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综述
新制度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30年月,其代表人物是美国有名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他首次制造性地通过提出“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存在的缘由以及企业扩展的边界问题。科斯还认为,一旦交易费用为零,而且产权界定是清楚的,那么法律也不会影响合约的结果。他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①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缘由好像是,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本钱就是全部发觉相关价格的工作。随着出卖这类信息的特地人员的消失,这种本钱有可能削减,但绝不能消退。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需考虑在内。企业的扩大必需到达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本钱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要的本钱或者等于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的本钱。1960年科斯在《社会本钱问题》一文首次明确使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指出对损害负有责任实行定价制度,并分析了交易费用与产权制度支配之间的内在联系,并通过运用交易费用将产权制度问题纳入到经济分析之中,该论文的发表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
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分为两类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
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费用。二是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转变条款到退出契约等所花费的费用。事后交易费用包括: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本钱;为了订正事后的偏离而作出双边的努力,由此引起的本钱;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而付出的本钱,管理机构也负责解决交易纠纷;保证契约生效的抵押本钱。
对于交易费用的确定因素,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威廉姆森在科斯的基础上扩展和深化对交易本钱的熟悉后,从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来分析交易费用的确定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是指他对人的行为的两个假设: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指的是: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指的是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诺思则主要从商品的多维属性信息不对称,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确定因素分析主要是针对事后的交易费用的形成。诺思关于商品和服务的多为属性与信息。
威廉姆森依据全部者拥有产权的完好性或残缺性把产权分为三种形式,即私有产权,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他还对共有产权的过度利用问题有了清楚的熟悉并分析了共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变的必定性。他认为,②简洁的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应付简洁交易的需要,然而,随
着合约风险变得错综冗杂,简洁的治理结构就会面临压力。在这样的状况下转向更为冗杂代价也更高的以专断取代规章的治理结构是企业增值的源泉。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一文标志着企业产权理论的形成。该文分析了了古典业主制企业剩余索取权,监督权和经营决策权支配给企业主,为什么是最优的?由于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的监督者激励问题,提高企业绩效。同时还指出,只有酬劳严格根据个人生产力进行安排,才会对个人投入产生足够的激励。
巴泽尔将产权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他还详细分析了反垄断侵蚀、产权和盗窃的关系、创造制造方面的产权问题、价格信息方面的产权。他指出,③消费者与竞争者能否根据价格买卖产品,这种力量取决于他们自己能否签订并履行适当的合约。假如合同本钱过高,买卖双方按竞争性价格所得到的`产权很可能就会丢失,掠夺性定价者就可以趁机攫取垄断权力。
二、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也是制度经济学讨论的重要部分,其代表人物是诺思(Douglass C. North)。他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
了解释。他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供应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确定因素。有效率的产权结构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国家确定产权结构,因此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省费用的工具,其功能是弱化偷懒和搭便车的道德风险。它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历史上国家的不稳定性即国家的兴衰。
他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开头分析西方在兴起过程中制度的演化。他认为:④当全部权还是不完善地规定或实施时,某些活动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就会始终有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是由于现存政治经济组织给定条件下,消退每一种外部因素的费用超过收益。无论发生哪一种状况,外部因素始终存在,直到经济社会的改变收益相对于其内在化的费用增长为止。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指出,⑤组织是有目的的实体创新者用它来使社会制度结构给予的机会所确定的财宝、收入或其他目标最大化。在追赶这些目标过程中组织会渐渐转变制度结构。在缺乏产权激励时,市场规模是确定创新与技术变迁增长率最主要的因素。一个激励结构的进展,从专利法、贸易爱护法到其他用于供应创新酬劳率的法律,也会导致创造行业的进展并会整合到现代西方世界的演进的经济方式中去。
林毅夫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强制性变迁。戴维斯和诺思是制度变迁概念和缘由的最早讨论者之一。他们认为,一项新的制度支配之所以能够消失,是由于人们对它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本钱,“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意时,我们才可望发觉在一个社会内转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
三、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1967年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被称为寻租理论之父)见于其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本钱》。他认为,完全竞争理论是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量缺乏,事实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其缘由是人们会竞相通过各种疏通活动,争取收入,即寻租;而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与其所期望的收益相近的费用是值得的。布坎南的寻租理论主要探讨寻租产生的条件、寻租的三个层次、政治安排与寻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