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 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即将住手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 爆炸品的车间、 仓库、 堆场, 未彻底排除干净的, 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 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 方可离开现场。
(二)冷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冷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冷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冷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冷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冷库内严禁吸烟,不许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办理申 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wei)险物品不许堆放在普通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冷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 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许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冷库人员离开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 隐患。
11.冷库内储存的货物, 按不同性质、 类别分堆, 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 主要通道 2.5-3 米,墙距 1-1.5 米, 堆距 0.6-1 米,垛距 0.8-1 米、 柱距 1 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 1.5 米。
12.冷库内不许住人 (包括午休),不许搭建搁层, 不许使用电烫斗、 电炉、 电钟、 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 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 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如有发现各类电器、 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储部、动力部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 故发生。
二、 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 火责任人职责
(一) 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 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 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灾,制定暂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 查办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 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 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 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 防火工作。
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 各项管理规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 结,同落实。
4. 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
5. 时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 警惕性。
6. 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 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 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 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 观念。
3. 时常对安全防火或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 况报告部门领导。
4. 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者援救。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 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 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时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
产过程中的火灾危(wei)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先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 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 或者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 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 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 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 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
查。
五、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 的部门领导、 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 切不可迟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 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者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 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 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
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周围不许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 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