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宋寺院经济

更新时间:2023-05-30 16:02:35 阅读: 评论:0

浅析唐宋寺院经济 
[摘要]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佛教在中国已经根深蒂固,其影响力扩展到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在经济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寺院经济。在唐宋时期,寺院经济达到巅峰。本文回顾了寺院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并分析了寺院经济兴起到没落的原因。
[关键字]唐宋寺院经济 田产 来源 经营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印度佛教依靠乞食为生的生活模式已被抛弃。到唐代,“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农禅并重”立寺制度提出,摆脱佛教经济依附地位,僧人自食其力。这一制度在以小农经济为主中国封建社会,具有强大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使寺院经济成为支持佛教发展一个重要基础。其中寺田又为寺院经济的核心和一个主要财源。隋唐以来,由于国力的日益强盛,人民富庶,社会稳定,以及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于是,与此相适应的,中国佛教在历经几百年的长途跋涉后,也终于登上了它辉煌的颠峰,与那个时代一起享受着无尚的崇拜。即使在五代时经历了一定的限制和打击,可到宋代,它又重放光彩,只是那光彩不再如从前般灿烂夺目了。它的辉煌与经济的繁荣是同时存在的,而经济的繁荣又得益其拥有土地。在此,我们只简单的分析一下其在田产一方面的问题,其余方面还待进
一步研究。
一、田产的来源
    从诸多的历史记载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田产的来源是多样性的,下面我们就通过几种显而易见的方法来分析田产的来源。
(一)国家政权的赐予
国家政权的赏赐几乎是各国的庙宇最初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在中国,皇室对寺院赏赐土地的现象普遍出现在南北朝以后,这是佛教发展的结果。无论唐朝还是宋代,几乎都有皇帝布施田地的记录。由于皇室身份的高贵,因此,这种方式称为“赐田”。唐初,李世民与王世充决战中原,少林寺僧俘虏了王世充的侄儿献给李世民,李世民遂“赐地四十顷,水碾一具”[1] “志德二年,玄宗避乱于益州,赐大圣慈寺田产一千亩。”[2]国有土地的大量存在,是赏赐制度存在的基础。唐中叶后,由于土地明显减少,这种赏赐现象也随之减少。
两宋时期最早的赐田记载大概是建隆元年,“诏于广陵站地造寺,额曰见隆,赐田四顷,拔荐战亡军士”[3]。自宋太宗以后,不少皇帝的出生地都被改成了寺庙,让僧人念佛颂经,企
图依靠佛祖的力量来保佑现世皇帝的平安,这些为皇帝祈福的寺庙,不仅又官方出资兴建,并且还能得到皇室赏赐的田产。宋神宗熙宁八年,“诏潜邸为佛寺,以本镇封,赐名兴德禅院,仍给淤田三十顷”[4]。此外,皇室还赐田给一些名望甚高或在佛教界有很大影响的寺院,南宋定都临安之时,有一著名的天竺寺,南宋皇帝对此寺百般照顾,所赐田产之多,令人瞠目。皇室还会赐田给个别明德的高僧,尤其是在皇室面前得宠的僧人,皇室的赐田就更为丰厚了。镇江府延庆寺的樊隆大师,与宋孝宗交情甚密,在他死后宋孝宗为了怀念这个朋友,“又命创常照院于无住故址,以隆师弟子上首至叶嗣其事,赐田以赡其徒”。与唐代相比,宋代皇室赐田有其特点,总体而言,宋代皇室赐田次数和数量远比唐要少。这就是前面我们说过的,由于唐以后土地减少而导致的。另外,宋以前,皇室在赏赐寺庙田产的同时,还要赏赐一定数量的农户给寺院,而宋以后就再不见这类记载,从而表明,经过唐宋社会变革,农民的身份有了很大变化,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二)贵戚豪富的捐献田
唐宋时,有钱有势的人的捐助同样是田产的重要组成要素,唐玄宗时,号有“地痞”之称的李橙田庄遍伊、洛流域,安史之乱他死后,他的儿子舍田庄立为洛阳慧林寺。[5]名相郑贽
曾舍给祥福寺“田千余顷,以饭僧”[6]从南北朝到唐初的时候,世俗地主对寺僧的捐献,一般不受法律限制。武后统治后期,由于捐献土地入寺之风很盛行,给社会土地问题带来了严重的弊端,所以,睿宗与玄宗都曾下发命令,控制向寺院捐地,当然,效果不得而知。
    宋时,这种官僚大户向寺院捐地之风仍然盛行,当然,当佛教盛行的时候,信佛的人自然也多,尤其这些人更希望佛祖能够保佑他们永享这份幸福。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变法失败以后,心恢意冷,一心皈依佛教。“施田与蒋山太平兴国寺允常住,为父母及子营办功德”[7]。由于,这些达官贵人的施舍对寺院的经济是很有帮助的,于是也导致了僧侣巴结逢迎他们的现象。严重影响着社会风气。
(三)小民的施舍
    天宝年以后,唐出现了自耕农半自耕农的施舍。这种施舍与地主阶级的施舍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他反映了小农的破产和僧侣地主兼并的趋势,既小农的破产是这种施舍得以进行的经济原因,而宗教的恫吓和农民渴望思想的寄托则是精神原因。佛教给了人们很多虚幻的想象,使人们产生了对来世的幻想,人们渴望通过对佛教的信仰来减轻他今世的痛苦,这实质上只是统治者的一种手段罢了。
在宋代,一般老百姓施舍田产给寺院的现象同样极为普遍。有文记载“张明瞻与其兄为其父舍所有田,其广十亩,岁得米为二十斛”[8]。一种原因是他们保有一种对来世的向往,还有就是在宋朝政府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下,贫民的生活日益紧迫,不得不将自己的一小部分土地捐给寺院,以求得寺院的庇护。再有就是,僧侣们利用宗教的诡计诈骗农民的田产。也有不少老百姓看破红尘,皈依佛门,因而将自己的财产捐给寺院,如德泅和尚,不仅自己出了家,还让家人陪他一起出了家。[9]宋代这类事还很多,一方面,佛家劝人出世,摆脱世俗社会的烦恼。另一方面,不少人也对现实充满了不满和厌倦,因而产生了逃离的想法,从此皈依佛门。
(四)僧尼的原因
这一点上,唐宋是有者很大区别的,因为唐时即使僧尼可以受一定额产田,但他并没有自由支配权,僧尼是不允许拥有私人财产的,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土地私有化进程的加快,佛教经典所制定的田产原则被破坏了。但是到了宋就不一样了,僧尼拥有个人财产的现象开始普遍,无论是钱财还是田产,私有化特别严重,于是僧尼作为特殊的捐赠者,在宋时出现了。僧尼拥有大量个人财产,是佛教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世俗封建经济关系变化在寺庙内部的集中表现。
综上所述,唐宋佛教寺院赖以生存的田产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布施,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从高高在上的皇室、官僚到并不富裕的百姓,甚至一些一贫如洗之人,也向寺院捐施,寺院财富日积月累,逐渐增多,作为寺院的常住财物,田产构成了中国古代寺院的经济基础。 
二.田产的经营
寺院之中也有各种消费,首先就是衣食住行,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因此,当寺院拥有土地以后,必须同世俗人一样去经营。但其经营又是围绕寺院的需求展开的,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般的说,唐宋的寺院都以生产生活必需品为主,而尤以宋时经营品种多样,所以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宋代经营田产的情况,以供研究。经营范围首当其冲的当然是粮食,宋代时北方地区的寺院为了僧侣的生活需求而种植水稻。苏东破记载了博罗香识寺的生产情况,“寺去县七里,三山犬牙狭道,皆美田,麦禾甚茂,寺下溪水可作磨,若筑塘而百步,闸而落之,可转两转,许四杵也……”[10]可见,当时的寺院都有种粮食一类的生产资料。
此外,很多寺院还经营菜圃,对大多数佛教徒而言,他们还是要守一定的清规戒律的,僧人禁止吃荤,这是佛教戒律的规定。因而,蔬菜便成为他们的主要菜肴,蔬菜的种植当然更是少不了,宋代的寺院一般都经营一定规模的采地。商州福寿寺“嘉圃有蔬”,又如延庆寺“寺之西有菜圃,官欲以为贡院,势甚急”可见此寺的菜园之大。
寺院除了种植粮食之类的生产资料以外,还根据自身条件大力开展多种经营, 一般说来,种植茶叶的寺庙比较多,特别是一些地处山区的寺庙,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所以茶叶的经营也特别兴盛。福建路南剑州“寺多种茶,回令清除繁枝,欲异时益茂盛,实无他心”。[11]寺院生产的茶叶,除了一部分满足僧侣的饮用以及招待客人外,不少寺院还将茶叶出售,以次获取所需钱财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及进贡给朝廷。福建路所产腊茶系茶叶中的上乘佳品,异常珍贵,差不多都“以充岁贡及邦国之用”。[12]
寺院除了种植茶叶外,种植水果也极为普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大名府压沙寺的梨园,号称“御园”,张邦基对这一寺院的梨的栽培技术曾作过全面介绍。[13]既然是“御园”,当然是上贡之品,品质自然也是最好的。南方地区的寺庙因地制宜,种植橘子,有些寺院房前屋后都被利用起来,种植各种水果,僧人德洪有《云庵生辰十一首》组诗,其中“空庭
丛橘半垂黄,饶屋畦蔬又着霜”[14]之句,可见寺院的庭院里既栽培了橘子树,房屋周围又种植了蔬菜。即使是在北方,一些寺院也是种植了水果的。由于各地气候、土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因而寺庙种植的经济作物也是大相径庭的,福建路很多寺院就种植了荔枝,这可是水果中的珍品了。囊山寺周围也种植了荔枝,“荔子枝中古道场,石门有路探悬囊”[15]。总之,寺院种植水果也是很普遍的,各地水果品种不同,栽培品种丰富,南北交流日益频繁,种植技术也有所提高。种植的目的当然除了自己使用外,还是要卖钱和进贡的。
除了种植业外,寺院还经营养殖业,以满足僧人的生活,汪洋曾经亲眼所见僧人所养的蜜蜂,“邻僧以木龛养蜂,一日坠地,僧见蜂积,燎烟熏蜂,蜂大骇散,因割取几尽,适见此事,感而有作”[16]。综上所述,两宋时期的多种经营应该是相当发达的,随着经济作物种植的普遍和推广,寺院的商品经济和意识大大增强,因而使寺庙与外界的联系也日益加强,寺院内部的经济成分也日渐加重。因此,伴随着佛教寺庙多种经营的逐渐深入发展,毫无疑问,寺院经营土地的模式必然会随之发生很大的变化。正是由于寺院多种经营的展开,同世俗经济一样,宋代寺院的自然经济受到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尽管如此,宋代毕竟还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升阶段,寺院的土地经营依然是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
反过来说,这种自然经济又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寺院多种经营的发展,因而,寺庙的土地经营、农业生产始终受到它的严重制约,其发展因而显得缓慢。
三、衰退的寺院经济
寺院在通过自己特有的方式,得到土地以后,又大力经营,因而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而当寺院经济力量的扩张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的收入的时候,势必引起封建国家的不满。隋唐以来,政府开始逐渐限制寺院的经济特权。中唐以后,均田制土崩瓦解,世俗地主、寺院等的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尤其在唐政府实行了两税法以后,佛教寺院所占领的大片土地,也必须按照两税法原则交纳赋税,寺院的免纳土地税的特权已经取消。入宋以后,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唐朝以来对寺院经济进行严格控制的政策,特别是宋神宗时期,要求僧侣必须交纳助役钱 ,南宋以后,又向僧侣征收免丁钱,从而大大加重了僧人的经济负担。这些措施的出台,打破了历代统治者赋予寺庙的种种经济特权,使寺庙经济与世俗封建经济接轨,从而达到了国家控制和有效管理寺院的目的。
余  论
寺院经济支持了佛教的存在以及发展,而佛教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统治者利用它作为重要的精神统治工具来统治人民。另一方面,佛教的虚幻学说、因果报应等说教提倡人们积德行善,从而缓和了各种社会矛盾。同时,还应看到,百姓对佛教的痴迷以及趋之若骛,不仅仅说明了百姓的无知,更多的也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以及封建统治者对人们的压迫,从而使人们对现实不满但又无可奈何,这都是寺院经济得以发展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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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寺院   经济   田产   种植   土地   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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