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日最新:2016年榆次区小学初中入学时间及学区划分
榆次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
<城区>适龄儿童就近人学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市教基字X2016] 10号)相关规定,全区小学严格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初中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原则招生。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凭户籍本、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经区教育局确认并按学区划分后,入小学或初中。
一、关于相关证件的要求
(一)户籍本是确定榆次城区人口的依据。凡属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适龄儿童(初中不限年龄),户籍为榆次城区(小学包括王湖、南沟、郭家堡、南关村民子女,初中包括王湖、南沟、南关、大东关、小东关、直隶庄村民子女)居民子女,在城区学校安排就读。
(二)住宅房产证是城区学校划片的依据。所提供的房产证必须是适龄小学(初中)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所有。有房但无房产证时须出具住建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协议书(合同)和购
房票据或银行贷款抵押手续(还贷手续)、入住信息。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住房不作为就近划片的依据。
二、关于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由于榆次一中、榆次二中、榆次五中、太行小学、逸夫小学、寿安里小学、晋华小学、安宁小学学区的学位已饱和,故2015年6月30 a以后片内新建并具备入住条件的榆次籍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小一、初一新生入学,不能在本片区内学校就读,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回迁户除外)。
(二)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的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所有,其父或母的房产份额须占so%以上(包括5)% ),方可分配到
相应的片区内学校就读。
(三)适龄儿童父母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学区内就读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
2.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凡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教育局根据学位情
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四)购置二手房,必须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子女才可以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且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五)榆次城区户籍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其住房为亲戚房产,均按租房户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六)榆次城区户籍,其住房新近拆迁,并有市、区安置办协议书,按协议书迁入地安排就读。
(七)榆次城区户籍,其住房属父母单位的平房(包括内部周转房及房管局公房),末出售且无房租,可提供父(母)工作证、社保卡、供热公司缴费票据、水电费票据等,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八)榆次城区户籍,小学在外地就读,初中回榆次就读的,可提供小学毕业证、学籍卡、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分配到片区内相应的学校就读。
(九)榆次农村户口,于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上学并建学籍,初一新生三年后可以享受优质高中下校指标。
(十)住房在榆次城区,并于206年6月}0日前迁户为榆次市民(含榆次农转非)的,初中生提供户籍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及学籍卡等证件,到相应的学校就读,小学就近入学。
(十一)非榆次户籍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
1、开发区市民户口,父母一方为榆次区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大型国企长期合同工),在榆次城区有住房并持房产证,按榆次城区居民子女安排入学。
2、其父母单位为流动单位(铁路、地质勘探、电建等部门),在榆次城区有住房并持房产证,按榆次城区居民子女安排入学。
3、其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榆次城区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大型国企长期合同工,包括榆次农村户籍),并在城区有住房持房产证的,按榆次城区居民子女安排入学。
4、其父母离异,其中一方为榆次城区户籍且有房产证,可提供孩子出生证、有关监护证明及户籍本、房产证,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5、其父母一方为榆次城区户籍,孩子是外地户籍,可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户籍本及房产证,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6、其他情况可参照上述4,5条安排。
三、关于特殊群体的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只限榆次籍以外)凭户口本、身份证及在榆次城内务工合同(或务工证明、营业执照)、预防接种证、在城内居住公安局发放的临时居住证,小学生到
相对就近的新华小学、锦纶路小学、五处小学、道西小学、振兴小学、顺城街小学、花园路小学、泰山庙小学、郭家堡小学、潇河湾小学、南沟小学就读,初中生到相对就近的榆次四中、榆次六中、榆次八中、榆次十中、晋华中学、王湖中学、郭家堡中学、进城中学、源涡中学就读。务工子女和当地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教育局凭上述证件备案。
2、依据《晋中市驻地部队现役子女入学暂行规定》(市基教【2009 ] 3 0号),子女入小学、初中。可以凭现役证件,按榆次居民子女安排就读。革命烈士子女、现役立二等功者和现役飞行员子女,可根据家长意愿选择护送方便的学校就读。
3、寄住在本区的华侨子女在其监护人居住地就读义务教育的,凭县级以上政府侨务办公室提供的子女身份证明,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等证明,按榆次居民子女安排就读。
4、保证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按时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食宿要求。公办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残”(智力、听力、视力)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5、王湖、南沟村村民,2016年6月30日前举家迁入户口的,其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可以按本村村民子女分到相应学校就读。北关村民子女上学凭父母的股民证、户口本,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榆次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招生办法
农村学生以乡镇划片就近入学。城市小学、初中应届生按监护人住房划片就近入学。国家级体育传统校晋华中学可招10%的体育特长生,有关档案资料要提前报审批组审批后作为备案依据。
二、招生程序
小学:
(一)小学招生程序
1、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
2、教育局组织适龄儿童资格摸底。
3、学校招生计划申报后教育局批复。
4、教育局划分各小学校学区,报市教育局。
5、各学校发招生通告。
通告内容:学区范围、招生条件、招生规模、招生人数、报名时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还要出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
6、家长根据报名条件报名,学校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户口本、住房证),并入户调查。
7、各学校将初审情况报区教育局复审,批复后教育局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8、学校均衡配置各班教师,报教育局备案。
9、教育局电脑随机分班,班主任抓阉分配。
10、学生入学报到。
11、电子备案。
(二)全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 17日至19日,持相关证件报名(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报名)。
学校在优先保证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可就近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8月2。日至25日,教育局复审。
3、8月26日至27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采集学生信息。
4、8月28日,教育局组织小学电脑分班。
5、9月1日,新生入学。
6、 9月3。日前,电子备案。
初中:
(一)初中招生程序
1、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
2、认真做好招生前的政策宣传工作。
3、教育局组织适龄儿童资格摸底。
4、学校申报招生计划,教育局批复。
5、教育局划分初中学校学区,上报市教育局。
6、向社会公布招生划片区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住子女的入学条件。
7、各学校公布招生通告。
通告内容:学区范围、招生条件、招生规模、招生人数,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到等时间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还要出示外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
8、学校均衡配置各班教师,报教育局备案。
9、组织新生文化知识测试。
10、教育局计算机随机编班,班主任抓阉分配。
11、电子备案。
(二)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6日,由区教育局给全区各初中学校下发2016年初一新生名单;各初中学校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并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新生到所在的小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