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队长由当地公安局任命或消防支队选派,对全队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了解和掌握全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署贯彻执行;
二、领导执勤备战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队完成执勤备战任务;
三、全面掌握本队人员的思想动态,带领全队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决议、命令、指示等;
四、领导全队的军事、业务技能训练,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五、教育和带领全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预防各种事故和案件;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七、落实管理教育制度,做好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八、教育培养班长和队员,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九、关心部署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一、副队长由消防大队从应聘队员中择优聘任,队长不在位时,履行队长职责。执勤队长由正、副队长轮流担任。
班长在正、副队长的领导下,对全班工作负责:
一、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灭火战斗任务;
二、带领全班完成政治教育、业务理论学习,提高全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带领全班积极参加军事、业务训练,提高本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战术水平;
四、带领全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五、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维护保养,确保执勤器材和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六、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带领全班熟悉和掌握责任区情况和灭火作战预案内容;
八、检查全班人员的战备情况,确定本班战斗员的战斗分工,听到出动信号,带领全班迅速登车;
九、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专职消防队战斗员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战斗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战斗准备,保养个人器材装备,保证完整好用;
三、熟悉和掌握责任区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和其他可供灭火使用的水源设施位置和情况;
四、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文化素质;
五、积极参加军事、业务技能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增强实战能力;
六、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安心工作,爱护集体荣誉;
七、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器材装备和公物,遵守安全规定,保守秘密;
八、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登车。
专职消防队营门哨兵职责
一、上哨时,应提高警惕,确保营区和装备、物资、重要设施的安全;
二、对出入营门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指引来访人员和来队家属到接待室(会客室),并通知有关人员;
三、检查进出营门人员的证件和警容风纪,必要时还应检查携带的物品;
四、维护营门秩序,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
五、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营区,禁止一切车辆、人员在消防车库门前逗留;
六、对出入营门的分队、首长和上级领导应当敬礼,当上级首长、地方党政领导车辆出入营门时,应当敬礼;
七、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发现重要情况或接到报警时,及
时报告值班领导;
八、警容严整,文明执勤,维护部队形象。
专职消防队火警受理员职责
一、火警受理员由本队确定1—2名队员担任;
二、负责本队火警受理工作,并做好接、处警登记;
三、受理火警要迅速、准确,并及时发出出动信号,立即开启消防车库门;
四、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按规定着装,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
六、做好其他事项的受理登记工作,并及时向本队领导汇报;
七、随时统计和上报火警受理、出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