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辖区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果、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打造富强商丘、文明商丘、平安商丘、美丽商丘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守耕地红线。
(二)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土地合理、高效利用。
(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五)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和经济发展优先项目用地。
(六)适当弹性原则。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分类指导、弹性管理,具体计划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商丘市市辖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148.54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商丘市市辖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13.579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93.339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806.3874公顷,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地348.1709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91.8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5.80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4214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商丘市市辖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梁园区供应348.157公顷,睢阳区供应1201.0089公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供应599.3831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商丘市市辖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第一季度供应547.1943公顷,第二季度 758.0066顷,第三季度411.4904公顷,第四季度431.857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