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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十三篇及浅说(本篇包含《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形篇》的原文、译文和浅说)

更新时间:2023-05-30 06:45:33 阅读: 评论:0

孙子十三篇及浅说
(本篇包含《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形篇》的原文、译文和浅说)
《计篇》第一
一、原文: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高下、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逸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二、译文:
孙子说: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它是军队生死搏斗的手段,国家存亡攸关的途径,是不可不认真考察的。
所以,要用五事去研究它,用七计去比较它,以求得对战争情势的认识: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将,五是法。道,就是要使民众和君主的意愿一致,可以叫他们为君主死,为君主生,而不敢违抗。天,就是昼夜、阴晴、寒冬、酷暑、春夏秋冬。地,就是高丘洼地、远途近路、险阻平地、地域宽窄、死地生地。将,就是将领要智谋高超、赏罚有信、爱护士卒、勇敢坚定、明法审令。法,就是军事训练、管理教育、武器装备、军法军
令。以上五事,将帅都不能不知道。了解这些情况的就能胜利,不了解的就不能胜利。所以,要用“五事”、“七计”比较敌我优劣,以求得对战争情况的认识。哪一方君主的政治开明?哪一方将帅的指挥高明?哪一方天时地利有利?哪一方法令能贯彻执行?哪一方的武器装备强利精良?哪一方的兵卒训练有素?哪一方的执法赏罚严明?我们根据这些,就可以判断谁胜谁负了。
如果听从我的计谋,作战一定胜利,我就留下;如果不听从我的计谋,作战一定失败,我就离去。
计算利害得失,意见已被采纳,然后就要造成有利的态势,作为外在的辅助条件。所谓有利的态势,就是根据于己有利的情况,而进行机动。
用兵是一种诡诈之术。所以,能打装作不能打,要打装作不要打。向远处装作向近处。敌人贪利,就他;敌人混乱,就攻取他。敌人力量充实,就要防备他;敌人兵力强大,就要避开他。敌将易怒,就激怒他;敌人谨慎,就骄纵他。敌人休整得好,就劳累他;敌人内部团结,就离间他。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这是军事家指挥的奥妙,是不能事先呆板规定的。
开战之前预计可以打胜仗的,是因为胜利的条件充分;开战之前预计不能打胜仗的,是因为胜利的条件不充分。计算周密,条件充分的能胜利。计算疏漏,条件不充分的不能胜利。何况不作计算,毫无条件呢?我们根据这些来看,谁胜利谁失败就端倪可见了。
三、浅说:
《计篇》是《孙子兵法》的首篇,具有提挈全书的作用。它主要论述通过战略运筹和主观指导能力的分析,以求得对战争胜负的预见。
第一、关于战略运筹
孙武从“慎战”的观点出发,要求对军事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他开宗明义就指出:“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一认识,比“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前进了一步。此句中“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相对为文,“地”与“道”互文见义,均指手段、方法。这就使我们明确地看出,战争之所以是国家的大事,就在于它既是军队生死搏斗的手段,也是国家存亡攸关的途径。孙武正是从这样的高度来考察战略运筹问题的。
第二、关于主观指导
对敌我双方“五事”的对比,这是静态的、客观物质条件的对比。如果战争的胜负仅仅局限于这样的对比,无疑是一种机械唯物论的观点。孙膑在《孙膑兵法·客主人分》中这样说道:“众者胜乎?则投算而战耳。富者胜乎?则量粟而战耳。兵利甲坚者胜乎?则胜易知矣。”意思是说:人多就能胜吗?那就计算一下双方人数多少就可以打了。经济富足就能胜利吗?那就量一下双方粮食多少就可以打了。武器装备精良就能胜利吗?那么胜负就太容易预见了。
具有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的孙武,恰恰没有陷入机械唯物论的窠臼。他对战争胜负的分析并没有停留在仅仅对“五事”的比较上,而是紧接着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即是说,计算客观利害,意见得到采纳,这只是指挥战争的常法,还要凭藉常法之外的变法才能把胜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这个变法就是“因利而制权”的“势”。“势”,就是于己有利的战场态势。什么是“权”?“权”的本义是秤锤,引申为权变。《荀子·议兵》说:“权不可预设,变不可先图,与时迁移,随物变化。”可见,“权”就是因敌制胜,灵活用兵,是达到夺取有利态势的手段。历来的注家们,把孙武这一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而造成的有利态势,称之为“造势”。
为了造成优势主动的战场地位,没有灵活的战术、快速的机动、巧妙的伪装是不可能达到的。孙武第一次在我国军事学术史上鲜明地提出了“兵者,诡道也”,“兵以诈立”(《军争》)的战术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他列举了十二条战法。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诡道十二法”。
孙武的“诡道十二法”目的就是一个:“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对敌实施突然攻击。这十二法的要旨就在于集中兵力,攻虚击弱。因为无论是战役上或战斗上的伪装、佯动和欺骗,都是为了迷惑敌人。只有迷惑敌人,才能隐蔽自己的兵力集中,调动敌人,使其错误地变更部署,分散兵力。唯其如此,才能最终达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目的。
孙武在讲完了既有客观物质的优势,又有主观指导上的正确之后,最后得出结论:“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这里的“见”同“现”,显现。即是说,主客观的胜利条件都充分具备之后,谁胜谁负就端倪可见了。
《作战篇》第二
一、原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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