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现实⽣活中,很多时候⾏为⼈所作出的决定如果双⽅签订了合同的话⼀般是具有法律效⼒的,⼀旦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就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法典》第⼀百三⼗六条民事法律⾏为⾃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为。
⼆、民事法律⾏为成⽴条件
(⼀)法律⾏为成⽴的共通要件
这是民事法律⾏为成⽴皆有的要件。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为的⽣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为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
1.有意思表⽰。民事法律⾏为的共通要件因单⽅⾏为和双⽅⾏为⽽有不同。在单⽅法律⾏为,当事⼈意思表⽰完成,法律⾏为即告成⽴;在双⽅法律⾏为,相互意思表⽰⼀致时法律⾏为⽅告成⽴。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例如,买卖的价⾦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为成⽴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民事法律⾏为成⽴的特别要件
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为,原因⽋缺法律⾏为不成⽴,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
(三)法律⾏为成⽴的效⼒
法律⾏为的成⽴,表意⼈必须受意思表⽰的约束,不得擅⾃变更和撤回。法律⾏为成⽴的效⼒就是意思表⽰的成⽴效⼒。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事法律⾏为⾃成⽴时就已经开始⽣效了,对于民事法律⾏为成⽴是要符合⼀定的条件的,所有说很多时候⼈们要对⾃⼰所做的事情负法律后果。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