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目 录
一、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 演习制
度
四、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 定期报检制度
六、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 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八、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九、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 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一、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
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
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
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
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部门考核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
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
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
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
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
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
案;
第二条 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
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
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
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 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
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
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
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
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 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
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
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 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
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 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
患的发生;
第八条 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
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
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
期自行检查记录;
D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五、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
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
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
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
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
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
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
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
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
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六、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
其掌握操作技能、了解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持证
上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七、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
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
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
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接班日报记
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
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
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e.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
记录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八、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
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
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
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
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
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
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
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
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
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九、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
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
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
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
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
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
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
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
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
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
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
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
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
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
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
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
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
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
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
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
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
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
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
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
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
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
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3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使用单位或所有者发生变更,新的使用单位或新的所有者应当
在变更后30日内向当地登记部门办理新的登记手续,同时变更注册
登记标志;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的30日内告
知原登记部门;
3报废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的30日内到原登记部
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注销;
十、行车工操作要点
1、行车工需经训练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自上岗操作,未经专
门训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防护保险装置是否
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
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
应立即停车;
4、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手扶梯里行走和上下;
5、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上有人或
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件在人头上经过,吊运物件不得离
地过高;
6、检修行车时,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把各遥控器拨到零位,
断开闸开关,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标志;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
件;
8、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
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
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1、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
应先鸣铃;
12、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
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3、当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
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换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
开关;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
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
报废标准,见附录2、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
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
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
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
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
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
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
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
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
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1:2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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