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好好保管,若你,留着我的曾经
我答应了⼀个读者要为他写⼀个故事,前两天他私信我,说我⽋他⼀个故事,他已经等了两年半,问我什么时候写得完。
我得说实话,这件事,我是早就忘记了的。
2021是我⼤学毕业之后的第三年,到今年年初,⽣活才终于稳定了下来,靠⾃⼰挣扎出⼀份温饱,我总算是做到了。⾄于这三年⾥都经历了怎样的故事,我整整断更⼀年多还不够说明问题么。
所以我不曾想过,这个困顿⾥的我,竟然还能成为另⼀个⼈在困顿⾥的希望。
我何德何能。
可是,再等等。
这个故事需要再等等的最⼤原因,是我还没想起来他当年究竟和我说了什么,其次,是我得赶紧在遗忘之前,把另⼀个故事记下来。
我现在终于拥有了平凡⽽珍贵的⽣活,⽇⼦单调⽽满⾜,所以我其实不曾想过,我和狗贼会有这迟来的开诚
布公的⼀天。其实不过是个很⼩的故事,与我每天所经历处理的案件⽐起来都堪称微不⾜道,可是这是我们的⼗年,是哪怕不⾜为外⼈道,却真真实实带⾛了⼀部分的我和他的,我们的⼗年。
他说我们这⼗年是⼀场漫长的错过。
我们当然错过了,从他答应我的未婚夫帮我录求婚祝福的那⼀刻他就该知道的,⽽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可是。
可是。
我以为,我们这⼗年,原是⼀场浩⼤的相逢。
故事该从哪⾥讲起呢,那是很久很久之前,久到我都记不清具体的⽇⼦,记不起第⼀次见⾯的时候他的模样,留什么样的发型,他⼤概记得我的,他向来记性很好。
⾼中时候我们坐前后桌,再之后,交情不多。我这⼈⽂艺青年过敏,逃课去烧烤摊侃⼤⼭可以,坐⼀块捏着⼩纸⼱看《百年孤独》不⾏。
熟稔起来是上⼤学之后,⾼中同班同学上了⼤学之后在⼀个城市⾥相逢,好巧不巧,我们俩的学校还在⼀条街上。理所当然,我捏着⿐⼦和这过分优柔的⼤⽼爷们当起了知⼼密友,兴许他也在捏着⿐⼦忍受我的江湖⽓,不过谁在乎呢。
异乡的⽣活早被古⼈说的通透,那是“关⼭难越谁悲失路之⼈”的疏离,那是“萍⽔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的孤独,是热得睡不着⼀晚上能冲三次凉的夏夜,是辣的我从脚趾甲盖到头⽪都在集体抗议的⽜油⽕锅。
⽽这些⽇⼦,统统是狗贼陪我度过的。
⼈与⼈之间的情感升温通常⾛两种路⼦,⼀种是萍⽔相逢之后的经久陪伴,另⼀种是患难与共之后的相濡以沫。⽽我和狗贼之间,是萍⽔相逢之后的患难与共,打断⾻头还连着筋呢。
这⼗年,从我们离家外出上学的那⼀天起,回家送我的是狗贼,到校接我还是他,每年问我⾏李重到离谱⾥⾯是不是藏了男⼈却还是帮忙搬上搬下的是他,⼤夏天38度的武汉却怕我吃到肚⼦⾥冷风清早帮我买早点是他,喝⼤了接我回家是他,我受委屈了听着我哭还得在边上递纸⼱是他,被辣到眼泪两条挂在脸上还咬着⽛陪我吃特辣⽕锅是他,失眠的夜⾥打电话唱歌给我助眠也是他。
有那么⼏年,全世界都不理解我们俩的情谊。我的男朋友他的⼥朋友,旁敲侧击试探我们是不是偷偷在⼀起了的双⽅⽗母,⼤家都顶着硕⼤的问号看着我们俩模糊性别模糊距离的相伴,觉得我们⼋成是⼼照不宣的培育着⼀颗硕⼤的备胎。
哎。
谁他妈会养⼀个丑得都不敢夜⾥直视他的备胎呢?为了把他贴门上辟邪吗?
那些⽆法割断的亲密不过是因为,异地他乡那些没朋友没钱没依靠的⽇⼦⾥,是我们朝⼣相伴⼀起咬着⽛熬过去的,我们知道别⼈不会懂,那些晦暗的过往与滚烫的陪伴,其实也不⽤别⼈懂。
那是超越了爱情友情亲情的⼀种存在,恩情义⽓交织着漫长的时光把我们缠在⼀起,我们都说不清对⽅在我们⼼⾥意味着什么,借⽤黄执中的⼀句吧,我们的情谊就是,他在的时候,他的恩怨就是他的恩怨,如果他⾛了,那么他的恩怨,就成了我的恩怨。
我们⼼⽢情愿肝胆相照,我们义不容辞肝胆相照。
刚上⼤学那年我⽴志打算靠⾃⼰然后⼀不⼩⼼被骗了半年的⽣活费,爹妈都不知道,是他骂了我半晌之后再吭哧吭哧带我去改善伙⾷;在寝室⾥开开⼼⼼吃着辣⽩菜五花⾁拌饭时候突发腹痛,醒在医院被⼤夫告知长了⼀颗直径七公分的囊肿,当时离家两千公⾥连个可以替我签字的紧急联系⼈都没有,是他推迟了回内蒙参加姐姐婚礼的时间,鞍前马后的带我去检查。我被⼤夫吓得⼿哆嗦的拿不起⼀张卡的惨状他见过,活检结果显⽰没有癌变的那天⼀起去吃⽕锅庆祝,那碗证明劫后余⽣的⿇酱也是他亲⼿调的。顺便说⼀嘴,哪怕是着急忙慌好不容易赶上了他姐的婚礼,回来的那天,他也没忘了给我带回⼀份我⼤内蒙的凉⽪。
我在写下这些字的时候不⾃觉的哭了起来,像是要把这⼗年付出过的真⼼与真情感都⼀股脑的哭出去,⼜或是感慨时间总是带着点⿇醉剂的意味,不仔细看回头看根本⽆法发觉,它如何把⼀个⼈⼀针⼀线的缝进我的⼈⽣⾥,成为了我的⼀部分⾎⾁,塑造着我的⾻骼。
你说,⼈与⼈之间的情感存在共振吗?
我想是有的。
古⼈说,这个叫⼼照不宣。
他就是⼀部分游离于我之外的我,我们从来没想过未来的⼈⽣⾥有没有彼此的位置,因为他⼀定,会出现在我未来的⼈⽣⾥。
这样⼀个⼈,这样漫长的时光,这样的陪伴,你要是问我这中间是否存在过别的可能,你要是问的话。
怎么会没有呢。
我当然设想过我们之间除了“经年⽼友”之外的可能,毕竟,再与⼀个⼈花费如此巨⼤的耐⼼与时间磨合出如此的默契,我实在也没这个精⼒了。
可是。
这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还是好朋友,⽐爱⼈长久。
我意识到这⼀点的时间很早,早在⼀切都来不及发展成⼀份正⼉⼋经的“爱情”。
那是在⼀场草莓⾳乐节,低苦艾在台上讲,你们要抓紧⾝边的⼈呐,没准⼉下次和你来看我的就不是同⼀个⼈了。
接着他们在台上唱起歌,台下的男男⼥⼥在轰轰的声响中舞动起来,⼀⽚混乱⾥,有⼈⾃我⾝后拥抱了我,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顶,是⼲净的茶⾹。
⽓氛太浪漫了,浪漫到我有那么⽚刻的恍惚,我当时⼼⾥想,在这样的⼀天,为了这个拥抱,为了这沸反盈天⾥的⼲净茶⾹,⽆论他说什么,我都会说好。
那天的节⽬⾃下午⼀点半开始,夜⾥九点半结束,从汉阳回学校的地铁有⼗三站,每⼀站我都屏息数秒,那时候我脑海⾥在想什么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可是很奇怪,明明过去了好⼏年,我却现在都还记得,通过长江⼤桥,⾛了四分五⼗⼋秒。
直到末班地铁上乘客都⾛得差不多了,我们的脸映在车厢⼀侧的玻璃窗上,他睡得很踏实,脸上的表情平静祥和,⼀点不像有什么话还没说的样⼦。
那天,我们从地铁站⼀路⾛回学校,4⽉的武汉,街上已经有了花⾹,那颗差点就要在我⼼⾥⽣根发芽的⽟兰,偷偷地谢了。
不过这于我⽽⾔也没什么。
狗贼不是我⼀眼看进⼼⾥的爱⼈,⾮要在⼀起的执念是没有的,没能在⼀起的遗憾也早就已经丢在了地铁⾥,那不过是⽣活失去了⼀种更⽅便的可能,却不是更幸福的可能。
我这个⼈呐,天⼤的事砸下来,⼀场好觉之后,⼜是⼀条吃得饱睡得着的好汉。
这点插曲很快在我们的⽣活⾥过去,他还是那个碎嘴⼜贴⼼的狗贼。我么,⽼娘当然还是天下第⼀仙⼥。
后来我们毕业,他留在武汉读研,我回家乡⼯作。
离开武汉的前⼀天,他说带我去玩,去哪⾥却神神秘秘不肯讲,这个街那个巷的闲逛⼀整天,都是我们没有⼀起去过的地⽅,我从来都不知道武汉竟然这么⼤,⼤的还有我们俩没有⼀起去过的⾓落。
淘⽓⽜杂好辣好辣,他连喝了三瓶⾖奶嘴唇被辣的⽐我的⼝红都红,可是⽐起四年前陪我吃连锁店的⽕锅都要点鸳鸯锅,已经进步的让我刮⽬相看。
江汉路的著名棺材主题⿁屋⼀点也不可怕,⾄少没有我们刚上⼤学那年那⼀家刺激,当时那家⼤胸美⼥护⼠主题的⿁屋⼯作⼈员敬业的可怕,不和游客来个⾝体接触都像对不起我们的票钱,他奔着去和美⼥亲密接触的不良⽬的拐我和他⼀起玩,结果却是⼀路冲⼈家⼤喊着“你们能不能别碰她”把我拎了出来,后来他说,他连⼀个美⼥的脸都没来得及看清,因为全程我都叫的⽐⼥⿁还狰狞。后来去玩的那⼀家他准备很充分,进去之前还买了可以降低难度在太害怕的时候出⽰的“降魔咒”,我们还违规带了⼿机偷偷和⿁怪们合了⼀个影。说起来也好笑,那两个价值⼆⼗块⼈民币的铜制降魔咒在我包⾥放了很久,后来陪我去过了许多个城市,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带着,总之就是⼀直带在了⾝边,可是后来它们是什么时候被丢掉的,我也忘记了。
就这么逛啊逛啊,夜都很深了他还不肯回家,直到我因为学校⼤门马上就要落锁⽽我们还在汉⼝晃荡⽽暴⾛的时候,他才说,想要带我去⾛⼀次长江⼤桥。
那是我刚到武汉的时候⼀直不曾实现的愿望,那时总羡慕别的姑娘有⼈陪着半夜去⾛长江⼤桥,把潮湿的风和午夜如霓虹般的灯光刻在⼼⾥,可惜我那时没有男朋友,后来有了男朋友⼜没有时间,没想到最后直到离开这城市前⼀天,竟是他陪我在这曾经梦寐以求的桥上⾛了⼀程。
可你说多可笑,这个愿望,我⾃⼰都早就忘记了,可狗贼记得。
那夜好热好热,热到风吹在脸上恍惚有种经年时光在我脸上摸了⼀把的感觉,重的喘不上⽓来。我们并
肩⾛在桥上,路灯很亮,江⾯很漂亮,游船不时飘过传来歌声,也有收了摊的⼤爷骑着拉货的板车从我们⾝边悠哉悠哉的叼着烟过去,我的武汉整个泡在⼈间烟⽕⾥,我的⼼柔软的⼀整个不像话。
⽽狗贼⾛在我的⾝边,⽤⼀种平静到⼏乎能从他的语⽓⾥闻到檀⽊⾹的声⾳对我说:
“你就要⾛了。
可能是因为相伴于我们⽽⾔实在太久太远太深太长,我有时⽆法想象,每个周末不和你吃饭的时间该要做什么,每个假期之前之后没有接你送你的时间该要做什么,不知道熬夜画图的时候能打给谁聊⼀聊,不知道发现了巷⼦⾥的⼩店⼜该带谁去尝⼀尝,太多的不知道让我不知道该怎么适应。
可是你回家了,说不定梦想会⽐留在武汉好实现,家乡的农场那么多。
你就要⾛了。
也带⾛了⼀部分的我,我的半颗⼼。”
这句话的科技含量太⾼,我⼀时不知道该从什么地⽅跟你们解释,就像我当时,也⼀时不知道该如何开⼝和他道别。
他说的更容易实现的梦,是我⼩时候做过的⽩⽇梦,我和他念叨过好多次。
我这⼈吧,怎么说呢,⾮要说是个知识分⼦其实也不是,⼀是肚⼦⾥墨⽔实在是不够,⼆是这称号实在太俗了,配不上我。可是⽂⼈风⾻,⾃问还是有⼀些的。所以,世俗的名利和成功装不下我,⼗⾥洋场名利场,我不屑⾛⼀遭。我想拥有⼀个⾃⼰的农场,屋外有⽩⾊的栅栏,屋⾥有⾼⾼的壁炉,摇椅趴在壁炉旁边暖和的安详。夏天我就养⽜养⽺,冬天就⽆所事事坐在壁炉边读书,加缪和古龙掺着读,就像烧⼑⼦和冰矿泉⽔搀着喝,
如果有⼈路过我的门⼝,我会送他⼀碗汤。
这种屁话现在说当然谁都会笑掉⼤⽛,毕竟我每天从睁眼忙到睡觉,有空想农场⾥⽤什么油漆刷栅栏还不如想中午吃啥味的盖浇饭。可是谁年轻时候还不能做个⽩⽇梦了咋地。
他真⼼实意的祝我回到家乡去实现⼀个根本⽆法实现的梦想,他要我带着他的半颗⼼,去实现那个与他⽆关的梦。
我怎么可以呢。
于是我只好说:“把你的⼩⼼⼼好好放回肚⽪⾥,要是我真发达了就买两块地,⼀块给我⼀块给你,咱⽼了接茬做邻居。”
这种缺⼼眼的话没错确实是我说的,没法收下的贵重物品,除了⽤⿁话搪塞,⼜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好久好久之后的后来,我才发觉,原来那⼀天,他说他什么都没有准备,但是却带我去了四年⾥每个我想去但没去过的地⽅,完成了所有我随⼝说过就忘了的愿望。
可惜我当时⼀⽆所觉,⾄少在他第⼆天送我去机场的时候,我都还没发觉。
送我回家那天狗贼依然起的好早,我坐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吃了狗贼早早去麦当劳买的早餐。堵车堵到差⼀点赶不上托运,狗贼⼀⼿拎着⾏李⼀⼿拎着我在⼈群⾥狂奔,我⼿⾥还拎着吃了⼀半的薯饼。他穿了件⽩衬衫,也不知道怎么忽然有这么⼤的劲,他明明拎着我重如凶器的⾏李和⽐凶器还重的我本⼈,可是还是跑得快的衬衫都被风吹到⿎了起来。
通往天河机场的地跌线路在我毕业的那年开始运营,整个地铁站都崭新的发光,也可能是我⾝边穿着⽩衬衫的狗贼在发光,谁知道呢。
我承认我是对⽩衬衫有⼀些超越了现实的滤镜,可是旧时光就是这么神奇,就像青翠的葡萄放进发酵桶,放了好多的糖然后密封起来,时间慢慢的过去,那些苦涩和酸慢慢的消弭,好久之后你开盖品尝,只剩下微微泛黄却晶莹剔透的⽢⾹。
旧时光让我忘记了我们的争吵摩擦,忘记了错过离散,忘记了中⼭公园被拆掉的摩天轮和学校后街倒闭了许多年的⽶线店,就剩那件⽩衬衫屹⽴在回忆⾥经久不息的被风吹起,我的少年,那个从不曾是“我
的”的少年,清清爽爽的穿着他的⽩衬衫⾛在我的前⾯,拎着我的⼿不知是何时松开的,只是觉得他越⾛越远再也看不见了,只剩空⽓⾥还飘着薯饼的味道。
后来我的记忆⾥,天河机场就是薯饼的味道。
办完托运,还剩⼀段时间,我终于来得及消消停停吃完我的早饭,咖啡太烫了堵车堵了⼀个半⼩时都没有喝完。
我慢吞吞的嘬着咖啡,狗贼坐在我⾝边,慢吞吞的帮我整理因为⼀路被拽着跑导致棉花都移位了的玩偶。
我们还是闲聊,就和往常所有闲着没事⼲的时刻⼀样。他给我讲他考研的第三天,试题是要他画⼀栋房⼦。那考试我听他提过,⼀场考试长达六个⼩时,进去之前他告诉我已经买好了⽔和⾯包,出考场之后他也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他把握蛮⼤,应该可以选到⼼仪的那位导师。⾄于考试内容,他学建筑园林,我学法律,他就是把我绑凳⼦上对着我弹琴我也听不懂。
于是他略过了所有太专业的内容,只是对我说,那图他画了好久⼏近缺氧,快交卷了还没有想好作品的题⽬,结束铃响的前⼀刻,他在那画右下⾓,写上了我的名字。
他说他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要让⼀座房⼦和我同名,就只是在好紧急的时候,脑袋⾥能想到的,竟只
剩我的名字。
他说交了卷⼦他的脑袋还是空⽩了半天,直到马上就轮到他介绍作品时候才回过神来。那位他中意的导师问,作品的题⽬有什么含义,他回答:
“我和⼀个⼈,⼀起在这座城市⾥飘零许久,如果有⼀天我真能盖⼀所房⼦,如果有这么⼀天的话。
我想在这陌⽣的城市⾥送给她⼀个家。”
这话我如今听起来仍觉得震动,我当然是震动的。那个⼀⽆所有的,⼈⽣⾥最珍贵的只有时光的,把所有好时光都给了我的⼈,在我未曾知道的地⽅,在我不曾⽚刻领情的时候,跟决定他前途命运的⼈宣告,他想送我陌⽣城市⾥的⼀盏灯⽕,他说这世上终归有灯为我⽽亮,有⼈会为我⽽来。
⽽我当时说了什么呢,我记不得了,似乎只是玩笑他说,如果将来在林⽴的⾼楼⾥真有⼀栋⾦光闪闪的写着我的名字,那我按年跟他收姓名租⾦是不是就可以提前退休了。
我多煞风景。
可是这,也是我关于“我们”这张试卷的答案了。
少年⼈总词不达意,成年⼈惯会⾔不由衷。
我要的从来不是⼭呼海啸的深情厚谊,不是海⾯下巨⼤的冰川,我的爱⼈他该要坚定地⾛向我,拥抱我,亲吻我,他要有勇⽓在全世界⾯前牵起我的⼿告诉我他爱我,不是因为我值得,是因为爱值得。
可他没有。
朝⼣相伴的四年,他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分别的时刻,他才揭开遮住⼼事的⿊布⼀⾓,可却连看我⼀眼的勇⽓都没有,连⼀句“你能不能留下来”都没有说。
从前闲聊的时候,我们曾说起过这世上最浪漫的表⽩该是什么样⼦。那是我们俩⼀起去古德寺玩,其实就是吃的太撑了弯不了腰所以没办法必须要去溜溜⾷⼉,才⾛到了那座⼩⼩的寺⾥。师⽗们还在修课,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热到摊个鸡蛋在地上都会熟的温度,可是殿⾥却凉快的不得了。我们坐在殿门外的马扎上听着师⽗们诵经,什么时候睡着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醒来的时候,师⽗们正念到“众⽣皆苦”,⽽狗贼蹲在我⾝侧,⼩⼼翼翼的⼀边试图不要吵醒我⼀边正帮我剪指甲,认真的像他画设计图时候⼀样屏息凝神。
对上我睡得迷迷瞪瞪的眼睛,他也只是继续慢慢吞吞的继续剪完,收拾⼲净,还⽤别⼈佛门净地的⽔龙头洗了洗刚捏过我脚丫⼦的⼿。
那天他说,我睡着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以后要是遇到了⼼仪的⼈该要怎么表⽩。他说他要把她带到古德寺⾥,当着⼥师⽗们的⾯送她⼀枚戒指,告诉她:
“寺⾥的师⽗凉凉的念众⽣皆苦,我站在红尘⾥,跟你保证余⽣要陪你共度。”
然后趁师⽗们寻找武器打死他们这对亵渎佛门清净地的狗男⼥之前,拉着她的⼿,回到他们的⼈间。
你看,我都不曾想过拥有这样古怪浪漫的誓⾔,我只是要他就⿎起勇⽓说这么⼀句,就这么⼀句。
可是他没有。
于是,我们只好投⾝各⾃的⽣活,遇见各⾃的遇见,别离各⾃的别离。
后来,我换了⼏分⼯作终于在今年稳定下来,他顺利毕业留在了设计院正式成为⼀条画图狗。
再后来,我遇到了现在的男友,准确地说,已经是未婚夫了。
前不久我们订婚了,婚礼时间在明年,武汉已经热到冒烟内蒙才算刚进⼊夏天的六⽉。
订婚之前,好朋友问我是怎么下定决⼼嫁⼈的。
说实话,我也说不清我为什么决定嫁给他。
他不是我在⼀起时间最长纠缠最久的爱⼈,不是让我笑最多次让我流最多眼泪的⼈,我短短⼆⼗多年的⼈⽣⾥,他不是我失眠的原因,不是我剪短头发的凭证,不是我问了千万次“你究竟有没有爱过⽉亮”的那个⼈。
他都不是。
只是就是那么最平常的⼀天,他陪我去某⼀场考试,北⽅的⼋⽉天⽓还是热得很,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他半梦半醒间帮我把被⾓掖好,轻吻了我的额头。就只是那么平凡的⼀个夏夜,他牵着我的⼿,边⾛边唱起了我最爱的歌。就只是,⾃相识之后,他所有的密码都变成了我的⽣⽇,所有的社交平台都添上了我的名字。
他很少说爱我,他说成年⼈之间的爱情从来不是靠嘴上说说就能长久,所以他只是⼀点⼀滴把我缠进他的⽣活,他说就这样慢慢的,久久的,⼀辈⼦也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