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总则
1.1为提高小型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和指导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工作,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小型水库预案编 制。对于坝高15米以上或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对下游城镇、村庄、厂矿 人口,以及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有重要影响的水库,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 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编制。
1.3预案编制应以保障公众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分级负责、预防 为主、便于操作”的原则,重点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险情报告、分级预警、应急 调度、工程抢险和人员转移方案,明确应急救援、交通、通信、电力等保障措施。
1.4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基本情况、突发事件分析、应急组织、监测预警、应 急响应、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演练、附表附图等。
预案编写提纲参见表lo
1.5预案封面应标注编制单位、批准单位、备案单位、发放对象、有效期等。
1.6预案应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当水库工程情况、应急组织体系、下游影响 等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修订,并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突发事件分析
2.1水库基本情况
(1) 工程基本情况。水库地理位置、兴建年代、集水面积、洪水标准、特征 水位与相应库容,工程地质条件及地震基本烈度,枢纽布置及大坝结构,泄洪设 施与启闭设备,防汛道路、通信条件与供电设施,水雨情和工情监测情况,下游 河道安全泄量,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和管护人员,工程特性表等。
(2) 大坝安全状况。大坝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3) 上下游影响情况。水库上游水利工程情况;下游洪水淹没范围内集镇、 村庄、厂矿、人口,及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等分布情况。
(4)水库运行历史上遭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后果情况等。
2.2可能突发事件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包括超标准洪水、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大坝结构破坏、 渗流破坏等工程事故,以及水污染事件等。
突发事件分析应考虑溃坝和不溃坝两种情况,有供水任务的水库还应分析水 污染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
(1) 溃坝情况。溃坝破坏模式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土石坝重点考虑超校核标 准洪水导致漫顶溃坝、超设计标准洪水遭遇泄洪设施闸门故障导致库水位被逼高 漫顶溃坝、正常蓄水位遭遇地震导致大坝滑坡溃坝、正常蓄水位遭遇穿坝建筑物 发生接触渗漏溃坝等情况;
混凝土坝或浆砌石坝重点考虑超校核标准洪水导致坝 体整体失稳溃坝、超设计标准洪水遭遇泄洪设施闸门故障导致库水位被逼高后坝 体整体失稳溃坝、正常蓄水位遭遇地震发生大坝整体失稳溃坝等情况。
(2) 不溃坝情况。重点分析工程运用过程中,遇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 准情况。
2.3洪水后果分析
(1) 分析突发事件洪水影响范围和程度,主要内容包括出库洪水、洪水演进 和洪水风险图。
(2) 分析方法原则上采用理论计算方法。对洪水影响范围较小的,可参照防 汛经验、历史洪水等情况,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人民政府确定洪水影响范 围。
(3) 采用理论计算方法分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出库洪水主要估算出库洪水最大流量。溃坝情况土石坝按逐步溃决、混凝 土坝和浆砌石坝按瞬时全溃估算,不溃坝情况按设计和校核标准查算下泄洪水。
洪水演进主要估算最大淹没范围和洪水到达时间。根据下游区域地形条件 和历史洪水情形,估算洪水淹没范围和到达时间。
洪水风险图主要明确淹没范围和保护对象。根据洪水淹没范围查明城镇、 村庄、厂矿人口及重要设施等情况,确定人员转移路线和安置点。
2.4水污染后果分析
根据水库功能和供水对象,分析水污染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3应急组织
3.1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是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或授权 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 所有者)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案制定、宣传、演练,巡视检查、险情报告和 跟踪观测,并根据自身职责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指 挥长、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长应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可下设综 合协调、技术支持、信息处理、保障服务小组,各组成员可由县乡人民政府及应 急、水利、公安、通信、交通、电力、卫生、民政等部门及影响范围内村组人员 组成。
应绘制预案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应急指挥 机构、水库主管部门与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等相关各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中的职责与相互之间的关系。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参见图lo
3.3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应急管理机构,职责为:落实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 确定应急指挥成员单位组成,明确其职责、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组织协调有关部 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职责为:参与预案实施全过程,提 供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参与应急会商,完成应急指挥机构交办任务;协助建立应 急保障体系,指导预案演练。
3.5水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预案编制和险情处置,职责为:筹措编制经费,组织 预案编制;参与预案实施全过程,组织开展工程险情处置;参与应急会商,完成 应急指挥机构交办任务;组织预案演练。
3.6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巡视检查、险情报告和跟踪观测,其职责 为:筹措编制经费,共同组织预案编制;负责巡视检查、险情报告和跟踪观测; 参与预案实施全过程,配合开展工程抢险和应急调度,完成应急指挥机构交办任 务;参与预案演练。
3.7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按照履职要求,参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监测预警
4. 1水库巡查人员应当通过水雨情测报、巡视检查和大坝安全监测等手段,对水 库工程险情进行跟踪观测。
4.2当水雨情、工程险情达到一定程度时,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技术责任人。情 况紧急时,可越级向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当地政府应急部门 等报告。发生溃坝险情时,可直接向下游淹没区发布警报信息。
(1) 明确报告条件。当遭遇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不 同情况对应的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
遭遇持续强降雨,库水位超正常蓄水位或溢洪道堰顶高程,且继续上涨;
遭遇强降雨,库水位上涨,泄洪设施边坡滑坡堵塞进口或行洪通道;
遭遇强降雨,库水位上涨,泄洪设施闸门无法开启;
大坝出现裂缝、塌陷、滑坡、渗漏等险情;
供水水库水质被污染;
其他危及大坝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 明确报告时限。发生突发事件时,巡查人员等发现者应当立即报告有关 部门。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对出现溃坝、 决口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家有关部门。上述有关部门均应予以 明确。
(3) 明确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含水库名称、地址,事故或险情发生时间、 简要情况。
(4) 明确报告方式。突发事件报告可釆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超短波电台、 卫星电话等方式,确保有效可靠。
(5) 书面报告要求。后续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水库工程 概况、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工程险情发生时间、位置、经过、当前状况,已 经釆取的应对措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
4.3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接到巡查人员报告后,应立即向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 防汛行政责任人及当地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立即赶赴水库 现场,指导巡查人员加强库水位和险情变化等跟踪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与后续报 告。
4.4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报告,以及降雨量、库水位、出库流量、工程险情及 下游灾情等情况,组织应急会商,分析研判事件性质、发展趋势、严重程度、可 能后果等,确定预警级别和响应措施,并适时向下游公众、参与应急响应和处置 的部门和人员发布预警信息。
4.5突发事件预警级别根据可能后果划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预警级别 确定的原则如下(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 I级预警(特别严重)
暴雨洪水导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大坝可能漫顶或即将漫顶;
大坝出现特别重大险情,溃坝可能性大;
洪水淹没区内人口 1500人以上。
(2) 口级预警(严重)
暴雨洪水导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可能持续上涨;
大坝出现重大险情,溃坝可能性较大;
洪水淹没区内人口 300人以上。
(3) in级预警(较重)
降雨导致库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低于设计洪水位的情形);
大坝出现较严重险情;
洪水淹没区内人口 30人以上;
@1000人以上供水任务的水库水质被污染。
(4) IV级预警(一般)
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或溢洪道堰顶高程,且库区可能有较强降雨过程;
大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出现险情迹象;
1000人以下供水任务的水库水质被污染。
5应急响应
5.1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险情解除后,应及时宣布终止。
5.2应急响应级别对应于预警级别,相应启动I级、II级、III级、IV级响应,并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3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如下(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 I级响应
应急指挥长立即赶赴水库现场,确定应对措施,并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上 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上级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