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艺团队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mass literature and art team
群众文艺团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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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加强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博爱文艺团自身的管理,更充分的发挥成员的积极性,更有效率地提高成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博爱文艺团管理制度。
第二条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博爱文艺团(以下简
称文艺团)是由志愿从事公益性表演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文艺团体。文艺团负责规划,组织本团团员参加各项公益性表演,并接受学院团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文艺团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做为行动宗旨,秉承“博爱、感恩、进取”的文化理念,组织和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弘扬民族文艺活动、提高自身品味,以艺术舞出青春节拍、以爱心带动旋律飞扬,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奉献。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四条文艺团每学期初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
进行布置,对干部进行调整;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博爱文艺团例会,例会由团干另行决定。
第五条团大会议要求所有文艺部成员(尤其是队长)必须出席,如迟到,必须给团长、队长一个合理解释,迟到两次者给于警告,迟到三次以上的做书面检讨,如因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出书面的请假条,缺席三次以上者,在团队除名,并公布全院。
第六条博爱文艺团例会过程中,可对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讨论,最终结果由团干成员决议。
第七条出席会议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会议时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静音状态,做好会议记录,不随便交头接耳,保持会场的安静,确保会议正常有序进行。
第三章团员考核制度
第八条训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注重团结协作。
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得迟到、
早退、缺勤,迟到或早退都将被记录在案。若有事要请假,需提前向本队队长提出书面申请,但须经批准后方可。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外出演出时,必须听从带队老师或
队长的安排,因事需离开者必须向带队老师或队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参加定期志愿活动培训,例如技能技巧培训,技能讲座等活动,每学年至少需出席次数为总活动次数的1/3。
第十二条在团里为每个成员提供锻炼和展现的机会,
对工作积极,做好分配工作的同学予以提拔,对精神涣散,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同学不予以提拔,并在会议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每学年末,本团将会评出一批优秀团员,并
由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退出文艺团,需提出申请,方能生效。
第四章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文艺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各队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其中文艺团团长
由青年志愿者协
会任命,根据节目编排情况适当聘请指导老师,各队队长均由学生担任。
第十六条工作职责:
(一)团长职责:
1、根据文艺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文艺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演出业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4、抓好文艺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文艺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副团长职责:
1、对文艺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