靠右的第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的一条车道所构成的三角形。
85.会车视距:两对向行驶的车辆在同一车道上相互见到,而又来不及错让时必须双方采取制动刹车所需要的最短安全距离。
86.停车视距:指车辆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突然遇到前方障碍物,而必须及时制动、停车所需要的安全距离。
87.行车视距:在道路设计中,为了行车安全,应保证驾驶人员在一定距离内能随时看到前面的道路和道路上出现的障碍物;或迎面驶来的其他车辆,以便能及时采取制动刹车措施,或绕越障碍物前进。
这个必不可少的最短距离,称为安全行车视距或安全视距。
88.超车视距:在双车道道路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原车道起至可见对向来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要的最短距离。
89.地面标高:即黑色标高,在纵断面图上表示原地面起伏的标高线称为地面线,地面线上各点的标高成为地面标高。
90.设计标高:即红色标高,表示道路中线纵坡设计的标高线称为设计线,一般多指路面设计线,设计线上各点的标高,称为设计标高。
施工高度/填挖高度:设计线上各点的标高与原地面线上各对应点的标高(即高程)之差。
91.变坡点:相邻两坡度线的交点称为变坡点。
92.变坡角:变坡点处的转角称为变坡角。
93.竖曲线:在纵断面设计线的变坡点处,为保证行车安全、缓和纵坡折线而设的曲线称为竖曲线。
94.平面交叉(口):道路与道路(或铁路)在同一平面相交的路口称为平面交叉口。
95.集散点:在道路交叉口,车辆从同一方向驶向不同方向的分离点与车辆从不同方向驶向同一方向的汇合点称为集散点。其个数P=n(n-2)
96.冲突点:在道路交叉口,当行车方向互相交叉,可能产生碰撞的地点称为冲突点。其个数P=n²(n-1)(n-2)/6。
97.交织点:在道路交叉口,当车辆从不同方向驶向同一方向或成锐角相交时,可能产生挤撞的地点。
98.交织长度:进环和出环的车辆,在环道上行驶相互交织时,交换一次车道位置所行驶的路程称为交织长度。(手册204)
99.交织角:是进环与出环车辆行驶轨迹相交的平均角度,是以环形交叉口中右转弯车道的外缘1.5米和中心岛缘石外1.5米的两条切线的夹角来表示,并用以检验车辆交织时的安全程度.(交织角大,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交织角越小则行车越安全,此时交织长度和中心岛直径相应增大,交叉口占地面积增多。交织角一般为20º—30º。)
100.渠化交通:在道路上设置交通标线、标志和交通岛等,引导车辆和行人像渠内流水一样,按规定方向,各行其道,互不干扰行驶的方法。
101.环形交通:在交叉口设置圆形、椭圆形、不规则圆形交通岛,使进入交叉口的交通流不受色灯控
制,一律绕岛单向行驶。
102.绿波交通:在一条干道上,根据交通流量的大小、交叉口的间距、车辆的行驶速度,定出信号周期、相位及时段转换,据此安装一套具有相应周期的自动控制的联动信号系统,使主干道上的车流依次到达各交叉口时,均会遇到绿灯,形成一条绿波带,称为绿波交通。
103.绿信比:一个信号相位的有效绿灯时长与周期时长之比。
104.立体交叉:用跨线桥或地道使相交路线在高程不同的平面上互相交叉的交通设施。
105.(道路)非直线系数:道路起讫点之间的实际距离与其空间直线距离之比,是衡量道路便捷程度的一个指标。
106.路线非直线系数:公交路线首末站之间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环形线的非直线系数按主要集散点之间的实地距离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
107.道路网密度:指单位城市用地面积内平均所具有的各级道路的长度。
108.道路面积密度:又称道路用地率,指道路用地总面积(包括公共停车场、广场)与城市用地面积之比值。
109.人均道路占有率:指道路面积与人口数量之比。(规划宜为7—15㎡,其中道路用地为6.0—13.5㎡,广场面积为0.2—0.5㎡,公共停车场面积为0.8—1.0㎡)
110.辅路:供沿线车辆在指定出入口右进右出快速主线并为其他交通服务的道路。其等级为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
111.盲道: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借助盲杖触及,诱导他们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达到目的地的通道。
112.共同沟:设置于道路下,用于容纳两种以上公用设施管线的构造物及其附属设备,称为共同沟,又称为综合管沟或综合管廊。
113.路基:地面上按路线的平面位置和纵坡要求开挖或堆填成一定断面形状的土质或石质结构物,它是道路这一线形构筑物的主体,又是路面的基础。
114.路基临界高度:保证路基上部土层处于某种湿度状态时,路床表面距地下水位或地表长期积水位的最小高度。(比如保证上部土层处于干燥状态的最小高度,成为干燥状态的临界高度。)
115.路基的最小填土高度:指路基顶面边缘距原自然地面的最小高度。(课本200页)
116.土基:路基顶部的土层,作为路面的基础,承受路面传下来的车辆荷载和路面的自重。
117.路堑: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118.路堤: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
119.半填半挖路基,在一个横断面内,部分为路堤,部分为路堑的路基;
120.路面:由各种不同的材料,按一定的厚度与宽度分层铺筑在路基顶面上的结构物,供汽车直接在其表面上行驶。
121.面层,直接承受自然影响和行车作用的层次。
122.基层,位于面层之下,主要承受由面层传递的车辆荷载垂直压力,并把它向下面层次扩散分布的层次。
123.垫层,设在基层与土基之间的层次,主要用来调节和改善水与温度的状况。
124.水温稳定性:指强度和刚度在自然因素(主要是水温状况)的影响下的变化幅度。
125.柔性路面:具有粘性、弹塑性的混合材料和颗粒矿料,在一定工艺条件下压实成型的路面。
126.刚性路面:由整体强度高的水泥混凝土板或条石直接铺筑在均匀土基或基层上的路面。
127.车流密度:单位长度道路上所容有的车辆数量。
128.乘客平均换乘系数: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乘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129.单向交通:由一对相距较近的平行道路使对向车流分道通行。(123道工)
单向交通:城市道路的车道、人行道宽度太小,不能容纳现有车辆和行人通过时,可选择一对相邻、平行的道路分别通行不同方向的车辆,即为单向交通。(348,课本)
130.车辆满载系数:实际载客量/额定载客量
131.道路红线:道路用地和其两侧建筑用地的分界线。即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总宽度的边界线。
132.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133.OD调查:即交通起讫点调查,是为了了解各种交通出行的起点和终点,在一定区域内所进行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