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改革简报
2010年第5期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8月3日
海曙区开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
配套改革试点亮点纷呈
上半年,海曙区委、区政府按照《宁波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年度实施方案》(甬党办发〔2010〕34号)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海曙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年度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职责分解》,扎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亮点频现,实效明显。
一、社会管理求突破,民生事业创特色
一是通过强化社区管理建设,促进了社区自治更加充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建立和健全了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招聘任用、薪酬待遇、考核评估、奖励优化等制度,实现“一社区一示范岗一社工师”岗位责任制,试点推行“十加十”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实施社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搭建社区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平台,初步构建起完善的、具有海曙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社区自治与服务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2009年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和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以及全市唯一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绩效评估A级单位。二是通过深化公共服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教育方面,率先在全市仍至全省实现了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待遇同城化;就业方面,已建成了一个以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为载体、覆盖全区75个社区的服务网络,目前,辖区内所有社区都实现充分就业,“零就业”家庭得到动态消除。三是通过深化特色服务建设,促使社会效益更加凸现。海曙区在各个领域创新实践公共服务载体,兼顾区域特色和民生服务价值,居家养老服务区域网络规划和服务机构建设得到了全方位推进,全区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达21家;“和谐促进工程”建设得到深入推进,万名和谐促进员发挥了显著作用,和谐促进联谊会达到139家。2009年海曙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此外,海曙区社会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在加强政府与社
会组织合作方面、打造高效政务运作机制方面、创新政府服务外包机制方面、规范城市管理和人户秩序方面等更新的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一拨就灵解民忧,服务平台获提升
81890注重拓展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81890五星级服务大厅建设,不断拓展、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积极创新服务载体,着力构建上下贯通、高效便捷的立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近一年多来,成立了81890光明网吧和光明俱乐部,实现了盲人上网的梦想;开通了81890“一找灵”GPS定位系统和“遥控一键通”话机,为居家老人或体弱有病的人提供各类帮助;成立了81890企业服务促进中心,整合全区563个党政部门的服务职能,开设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平台,实现及时响应率、办结率和备忘录率三个100%;建立了81890物业24小时保修平台,让居民享受到更好的服务。2009年81890求助服务平台共处理各类求助事项累计达63.4万多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达99.87%,81890的服务模式也被商务部在全国近300个地级市全面推广。
三、属地管理亮点多,卫生创强见实效
《海曙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党办〔2010〕11号)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意义,以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总体目标,深化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海曙区通过25项医改任务细化落实,分别从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等自选动作方面作出有益尝试,使海曙区医改各项任务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成为浙江首批卫生强区。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全区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5家,基本形成10分钟卫生服务圈;公共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传染病发病率始终控制再较低水平,09年顺利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考核验收,居民健康素质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取得新突破,“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社区卫生属地化管理格局日益健全,并成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居民医疗保障日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1.08%和95%,2010年区财政按人均9元下拨医疗救助资金。2009年度工作目标全部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市统一安排,结合海曙区前期调研和测算的实际情况,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改革。
四、转型升级促发展,优化环境筑高地
为了促进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海曙区出台了一揽子经济扶持政策,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能力;把优化选商引资、改善服务环境作为根本保障,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大力培育和引进企业总部,以楼宇经济为依托,通过外引、内联多种途径着力培育总部经济集聚区,积极培育企业总部;着力拓展高端产业链,促进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高附加值、高科技型服务产业拓展延伸;制订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建立总部经济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总部经济信息平台、政府与总部企业对话平台,打造总部经济发展集聚区和示范区。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搭建平台“走出去”,积极促进境外投资顺利开展。2009年1-12月份实现境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640万美元,同比增长16.36%。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制订《2009海曙历史文化工程行动纲要》,将打造以月湖和天一阁为核心的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形成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一体化旅游板块。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总部。海曙区企业与浙大、宁大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区域经济、社会软、硬课题研究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发总部。上半年,海曙区高校技术产品产值达22.5亿元,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80次,实现授权专利308次,安排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完善鼓励企业引进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和总部经济
经营人才的政策。扶持柔性引才引智,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兼职、顾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实行高端拔尖人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