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时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 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 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 漫画、 横幅、 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 并及时更新内容, 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时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居民学 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 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演习、消防知识 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 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 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 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时常组织人员深入到驻社区单 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 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日和夜间、重点和普通、突 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 和火灾多发季节,或者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应认真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的要 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时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 灭火器具、 用火、 用电、 用气、 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 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 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即将制止,并向 有关居民或者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 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者 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社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 书或者建议书,催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 见书或者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 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 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 踪报告表》,每月向区消防支队和派出所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 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 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 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社区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 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 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者突发性事件,社区消防组织应即将召 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 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 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 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 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 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 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 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 会议记要。
社区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 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 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 加强重点监护, 形成街道、 居委会、 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预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 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挠弱势人员违反消防 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时常细心留意他们的 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 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社区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 或者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 时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 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 止;当无法阻挠时,要即将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