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条例(标准)

更新时间:2023-06-01 15:31:21 阅读: 评论:0

              万博写字楼电气安全防火条例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日常办公设备自动化水平不断的提高,用电量也日益增多。如果对供用电管理不善,使用不当,不仅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还会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了做好电气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并加强写字楼电气防火安全的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写字楼内各公司人身及财产的安全,特此万博写字楼管理部对因电气引起的火灾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1写字楼内各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写字楼其它有关各项安全制度的规定。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并坚决杜绝电气火灾的发生。
2、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并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并上报写字楼管理部备案及消防局
备案。
3、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各公司、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和劳动安全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并应在每月初5日前,由各公司消防安全员向写字楼管理部提交上一月的消防工作文件材料。
4、未经写字楼管理部许可,各单位严禁在大厦墙体或地面私自打孔、改造、装修,禁止对电气线路进行摩擦、挤压、切割、受热、老化、潮湿、污染腐蚀等物理和化学作用的破坏而丧失或部分丧失绝缘性能。坚决杜绝由于电气线路局部短路或漏电造成绝缘层迅速燃烧和金属导线出现溶化或剥蚀缺损,引起导线附近的可燃物燃烧,而造成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电气线路绝缘层破损老化线芯裸漏,要及时的按正规手续通知写字楼管理部维修或更换。如不及时通知写字楼管理部,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各公司自已负责。未经写字楼管理部批准,公司内部禁止私搭乱接临时配电线路。
6、各公司用户,应在自己设置的每一条用电线路上(如:接线板等配电线路连接设备)安装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器或过流保护器装置,以保障在某一条支路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减少经济损失。
7、严禁乱用、滥用钢丝或铁丝及其它金属丝替代熔断器,作为线路保险。
8、随着各公司的发展,以及办公和生产设备的不断增多,配电线路负荷要进行调整或改造。写字楼管理部根据各公司提出的申请,经审批后,将按各公司的实际需要,将给予及时换装成容量与负荷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线。或根据各公司生产程序的需要,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分配,把用电高峰排开,以防线路超过负荷。如未向写字楼管理部申报审批的,及自已私接、乱接配电线路的,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的,由承租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9、写字楼内各公司未经写字楼管理部批准,不准动用、使用和利用写字楼内的各种供电设施。
10写字楼内各公司一切需新增或已经在使用的办公用电设备,必须向写字楼管理部登记,并向管理部备案,由写字楼管理部向各公司发放电气合格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如
没有写字楼管理部的设备合格使用证明,视为违反本条例,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下班后应将空调器的开关及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每天下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以及设备的防火安全要责任到人。如因此设备维修、维护不当而引起的火灾,要追究此设备管理者的责任,和其公司的责任。
12、公司在装修改造前,必须由写字楼管理部审核批准并签订相关施工协议书以及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交付施工押金元押金。公司装修、改造电气线路时,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改造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残次品,一切选用的电气产品及相关的电气材料,必须由写字楼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把相关的材料提交到写字楼管理部备案。严禁在特别潮湿,且具有腐蚀性、固体、气体或液体的场所使绝缘导线明敷,应按照国家建设部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施工装修后,应把已改造的电气施工图纸上交到写字楼管理部进行审核验收。并要把竣工后的标准图纸上报到写字楼管理部,并由管理部备案。如不按此规定执行,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3、凡公司使用的大型生产设备或办公自动化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线路检验和检查,由写
字楼管理部进行抽查。凡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由承租公司确定本公司设备安全负责人。
14、各公司所使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维修维护不当或因管理不善,违反使用操作规程及应注意的事项,所酿成的公伤事故及火灾事故,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5、写字楼内各公司要经常开展自检自查的工作,凡有不良现象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新,不得带病工作。
16、所有写字楼员工私有电器未经万博写字楼管理部审批,严禁在写字楼内使用。
17、写字楼内各公司如配有电工工作人员,其必须具有国家劳动局认定的合格的电工操作证件。此证件应向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改动本单位电气线路,应由写字楼管理部审核认可后,方可动工。
18、写字楼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大厦各楼层的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并根据各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合理的维修、维护服务。在用电期间,写字楼管理部如发现承租公司存在不安全隐
患,其公司应严格服从写字楼管理部的管理。
19、写字楼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与承租公司协议监督执行。不得收受贿赂或徇私舞弊。
20、各承租公司应派专人配合写字楼管理部对各单位进行的电气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定期限进行整改。如承租公司不按要求整改或故意不整改的,其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1、各公司应在带电的设备或经常带电的部位注明:“此处有电、注意安全”。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确定设备安全责任人。
22、经常不能断电的自动化办公设备,必须在电源的初端加装符合用电安全标准的漏电保护及线路过流保护装置,及其它相应的电气线路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23、写字楼内各公司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或接线板,以及相关的电路连接设备要由写字楼管理部进行审核确认。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在写字楼内使用。
24、各公司如有损坏的设备,应预先通知写字楼管理部进行维修,如不申报或延迟申报的,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应由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5、对写字楼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应严格遵守和爱护。对故意损坏或人为非故意损坏大厦电气设施及安全设施的,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肇事者本人及承租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6、此条例望在万博写字楼工作的各公司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如不按此条例执行,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本人及所在的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注:(1)本例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属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2)本条例一式两份,一份承租公司留存,另一份大厦消防部备案。
承租单位名称:                          北京宏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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