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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宋元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宋朝的法律制度 一,宋朝立法概况 (一)社会背景 由分裂走向统一,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 由分裂走向统一, 化 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
一,宋朝立法概况
(二)宋朝立法指导思想的变化
强化中央集权,严厉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 强化中央集权, 犯罪 崇尚宽刑 义利并重
一,宋朝立法概况
(三)宋朝的立法活动 1,宋刑统 (1)制定 篇目与唐律完全相同,律文也几乎照抄. 篇目与唐律完全相同,律文也几乎照抄.
唐律疏议》 (2)与《唐律疏议》的不同 在法典的命名上 在编纂体例上 在刑制上 ,立"折杖法" 折杖法"
(三)宋朝的立法活动
2,编敕 皇帝诏命.具体,个别, (1)敕:皇帝诏命.具体,个别,具有灵 活性,应用广泛,效力高于法律. 活性,应用广泛,效力高于法律.
编敕:是对单行敕令加以整理, (2)编敕:是对单行敕令加以整理,分类汇 编的立法活动.属刑事法规性质. 编的立法活动.属刑事法规性质. 编敕也是一种法律形式,具有普遍的法律 编敕也是一种法律形式, 效力. 效力.
(3)编敕及以敕代律是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 ) 特点. 特点. 宋初是敕律并行,王安石变法后, 宋初是敕律并行,王安石变法后,发展到以 敕代律,重敕轻律. 敕代律,重敕轻律.
(三)宋朝的立法活动
3,编例
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 (1)例: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源于汉代之 比. 编例:是一种立法活动. (2)编例:是一种立法活动. 编例成为宋朝一种法律形式 法律形式, (3)编例成为宋朝一种法律形式,具有一般 的法律效力,对明清律例合编影响较大. 的法律效力,对明清律例合编影响较大.
(三)宋朝的立法活动
(4)条法事类 南宋时期创制 以事为类,将敕,令,格,式分门别类地 以事为类,将敕, 各编成一册 既加强了敕令格式的内部协调,又便于检 既加强了敕令格式的内部协调 内部协调, 索适用. 索适用.
二,宋朝法律的内容
(一)行政立法 (二)民事经济立法 (三)刑事立法
■宋朝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 重典治盗贼,制定刑事特别法《 1,重典治盗贼,制定刑事特别法《盗贼重 划分重法地. 法》,划分重法地. 《宋刑统》涉及"贼盗"的范围相当广泛, 宋刑统》涉及"贼盗"的范围相当广泛, 处罚特别严厉,不但处死本人, 处罚特别严厉,不但处死本人,还要抄没 家产,牵连妻, 家产,牵连妻,子. 仁宗年间制定重法地法,在重法地内犯罪 仁宗年间制定重法地法, 加重处罚; 者,加重处罚;后来重法地的范围不断扩 量刑也日益加重. 大,量刑也日益加重.
2,刑罚制度的变化 折杖法" (
1)立"折杖法" 折杖是将五刑中的笞, 折杖是将五刑中的笞,杖,徒,流四种刑 罚统一折算成杖刑来执行. 罚统一折算成杖刑来执行.宋太祖时颁行 折杖法" "折杖法".
(2)设"刺配"之刑 刺配" 刺配" "刺配"是一种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兼施 刺面和决杖的刑罚. 刺面和决杖的刑罚.最初设刺配是作为对 死刑的宽宥. 死刑的宽宥. 凌迟" (3)以"凌迟"为法定刑
强化中央集权的国策使宋朝法律制度发生 的变化 1,在立法上的体现 在《宋刑统》这部国家大法中,增加了皇 宋刑统》这部国家大法中, 帝个人敕令,反映出皇权对立法的控制. 帝个人敕令,反映出皇权对立法的控制. 编敕成为普遍性,经常性法律的立法程序, 编敕成为普遍性,经常性法律的立法程序, 地位提高,反映出皇帝立法权的加强. 地位提高,反映出皇帝立法权的加强. 实行重法地法,制定《盗贼重法》,这是 实行重法地法,制定《盗贼重法》 强化中央集权,严酷镇压农民反抗的需要. 强化中央集权,严酷镇压农民反抗的需要.
2,在法律内容上 恢复肉刑(刺配刑),正式启用凌迟刑, ),正式启用凌迟刑 恢复肉刑(刺配刑),正式启用凌迟刑,以 维护集权. 维护集权.
3,在司法制度上的体现 在中央司法机关之上,设置审刑院,而审 在中央司法机关之上,设置审刑院, 刑院设于皇宫, 刑院设于皇宫,便于皇帝对中央司法审判 的监督控制. 的监督控制. 在地方州县之上设立提刑司,由中央派出, 在地方州县之上设立提刑司,由中央派出, 作为驻路一级的监督机关, 作为驻路一级的监督机关,以加强对地方 州县司法审判的控制. 州县司法审判的控制. 如遇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必须上奏皇帝 决定;凡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 决定;凡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
商品经济发展对宋朝民事法律制度的影响 保护土地私有权,加强对租佃关系的法律 保护土地私有权, 保护. 保护. 典卖现象普遍,并且被制度化. 典卖现象普遍,并且被制度化. 债与契约制度得到发展
宋朝的典卖制度 (1)典的概念 田宅不动产,古称业,其主人就称业主. 田宅不动产,古称业,其主人就称业主.田 宅可以卖,也可以典. 宅可以卖,也可以典."典"作为一种较 完整的制度,是宋代才形成的. 完整的制度,是宋代才形成的.
典:即典卖,即以田宅为担保,向典主借 即典卖,即以田宅为担保, 得一定数量的钱财,在一定期限内, 得一定数量的钱财,在一定期限内,典主 可以留置作为担保的田宅,并予以使用, 可以留置作为担保的田宅,并予以使用, 收益和适当处分;到了期限, 收益和适当处分;到了期限,原业主可以 赎回田宅. 赎回田宅. 典的当事人是出典人和承典人. 典的当事人是出典人和承典人.
(2
)典的要素 典价:出典人所借债务,一般远低于绝卖 典价:出典人所借债务, 的价格. 的价格. 典权:承典人在付出典价后就对典产有了 典权: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典权,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典权,典权 让与权,典权抵押权, 让与权,典权抵押权,等处分权以及优先 购买权 .
回赎权 :出典人在回赎期限内偿还典价, 出典人在回赎期限内偿还典价, 出典人在回赎期限内偿还典价 取回典物. 取回典物. 典契:典成立的合同. 典契:典成立的合同. 赎典(回赎):在回赎期限内,出典人可 赎典(回赎):在回赎期限内, ):在回赎期限内 以典价赎回典物;逾期未赎,即成绝卖. 以典价赎回典物;逾期未赎,即成绝卖.
(3)宋代的典卖制度 典卖的权力属于家长,卑幼若瞒着家长典 典卖的权力属于家长, 准盗论; 卖,准盗论; 必须写立典契,官府盖印; 必须写立典契,官府盖印; 不可重复典卖; 不可重复典卖; 回赎期限没有约定的,按30年; 回赎期限没有约定的, 30年 亲邻有优先典买权. 亲邻有优先典买权.
"刺配"之刑 刺配"
豹子头林冲,误入白虎堂,为高俅所害发 豹子头林冲,误入白虎堂, 林冲 配沧州. 配沧州. 武松为兄报仇,杀西门庆刺配孟州.(河 武松为兄报仇,杀西门庆刺配孟州.(河 为兄报仇 .( 南焦作孟州市) 南焦作孟州市) 宋江怒杀闫婆惜,刺配江州.(江西九江) 宋江怒杀闫婆惜,刺配江州.(江西九江) 怒杀闫婆惜 .(江西九江
凌迟之刑 凌迟又名"剐"刑,"鱼鳞割"."剐" 凌迟又名" 鱼鳞割" 解作割肉离骨, 即"呙"字,解作割肉离骨,转用于死刑 的执行就是要把罪犯身上的肉一点一点地 割去,最后只把骨架留下,最后剁碎. 割去,最后只把骨架留下,最后剁碎.
"凌"与"陵"相通.山陵的斜坡是逐渐 相通. 低下去的,转用于死刑的执行, 低下去的,转用于死刑的执行,即是要让 罪犯慢慢地痛苦死去的意思. 慢慢地痛苦死去的意思 罪犯慢慢地痛苦死去的意思.
始于五代,法定于辽.但有文字可证,最 始于五代,法定于辽.但有文字可证, 早出现在宋代 仁宗时开
始使用, 宋代, 早出现在宋代,仁宗时开始使用,沿用至 清未.1905年光绪皇帝下旨将凌迟永远革 清未.1905年光绪皇帝下旨将凌迟永远革 除.
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 ①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 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 ②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 妻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妻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 ③凶残与不人道之罪.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 视听犹存" 陆游) 视听犹存".(陆游) "陵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
余 陵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 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断其闭, 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断其闭,出其 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 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 音滦,切成小片的肉. 已." (脔:音滦,切成小片的肉.菹: 音租,切碎) 音租,切碎) "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四肢分落而 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 呻痛之声未息" 呻痛之声未息".
王婆:王婆贪贿说风情,唆令男女故失人 王婆:王婆贪贿说风情, 伦. 方腊:凌迟处死.鲁智深"遇腊而执". 方腊:凌迟处死.鲁智深"遇腊而执" 金圣叹因哭庙案被凌迟处死. 金圣叹因哭庙案被凌迟处死.
【刘谨】 明武宗时,大宦官刘谨谋反,被凌迟处死, 明武宗时,大宦官刘谨谋反,被凌迟处死, 刘谨谋
反 灭族. 灭族. 皇上下旨,将刘谨凌迟3日.凌迟刀数依惯 皇上下旨,将刘谨凌迟3 例应是3375 3375刀 10刀一歇一吆喝 刀一歇一吆喝, 例应是3375刀,每10刀一歇一吆喝,头一 日按例该先割375 375刀 如大拇指甲片, 日按例该先割375刀,如大拇指甲片,在胸 膛左右开始剐起. 膛左右开始剐起.
第一天剐完,晚上,把刘谨押解到顺天府 第一天剐完,晚上, 宛平县临时监禁,刘谨还吃了两碗粥. 宛平县临时监禁,刘谨还吃了两碗粥.据 说最后剐了4700 4700刀 ——真是千刀万剐 真是千刀万剐. 说最后剐了4700刀,——真是千刀万剐. 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 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 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石达开】 大渡河兵败,石达开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 大渡河兵败, 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 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 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 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 秉章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 秉章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 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石达开遭 同治二年(1862) 受凌迟. 受凌迟.
袁崇焕】 【袁崇焕】 广东省东莞人,明万历47年(1619年)中 广东省东莞人,明万历47 47年 1619年 进士.万历45 45年 努尔哈赤起兵攻明, 进士.万历45年,努尔哈赤起兵攻明,逼 近山海关. 近山海关. 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13 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 明军广宁大败, 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失守 多座城失守, 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失守,明朝边 关岌岌可危. 关岌岌可危.
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 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 四年之后,袁崇焕带兵1万人驻守宁远,努 四年之后,袁崇焕带兵1万人驻守宁远, 尔哈赤率兵13 13万 前来攻打,大败而回, 尔哈赤率兵13万,前来攻打,大败而回, 努尔哈赤被明军大炮打伤,不久郁郁死去. 努尔哈赤被明军大炮打伤,不久郁郁死去. 后来, 后来,
袁崇焕又接连击败努尔哈赤之子皇 太极,声名大震. 太极,声名大震.
崇祯即位后拜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蓟,辽 崇祯即位后拜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蓟, 督师.崇祯2年皇太极率领大军, 督师.崇祯2年皇太极率领大军,绕过袁崇 焕驻防的辽东,直抵北京城下. 焕驻防的辽东,直抵北京城下. 袁被迫千里驰援,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10 袁被迫千里驰援,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10 多万大军对阵于广渠门外,袁本是儒将, 多万大军对阵于广渠门外,袁本是儒将, 但此时也披上甲胄,临阵督战, 但此时也披上甲胄,临阵督战,并击退后 金军队. 金军队.
生性多疑的崇祯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 生性多疑的崇祯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 认为袁是内奸,将袁逮捕入狱. 认为袁是内奸,将袁逮捕入狱. 1630年8月16日,46岁的袁被以极刑凌迟处 1630年 16日 46岁的袁被以极刑凌迟处 被整整刮了3543 3543刀 死,被整整刮了3543刀.京城百姓无不恨 之入骨,于是, 之入骨,于是,袁崇焕的行刑场面极为惨 万人空巷,盛况空前,群情激愤. 烈.万人空巷,盛况空前,群情激愤.
明末散文家张岱的《石匮书后集》记载: 明末散文家张岱的《石匮书后集》记载: 割肉一块, "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 音蛋, 刽子乱扑, (音蛋,吃)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 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 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 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 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 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 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 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 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
据史料载,在行刑过程中,袁崇焕长叹不 据史料载,在行刑过程中, 虽然皮骨已尽, 心肺之间, 已,虽然皮骨已尽,但"心肺之间,叫声 不绝,半日而止" 血肉模糊的头颅, 不绝,半日而止".血肉模糊的头颅,被 悬于高杆"枭首示众" 悬于高杆"枭首示众". 当天晚上,袁崇焕部下一位佘姓谋士冒诛 当天晚上, 九族之险,将袁崇焕准备"传视九边" 九族之险,将袁崇焕准备"传视九边"的 首级偷回家中,掩埋于自家后院. 首级偷回家中,掩埋于自家后院.隐姓埋 名守候袁灵整整155 155年 名守候袁灵整整155年.
【宫女】 宫女】 明朝时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因行刺皇帝未 遂被判凌迟. 遂被判凌迟. 在刑场上,刽子手们挥舞轻刀,演出庖丁 在刑场上,刽子手们挥舞轻刀, 绝技,凄呖的叫声嘶心裂肺惨绝人死寰, 绝技,凄呖的叫声嘶心裂肺惨绝人死寰, 女子先要割除乳房,然后高高举起, 女子先要割除乳房,然后高高举起,引来 万众喝彩. 万众喝彩.
再把身上的肉,割成了首尾相连的长串花 再把身上的肉, 瓣条,一条一条包好扔在旁边的筐里. 瓣
条,一条一条包好扔在旁边的筐里. 行刑中总有人递上馒头,用于擦干血 行刑中总有人递上馒头, …….刑毕,监官最后验证了所割刀数, 迹…….刑毕,监官最后验证了所割刀数, 交差扬长而去. 交差扬长而去.
而这边却是曲终人不散,围观百姓纷纷涌 而这边却是曲终人不散, 上前来争购割下的人肉.回家生啖其肉, 上前来争购割下的人肉.回家生啖其肉, 吃染血之馍,烧皮骨之炭而啖之…… ……. 吃染血之馍,烧皮骨之炭而啖之……."
红契:宋代土地私有权的凭证称作"红 红契:宋代土地私有权的凭证称作" 契". 指挥:宋朝中央官属对下级官属发布的具 指挥: 有法律效力的指示或决定. 有法律效力的指示或决定.
理雪:古代指定案后由犯人或其家属申诉 理雪: 另行审理以求理冤雪诬的制度. 另行审理以求理冤雪诬的制度.
翻异别推制:宋朝的一种特别审判制度, 翻异别推制:宋朝的一种特别审判制度, 即犯人推翻原来口供时重新审判. 即犯人推翻原来口供时重新审判.翻异就 是犯人推翻了原口供. 是犯人推翻了原口供.别推是换人重新审 又叫"别勘" 移推" 别鞠" 理,又叫"别勘","移推"和"别鞠". 宋朝法律也对推翻口供有限制, 宋朝法律也对推翻口供有限制,一般不能 超过三次,如果随意推翻口供, 超过三次,如果随意推翻口供,在别推时 要加重刑罚. 要加重刑罚.
务限法:是唐宋时期的一种审判制度,主 务限法:是唐宋时期的一种审判制度, 要是规定在农忙季节禁止民事诉讼, 要是规定在农忙季节禁止民事诉讼,以免 影响生产. 务就是指农务, 影响生产. 务就是指农务,即农业生产劳 具体期限是: 动.具体期限是:农历每年的二月初一开 始,叫"入务",即进入了农忙季节,到 入务" 即进入了农忙季节, 九月三十日结束. 这一段时间是务限期, 九月三十日结束. 这一段时间是务限期, 在这个期限内, 在这个期限内,各个州县官府停止对于田 债务,地租等民事案件的审理. 宅,债务,地租等民事案件的审理.到了 十月初一时,叫做"务开" 十月初一时,叫做"务开",这时才可以 受理民事案件. 受理民事案件.
审刑院:这是宋朝初期的一种审判复核机 审刑院: 复查大理寺所断案件. 关,复查大理寺所断案件.
鞫谳分司:鞫指审理,谳指判案,鞫谳分 鞫谳分司:鞫指审理,谳指判案, 司就是将审与判二者分离, 司就是将审与判二者分离,由不同官员分 别执掌. 别执掌.宋朝中央和地方都实行鞫谳分司 制度. 制度.
宋朝法医学的发展达到新的水平,宋慈编 宋朝法医学的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的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著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要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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