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史

更新时间:2023-05-30 02:33:27 阅读: 评论:0

中国古代音乐史
一、先秦:六代乐舞、八音、三分损益法、《诗经》、《乐记》
1、六代乐舞:又称六代之乐,是黄帝时期流传下来并保留在周代宫廷中六部代表性乐舞,是当时统治者用于祭祀大典和重大宴享活动,包括黄帝的《云门大卷》、尧时的《咸池》、舜时的《大韶》(孔子称之为尽善尽美的乐舞)、夏时的《大夏》、商时的《大濩》、周时的《大武》,这六部规模宏大的典礼音乐,是分别用于祭祀天神、地神、四望、山川、仙妣、仙祖,前三部属于原始社会后期作品,都是以图腾崇拜为主,后三部为夏、商、周的创作性乐舞,均歌颂统治者的文功武德。  特点:规模宏大,有歌有舞而声调平淡、节奏缓慢,大多表现一种中庸平和的情绪,给人以严肃、静穆之感,六代乐舞是周代音乐文化具有集大成意义的代表性作品。
2、 三分损益法:我国战国时确立的以数学来计算一个五声音阶中各音弦长比例的生律法,史称三分损益法,是我国制定音乐史所使用最早的生律法,最早记述的著作是《管子·地图》,分三分损一和三分益一,即以黄钟标准音为宫,以宫音弦长增加三分之一,得低四度徵音,再就徵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得高五度商音,如此往复,出现宫、徵、商、羽、角
五音,并在此基础上推出12律,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由此得出的12律为不平均律,因而出现黄钟不能还原现象,暴露出12律不能回归本律和无法周而复始地旋宫转调,该问题直到明代朱载堉的《新法密率》才得以解决。
3、 《诗经》: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儒家经典之一,是周代统治者为体察民情而设的采风制度,于春秋末期形成300个集子,后世称之为“诗经”,它保存了西周初期到春秋末年500年间的音乐作品,歌词共305首,分为“风”、“雅”、“颂”三类,其中“风”又称为“国风”,是北方15国的民歌,共有160篇,也是诗经中的精华之作,它直接表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天才,具有高度的思想性与艺术性,“雅”主要是贵族创作乐段,分大雅、小雅,大雅都为朝会宴饮之作,小雅乃为个人抒情之作,“颂”为宗庙祭祀的乐舞,共40篇,包括周颂、鲁颂、商颂,是当时三个文化中特有的传统乐舞,诗经是周代流传下来的音乐文学之经典,为后人研究先秦文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4、 郑卫之音:商代的遗音,是一种具有民间性质的新乐。特点:表演者多为女性,舞蹈动作较夸张,音乐放纵而没有节制,没有具体内容和深刻的历史内涵,曾被儒家称为淫声
和亡国之音,重娱乐,是适应新兴地主阶级享乐需要而产生的形式,起到了礼崩乐坏的作用。
5、 成相篇:最早的 说唱音乐形式,作者是荀子,是说唱音乐发展的萌芽标志。
6、 大司乐:周代职官名称,我国最早较为完备的音乐教育机构。
二、汉魏:乐府、相和歌、清商乐、北狄乐、嵇康、阮籍、京房、何承天、《幽兰》、文字谱
1乐府:是我国汉代宫廷音乐机构,始于秦代,延续至隋代,后世也指有关的音乐文学记载,公元前112年,汉王朝正式设立乐府,其主要任务是收集民间各地的民歌,还创作填写歌词和改编曲调,研究音乐理论进行演唱、演奏,汉乐府当时规模庞大,可与周代大司乐并驾齐驱,负责任协律都尉李延年,精通音律,曾根据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摩柯都勒,制作了28首新曲调作为仪仗时用的军乐,乐府随汉代衰落,公元前7世纪前取消,汉乐府机构的出现对当时的音乐繁荣起到重要作用。
5、嵇康:三国时期重要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音乐家,音乐贡献有几个方面,《声无哀乐论》
是他的音乐美学理论著作,也是他声讨儒家音乐思想的檄文,创作了《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成为嵇氏四弄和蔡氏五弄,合成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重要琴曲,他是著名琴曲《广陵散》的演奏家,且此曲为其生命绝唱。
6、阮籍:竹林七贤之一,三国时代著名文学家、音乐家,《酒狂》相传是其琴曲,载于《神奇秘谱》,琴曲以借酒扬狂为主旨,刻画了饮酒者醉意朦胧的神态以及内心的痛苦,是我国古代琴曲中的珍品,《乐论》是其值得研究的理论著述,其中存在两种自相矛盾的思想文字。
7、京房:西汉时乐律学家,我国第一个发现仲吕不能还原黄钟,他提出的六十律是根据三分损益法从第13律起继续推算,产生五组不同律高的12律,一日音差为京房音差,他发现以管定律的缺陷,提出“竹声不可度调”的见解,并自制13弦的准音律,开拓了律学实验的新天地,警方是我国律学史上首个  将管律 和弦律加以区别的人,他的六十律对于后世的研究有划时代的意义。
8、何承天:南朝宋代律学家,他反对京房以加律的方式来解决音差问题,而是主张在12律的内部加以调整,提出12等差律,即新律,不仅完全解决了古律仲吕还声不能黄钟本律
的问题,而且还缩小了古律大、小半音之间的差距,因此新律是乐律史上的重大贡献。
9、《幽兰》:古琴曲,相传梁代丘明所作,目前仅见的一首用文字记谱弹奏手法的琴谱,其内容:借深山幽谷的兰花来抒发文人雅士的清高思想。
10、文字谱:我国1400年前以说明文记述弹琴的执法及弦法的琴曲的记谱法,即用文字详细描述古琴演奏手法,文字谱不仅简洁记录了音高,也保留了节拍、节奏的信息,《碣石调幽兰》是唯一以文字谱记述的琴曲。    乐器:琵琶(四、五弦),箜篌、古琴的发展。
三、隋唐:九、十部乐,坐、立部伎,燕乐,燕乐大曲
          法曲、变文、大乐署、教坊、梨园、减字谱
          五旦七调,《教坊记》,《乐府杂录》
3、燕乐:隋唐时期的燕乐是在宫廷中宴饮时供欣赏娱乐,艺术性很强的歌舞音乐,是歌舞乐所设俗乐的总称,从唐初至开元天宝百余年间,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唐朝成为世界经济文化中心,音乐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燕乐成为新的艺术形式和中心,受到最高统治
者的重视并向多元方面发展,此时燕乐在继承乐府音乐和隋代燕乐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外来音乐,成为盛极一时的音乐艺术形式。
4、燕乐大曲:又称唐代大曲,是综合器乐、歌唱、舞蹈,含有多段结构的大型歌舞音乐,也是歌舞音乐发展程度最高,最具代表性的音乐形式,分散序、中序和曲破三部分,《霓裳羽衣曲》是唐代著名的大曲作品,结构为散序6段、中序18段、曲破12段。
7、变文:唐代佛教中宣传佛教教义的说唱形式,将深奥的佛教哲理通俗化,利用讲故事和唱经的形式进行宣传,叫做“俗讲”或“讲经文”,变文则是俗讲之话本,内容除讲佛经故事,宣传因果报应、轮回思想外,还有以民间故事和历史故事为题材的世俗性变文,多为韵文和散文交替出现的说唱方式,其代表作有:《伍子胥变文》、《孟姜女变文》、《王昭君变文》。变文是民间音乐与宗教音乐的一种结合形式,是说唱音乐形成的标志,在我国说唱音乐发展中有重要地位。
8、大乐署:唐代隶属于太常寺的机构,兼管雅乐、燕乐的训练与考核,是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的合一机构,对音乐人才培养、教育有严格的训练和标准,大乐署是封建社会最具质量和音乐规模的音乐机构,人数在万人以上,属于政府系统管辖,是我国古代燕乐教育、
音乐模式的体现。
9、教坊:是宫廷管辖的音乐机构,隋代的教坊是乐人的集中地,唐代教坊由内教坊、左右教坊等五处,是唐代供以训练培养乐工的场所,唐代教坊几种歌舞人才的精华。
10、梨园:唐玄宗在内廷设立的音乐机构,专习器乐的音乐组织,集中全国一流的器乐人才。
11、减字谱:唐代曹柔在文字谱的基础上革新创造的古琴记谱法,即用简笔字画拼成某种符号作为左右手在古琴音位上以及弹奏手法的标记,又称为“音位谱”或“手法谱”,较之于文字谱简便得多,姜夔的《白石道人歌曲》中的《古怨》,是目前所见用“减字谱”最早记写的琴谱。
12、五旦七调:龟兹音乐家苏祗婆传入的龟兹宫调理论。
    《教坊记》:唐代崔令钦著,讲述唐代教坊。
    《乐府杂录》:段安节著    万宝常:84调理论    中日音乐交流。
四、说唱音乐、姜夔、诸宫调
1、散曲:继承宋词音乐传统并吸收民间其他曲艺而形成的曲种,分为小令、套曲两种形式,音乐比较单纯,散曲歌词直接取自唐诗、宋词,但音乐风格已有很大变化,往往一字数音,曲调更为婉转,结构通常包括引子、正曲、尾声三部分。
7、蔡元定:南宋乐律学家、理学家,著有《律吕新书、《燕乐书》,他按照传统三分损益法算出12律为正律,即算出6律为变律,构成律制,每一变律比古律高一个“古代音差”,12正律皆可为宫,但6个变律不可为宫,18律理论上合理解决了三分损益律各音阶转调后音程关系不统一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因乐器制造困难,仍未用于音乐实践。
8、《唱论》:我国最早的一部关于探索歌唱艺术的论著,由元代燕南芝庵著作,内容涉及古代歌唱名家,乐曲品种、内容、流传地区,以及各种演唱技巧等。《唱论》对歌曲演唱技巧作了深入的探讨,提出“声要圆熟、腔要彻满”的审美音乐标准,反映了宋元时期我国声乐艺术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高度成就,也是对我国歌唱艺术理论的一次较为全面的总结。
  《潇湘水云》,古琴曲,郭沔      瓦肆(舍)、勾栏   
  《碧鸡漫志》  王灼    《陈旸乐书》  陈旸  音乐理论百科全书
五、明清:四大声腔、昆山腔、乱弹、皮黄腔、朱载堉
1、四大声腔:是明代南戏四种戏曲声腔: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四大声腔,都产生于我国东南沿海一带。主要原因:这里是元末明初初南北戏曲的汇集之处,商品经济较为发达,资本主义萌芽因素发展较早,因而各声腔在传承南戏传统基础上,又吸收北杂剧的成果,融汇了民间曲调而纷纷兴起。
5、朱载堉:明代著名乐律学家,一生共写了《乐律全书》的等20多部著作,《乐律全书》是一部综合性巨著,涉及多种相关学科,由14种著作汇集而成,《乐律全书》中关于乐律方面的有《律学新说》等四种,首创12平均律,“新法密率”是12等程律,彻底解决了我国律学史上黄钟不能还原本律的难题。
6、《新法密率》:即12等程律,最早见于《律学新说》一书,朱载堉著,12平均律是使各相邻半音之间比例相等的一种律制,朱载堉《新法密率》的提出,彻底解决了我国律学史上长期不能解决的黄钟还原问题,不仅在乐律学研究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国际上同样具有很高的价值,也反映了我国明代在世界律学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
7、工尺谱:是我国一种唱名谱,由宋代俗字谱发展而来,最早见于明代,朱载堉“灵星小舞曲谱”至明末清初逐渐定型,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七个谱字及其变体作为音高符号,共有七个调,以小宫调、正宫调、尺字调、乙字调最为常用,用板代表强拍,眼代表弱拍,广泛应用到戏曲、声乐、器乐等各个领域。
      2、简述律学发展
        答:乐律学在我国具有漫长的发展历史,可分为三个时期:①三分损益律发现时期。②探求新律时期。③12平均律发明时期。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三分损益律得出12律,史称“三分损益法”,然而此法出现黄钟不能还原现象,于是从汉代到元代的漫长历史中,历代律学家一直探求新律来解决此问题,直到明代朱载堉发明的12密率,才从理论上解决了黄钟不能还原的现象,期间经历了西汉京房的六十律,西晋荀勖的笛律,南朝钱乐之的360律,南朝何承天的新律,南宋蔡元定的十八律,明代朱载堉的《新法密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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