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公路的定义及分级
一、道路:
1、定义: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主乡村道路等(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 002-87>)。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2、分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1)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1、长距离,快速文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翻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t车流、人沈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主干路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皿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帆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次干路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5)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
二、公路
1、定义:联结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等,主要供汽车行驶、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 002-87>)。
2、分级
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以下五个等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 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 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 100000辆。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
(4)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
(5)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