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 奖罚有据
“约法三章”,出自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高祖刘邦初入关,约法三章,对其政权巩固和赢得民心产生了极其重要和深远意义。后世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古人都懂得做事情特别是成就一番大事业都必须制定法规制度的重要性,以维护正常的社会或公共秩序。
担任班主任工作以来,一直认为惩罚是必不可少且效果颇佳的教育方式。学生有了过失,违反了校规校纪,就应该受到必要的惩罚。只有受到惩罚,学生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健康地成长。
当然,惩罚学生是有学问的,总结了四个原则:先定要求再处罚,切忌不教而罚;犯错之后,立即惩罚,不搞“秋后算账”;惩罚不搞株连,惩罚完毕,一切就算过去;言出必行,树立威信。这四个原则中,第一条至关重要,只有制订出教师满意、学生认可、操作性比较强的班规,师生的“约法三章”才能有效地执行。
具体做法是,每接手一个班,就专门召集一次班会,在学校校规的基础上,让学生集体讨论并制订班规。经过讨论形成班规草稿后,全体学生投票通过后,学生每人一份,照章行事。
班规内容涉及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具体,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比如,为配合学校的量化管理,班规中规定:学生上课、自习期间打瞌睡、说话、抛纸条每次扣1分;上课、自习期间阅读与学习无关的书刊或听音乐,每次扣1分;故意扰乱课堂秩序,扣3分;未按时完成作业,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累计一学期扣分达到10分者,班级内通报批评;达到20分者,取消评优资格;达到30分者则交学校处理,给予纪律处分。
当然,有扣分,就有奖分。比如,学生一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则奖1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奖2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奖5分;作业质量好,无缺交、迟交者,一学期一次性奖3分;每月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奖2分。这些扣分和奖分,都由纪律组长记录在案,真正做到奖罚有据。同时,对那些特别调皮的学生,一方面鼓励他们近期的良好表现,另一方面提醒他们该注意哪些问题,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积极支持老师的工作,维护好班级秩序。
实践证明,约法三章奖罚有据,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教师尤其不能对学生实施“心罚”。让学生自己制订班规,并严格执行,
不仅可以激发学生遵规守纪的内在动力,还让学生增强了分辨是非的能力,为以后自觉遵纪守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