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融通与牵合(上)

更新时间:2023-05-30 17:42:51 阅读: 评论:0

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融通与牵合(上)
易、律、历:融通与牵合(上)
——以《汉书·律历志》为中心的考察与思辨
黄黎星
【内容提要】 在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史上,将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三者进行融通、关联,构建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本文对易、律、历形成关联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并以易、律、历融合的典型实例——《汉书·律历志》为中心进行考察,并对其思想观念、实现方法及文化意义作出分析和评判。
【关键词】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融通,牵合
作者简介:黄黎星(1965.5—),男,福建南安人,文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易学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
(本文发表于《周易研究》2020年第二期)
律历相关,律历相合,是中国古代相关领域学术文化的特殊形态。从先秦时期开始,相关的论述虽然零散,却不绝如缕,见于载籍。其标志性的典型实例,当属《汉书·律历志》。“律”与“历”合为一志,始于《汉书》,影响后世。【注1】 历代《律历志》,保存了丰富的乐律学史、天文历法史的资料。在从先秦至晚清的中国古代,乐律学与天文历法两者曾紧密联系,相互融通。同时,在对古代律历相关或相合这一学术文化现象进行考察时,我们不难发现:律与历,又都与易学产生密切的关联,也就是说,律历相关的特色文化中,又叠加易学的参与和介入。因此,对律、历关系进行探究时,也难以回避对易学介入其中的观念、形态、影响的考察与辨析。【注2】
从传世的先秦典籍中,我们尚未发现直接将易学与律、历联系起来的文献资料(当然,在传世文献及新出土的战国、秦汉时期的简帛文献中,有不少将卜筮占验与天文历法相关联的内容,但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易学与天文历数的融通)。随着汉代易学的发展,易学之象、数、理与律、历的联系开始出现,并发展为颇具规模的体系,《汉书·律历志》堪为代表。此《志》将易学作为权威经典,全面介入律、历的学说体系中,成为易、律、历三者结合、融通的典型实例。本文将在梳理先秦至西汉前期相关文献资料之后,以《汉书·律历志》作为考察的中心,评析其文本内涵,进而探究易、律、历相联系的思想观念、实现方
法及得失利弊作出分析和评判。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提出的“融通”和“牵合”这两个概念,指的是在对易、律、历进行联系的学说中的两种观念形态:融通,指易、律、历三者的联系彼此契合,具有原理和逻辑自洽性;牵合,指易、律、历三者的联系牵强附会,人为地加以类比联系和调整凑合。以现代学科的状况来看,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三者,学科畛域分际明晰,学科体系的属性、所处理的对象、所面对的问题,各自独立,不再有互相联系、依傍的情形,自然也谈不上“融通”或“牵合”。因此,本文中的“融通”和“牵合”,乃是属于观念上的两种形态。
一、先秦至西汉前期律、历关联之发展形态考察
律、历相关相通之观念,起源甚古远。学者常引的例证,首先是《尚书·舜典》中的“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孔传》曰:“合四时之气节、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齐一也。律,法制,及尺寸、斛斗、斤两皆均同。”“协时月正日”乃制定统一的天文历法,“同律度量衡”乃以音律为基准来确定长度、体积、重量单位。丘琼荪先生说:“盖在上古即已认识度、量、衡之重要性而予以统一。所有度、量、衡制皆起于律,即以律为度、量、衡制之标准法物。律者,律管也。律之长,度也;律之容,量也;律之重,权衡也;律之声,音
高标准也。律、度、量、衡四者皆生于律,在全国范围内予以统一,此即所谓'同’也。”《舜典》此语将“历”与“律”并列,影响深远,后世多引之为律、历相关相通的最早的经典依据。
《国语·周语下》“王将铸无射”章记载伶州鸠之语:“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韦昭注曰:“纪之以三,三,天、地、人也。古纪声合乐,以舞天神、地祇、人鬼,故能人神以和。平之以六,平之以六律也。成于十二,十二,律吕也。阴阳相扶,律聚(娶)妻而吕生子,上下相生之数备也。”“天之道也”,意指律吕合于天文历法一年十二月“月律”。历代学者对此讨论甚多,持见不一,但伶州鸠所言者,律、历相关的意涵是明显的。韦昭注语“阴阳相扶,律娶妻而吕生子”,乃引郑玄易学“爻辰”说阐释之。【注3】《国语》此章又有伶州鸠答景王问“七律者何”,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此说是将天上星宿分野的“七列”与音律的“七律”相关联。
体现律、历相关观念的“十二月律”,在《礼记·月令》中已有系统对应的记载。《月令》从孟春至季冬,十二月有序排列,所作记述遵循统一的格式。今以《孟春之月》前两段为例考察之,其文曰:“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大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依次解说“孟春之月”所对应的太阳运行之黄道方位,星宿之处,所配天干,当值之帝,当值之神,相应虫物,对应之音、律、数、味、臭、祀以及祭祀品(内脏),以及'东风解冻’等物候。《孟春之月》后文还有不少内容,涉及天子居处、行止、服饰、器物,以及农耕、礼乐、祭祀、禁忌等,此不赘述。从《孟春之月》到《季冬之月》,均依此格式书写。笔者注意的是,音、律已被系统地纳入了《月令》所描绘的上据天文星相、下应物候形态,关涉对应于诸多政令人事运作规则的“宇宙图式”中,不仅体现了律、历相关的观念,还为律、历关联到建除择日、卜筮占验之术形成了铺垫。至汉易“卦气说”象数体系,用于占验,即与《月令》的包罗天文地理物候人事政令的庞大体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就是例证。(不过,“卦气说”是易学对天文历法的结合和运用,与易学介入、解说天文历法的取向路径有所不同。关于这方面的内容,笔者将另文论析。)
《礼记·礼运》篇中,还有直接将历与律相类比的论述,曰:“故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五行之动,迭相竭也。五行、四时、十二月,还相为本也。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五色、六章、十二衣,还相为质也。”这里,在天地日月、阴阳五行的背景下,把天文历数之四时十二月等,与五声六律十二管联系起来,这也正是律、历相通观念的体现。
《吕氏春秋》有十二纪、八览、六论,其中的十二纪,各“纪”之首篇与《礼记·月令》
的内容基本相同,或即以《礼记·月令》为蓝本而加以改写,因此在历、律关联性观念上,两者相同。《吕氏春秋·仲夏纪》中的《大乐》、《侈乐》、《适音》、《古乐》,以及《季夏纪》中的《音律》、《音初》、《制乐》、《明理》诸篇,讨论了音、乐、律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历、律关联的,有《大乐》及《音律》。
《大乐》篇曰:“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天地车轮,终则复始,极则复反,莫不咸当。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
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寒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这是在“本质”与“根源”意义上阐释音乐之产生。“生于度量”者,与《尚书·舜典》的“同律度量衡”有关联。“本于太一”者,即本于“道”之本体。“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之语,类似《易传》。文中提到了“日月星辰,或疾或徐”,“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源于阴阳变化,而“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虽然是由“先王定乐”,但根本上也是阴阳变化的结果。这是一种历、律同源的观念。
《古乐》篇曰:“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懈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这段记载,有黄钟律管的尺寸数字,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特别标明时日,也是律、历相关观念的体现。《音律》篇曰:“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仲冬日短至,则生黄钟。季冬生大吕。
孟春生太蔟。仲春生夹钟。季春生姑洗。孟夏生仲吕。仲夏日长至,则生蕤宾。季夏生林钟。孟秋生夷则。仲秋生南吕。季秋生无射。孟冬生应钟。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此所述“十二月律”,与《礼记·月令》相同。

本文发布于:2023-05-30 17:42: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854397711788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融通与牵合(上).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易学、乐律学、天文历法:融通与牵合(上).pdf

标签:历法   易学   联系   相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