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提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6.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