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武杰
【期刊名称】《治淮》
【年(卷),期】2016(000)007
【总页数】3页(P47-48,49)
【作 者】武杰
【作者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30088
【正文语种】中 文
水利部2003年初颁发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水利部司局文件水保生函〔2010〕22号关于印发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这些法律性文件及规定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过
程中,对于控制工程投资、实施量化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的《编制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定额人工费标准偏低,与市场价格水平相差太大,单价取费不合理,独立费用取费偏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概算不能反映真实的工程造价,给建设管理带来很多的困难。在新的《编制规定》没有出台前,编制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概算有着很多的困惑,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其编制方法和要点。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中要求,投资概算执行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主要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如下:
1.基础单价
(1)人工工资:工程措施1.5~1.9 元/工时,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1.2~1.5元/工时。
(2)材料预算价格:主要材料按市场价加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计算;砂石料按当地购买价
或自采价计算,购买价超过70元/m3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施工用风、水、电价分别按0.12元/m3、1.0元/m3、0.6元/kW·h计算;林草(籽)预算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加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附录中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
2.取费标准
取费标准见表1。
3.单价的编制
(1)工程措施、林草及封育治理措施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组成,直接费包括基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按定额套用计算。综合单价按上述取费标准和步骤计算。
(2)安装工程单价:规定排灌设备的安装费按排灌设备费的6%计算,监测设备的安装费按排灌设备费的6%计算。
4.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第二部分:林草措施,第三部分:封育治理措施,分别按设计工程量或设备清单乘以工程(设备)单价进行编制。
(2)设备安装费按规定的设备费的百分率计算。
(3)第四部分:独立费用根据编制规定计算。独立费用取费标准表见表2。
5.工程总投资
(1)工程总投资包括工程静态总投资、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融资利息。
(2)工程静态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费、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3)基本预备费:取概算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之和的3.0%计算。
(4)价差预备费:根据工程施工工期,以分年度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规定的物价上涨指数进行计算。
(5)建设期融资利息:以分年度静态投资与价差预备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资金筹措方案的贷款比例,按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1.定额人工费偏低
《编制规定》的标准是:折合成工日单价为9.60~15.2元。资料显示:目前市场劳动力价格是150元~280元/工日,安徽省2013年规定的全日制工人最低月工资折合41.3~60.5元/工日,429号文规定的河道工程初级工工资为34.08 元/工日,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4〕59号文初级工工资为29.92元/工日。相比定额人工费偏低太多。
2.施工用风、水、电价格偏低
《编制规定》的标准是:施工用风、水、电价分别按0.12元/m3、1.0元/m3、0.6元/kW·h计算。目前市场价格水平是,施工用电的系统电价格是1.0 元/kW·h左右,自发电价格是3.0 元/kW·h以上,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基本是在山区、高岗交通电力不便的地方。施工用电价偏低很多,施工用风、水价格也偏低。
3.单价取费及单价结构不合理
《编制规定》的单价取费构成与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13〕44号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其中其他直接费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编制规定》不含施工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各种取费率也有很大变化。
由于人工费偏低,单价取费率偏低、包含内容不全等,致使编制的工程概算单价比实际的工程单价偏低不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带来很多困难。
4.独立费用取费偏低
(1)建设管理费:《编制规定》的取费率在1.2%~2.4%,实际上建管费开支内容及范围很大,这个费率远远不足。
(2)《编制规定》中不包含招标业务费、技术咨询等,而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
(3)工程监理费:由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模一般较小、技术简单,按规定计算后费用很低,但实际发生的数值都超出计算值。
在新的《编制规定》没有出台前,编制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概算仍要执行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但在方法和技巧上要有所改进。
1.人工费
建议按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河道工程初级工工资标准(4.26元/工时)执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例如,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4〕59号文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3.74 元/工时)。
2.施工用风、水、电价格
施工用电能使用系统电的,建议按1.0元/kW·h左右采用;施工地点较为偏僻无法使用系统电的建议按自发电考虑,电价控制在2.0元/kW· h~3.0元/kW·h左右,施工用风、水价格比《编制规定》适当提高。
3.单价取费
仍按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规定执行,单价取费建议采用上限标准。按指标计算的设备及安装工程、管护房等单价尽量留有余度;税金按地方政府发布的标准执行。
4.单价、分部工程概算、工程总投资的编制
仍按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规定执行,但是在独立费用等方面注意下列情况。
(1)建设管理费建议按《编制规定》的上限标准计算。
(2)建设监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执行。
(3)招标业务费、技术咨询等在新的《编制规定》没出台前,暂时不计算。
(4)科研勘测设计费:
a.科学研究试验费一般不计列,大型和有技术研究的项目按编制规定计算。
b.勘测设计费:可研及以前阶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及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计算方案编制费;初步设计及以后阶段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5)监测措施费用:根据水利部水保保监22号文号文精神,建议在工程措施部分按设计工程量或设备清单乘以工程(设备)单价进行编制。
(6)根据水利部保监〔2005〕22号文及有关规定应计列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用。
(7)征地及淹没补偿费:一般不计。如有发生,按水保工程建设及施工占地和地面附着物等实物量乘以相应的补偿标准计算。
(8)水土流失监测费:改为水土保持监测费按编制规定的上限计算。
(9)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再计算。
1.工程量问题
编制概算时,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应按有关规定把计算工程量乘以相关的阶段系数。计算苗木的实际用量时,按规定乘1.02的系数,草皮乘1.1的系数。
2.定额问题
套用定额时,采用的定额要与苗木的规格一致,定额中水量按照各地区降雨量不同乘以调整系数。《编制规定》中没有的定额可以参考其他相近专业的定额。
3.单价问题
编制单价时要注意使用条件,整地定额和栽种植定额是按Ⅰ~Ⅱ类土标准计算的,如为Ⅲ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Ⅳ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编制林草措施单价时材料费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计算现浇混凝土单价时要注意,定额中包括拌制混凝土和运混凝土单价,不要重复计算。
4.其他问题
(1)生态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单价构成不同,费用构成不同,不要用错,编制概算时很容易出现这类问题。
(2)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套用定额。比如整修梯田可以按挖土单价计算,生产路可以分别按挖土单价和填土单价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