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中国情节剧电影叙事模式演变中的社会性别政治
作者:徐立虹
来源:《电影评介》2014年第12期
【作者简介】徐立虹,女,山东沂南人,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电影学博士生,主要从事电影文化、电影剧作研究。
引言
结构主义叙事学的两大主要分支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神话分析和普洛普的民间故事研究,列维·斯特劳斯主张任何神话的文化功能是非常紧密地与它的叙事结构联系在一起的,结构揭示事物的本质及意义。电影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会反映不同时代社会文化心理
背景的代码信息,因此社会性别话语作为社会意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在影片中得到体现,而这一切隐含在电影深层次的叙事结构当中。
列维·斯特劳斯在《结构人类学》中提出:“神话的思维总是由意识到各种对立面的存在到寻找解决这些对立面的方法而层层递进、逐渐展开的……神话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个能够解决矛盾的逻辑模式。”[1]这种深层结构是由二元对立组合的体系构成的,因此在电影文本中找出相对应的二元对立组合机制就能够揭示出电影的深层结构。
格雷马斯认为在故事中共有六个行动者:主体与客体、发送者和接受者、帮助者和反对者。而波伏娃和米利特在《第二性》和《性政治》中分析了支配和从属的权力关系和女性的“他者”地位,提出了两性关系中男性主体女性客体的二元对立结构。因此,不同性别的人物来担当发送者、接受者和救助者也会反映不同的性别政治。
克里斯蒂娃曾说:“凡业已完成了的语句均要冒成为意识形态之物的危险。”[2]在叙事领域,结局具有一种很特殊的功能,因为它是一种造成意义的强有力的手段。所以通过分析电影结尾的处理,也是发现叙事模式演变中的性别政治的一个有力突破口。
本文将运用这种结构主义叙事学和女性主义相结合的后结构女性主义①来研究中国1905年—1949年描写两性关系为主的情节剧电影,并对这类影片叙事模式演变中的社会性别政治进行分析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