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小学
2012年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着力营造人人关心综治、支持综治、参与综治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根据《清镇市2012年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清综治办发﹝2012﹞4号)、关于印发《清镇市教育系统2012年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清教字﹝2012﹞110号)、《卫城镇教育系统2012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卫教字〔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治安形势彻底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确保实现群众安全感测评在全省排位前移45位以上,排40位之前”的奋斗目标,以建设“平安校园”为载体,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了解、积极参与
、广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及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卫城小学片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片区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组 长:喻刚强
副组长:胡思举 谢勇军
成 员:郝祥军 张忠武 黄帮喜 及片区村小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城小学,胡思举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建设“平安校园”、打造和谐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引导全片区学校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深刻领会并大力宣传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有关教育问题,
着力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五)广泛宣传各地各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师生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雄事迹。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片区各学校要拟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宣传月活动作全面动员和部署,提出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
(二)片区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一条有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的宣传标语。
(三)片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负责人:少先队及班主任)
(四)片区各学校在宣传月期间,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为师生上1—2节法制辅导课。(负责人:谢勇军)
(五)组织开展 “平安建设”征文活动。各学校在宣传月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经本单位初评后选报一篇“平安建设”作文交片区中心校,片区中心校于5月30日前将文本和电子文档收齐交教办。
(六)各学校切实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负责人:胡思举)
二是制作一条综治(平安建设)的永久性标语;(负责人:谢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