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业跳槽注意事项
同行业跳槽注意事项
第一:跳槽原因要确定。
跳槽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收入、福利、住处距离、人际关系等等,你要确定
好你的跳槽原因,而不是觉得工作无聊或者是觉得学不到东西就要跳槽,要知道
换行换职位都是要慎重的。
第二:跳槽次数要控制。
不是说跳槽不好,但是频繁跳槽真的不好。没有一家公司的老板愿意要一个
做不久的成长好就走的员工。所以,呆在一家合适的企业做的长久一些做出点成
绩出来,直到你有了跳槽的理由。
第三:自身条件要过关。
跳槽之前要评估一下自身的条件,条件包括你在这一行业的能力如何,你在
这一行业有什么样的业绩或者你要换的行业里你的能力和你的业绩。不要夸大你
的能力也不要夸大你的业绩,自己评估要少估。
第四:公司关系要搞好。
跳槽不是意味要和原来的公司没有联系或者是关系要闹僵,如果你决定跳槽
的话,也是要和你的领导你的老板还有你的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谁也不知道你
以后会不会和原来公司再打交道啊。
第五:职位职责要清楚。
对于跳槽的职位和职责一定要有个明确的确定,不能说跳槽就是换行业换职
位,一定要有个合理的职业生涯发展,而这个发展是缓慢向上的,这样的跳槽才
是适合你自己的。
第六:洽谈薪资要合适。
选择跳槽之前要和即将入职的公司洽谈好你的薪资,如果跳槽仅仅是为了薪
酬的话,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不能只看眼前不看长远的啊。如果不是为了薪酬,
也要有一个符合自己自身条件的薪酬待遇的。
第七:交接工作要做好。
跳槽的单位选择好,其他条件也都谈妥之后,确定好入职时间就可以进行辞
职交接的程序了。如果将交接内容做的很完美的,原公司对你有个非常好的印象,
将来有合作之类的也会首先考虑的。
同行业跳槽的规定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
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
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
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
长不得超过 6 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
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
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
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
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
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劳动合同期
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
上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的
情况。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见习期
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
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
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根据原劳动部 1996 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
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
期限执行。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
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
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
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
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
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
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国雇员,须通过国家特许的外事服务机构办
理。就是说,法定雇主只能是国内的外事服务机构,雇员只能先跟这些机构签订
劳动合同,再由他们 “ 派 ” 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国公民绕过外事服务机构,
直接与外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
院将不予受理。理由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争议处理条例》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
动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辞职与解聘
辞职与解聘的区别在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
动合同的,是辞职;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解聘。根据《劳
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
济补偿金。
5、发生劳动争论时应该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
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服
的,应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争议发
生之日 ” ,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超过仲裁时效的,当事
人将丧失胜诉权。换言之,除非对方愿意承担责任,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无法
实现。
跳槽对个人发展利弊
跳槽的弊端:
1、让用人单位对你缺乏信任感。过于丰富的履历表让用人单位产生担心,
担心你干什么都没有长性。 同时会让家人没有安全感,你经常处于变换工作的
过程中,会让家人为你的前途担心,让他们缺乏安全感;
2、事业发展缺乏持续性,使自己找不到职业方向。今天在这家公司干这个,
明天到另一家公司干那个,最后你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了。 表面上看你什
么都干过,换一种说法就是:没有一技之长。人才市场上需要的是专家,而不是
杂家;
3、随着年龄的增长,事业上越来越没有发展空间。除非你在某一领域有特
殊的才能,打工的人是越老越不值钱的。随着你年龄的增长,找工作就会越来越
难,如果超过40岁,找到新工作的可能性就接近于零了;
而跳槽的好处在于:
1、有利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一个人在事业上要有所建树不能吊死
在一棵树上。不断优化自我、敢于跳槽,是一种新型的就业观念,它有利于人才
的优化组合,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2、有利于丰富和积累工作经验。对于一个人来说,通过频繁的跳槽,在充
分展示自我、发挥才能的过程中,能够在各种类型、各个岗位的工作中,积累各
种经验。而这种经验,在单一型的企业或者说单一型的工作中是不可想象的。同
时,这种经验的积累过程也是一个人发展提高的过程;
3、有利于提高自己的身价。要想获得高薪,跳槽常常是一个最普遍也最简
便的好办法。在市场经济中,人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谁出的价高就给谁打工,
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0:46: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851556171810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同行业跳槽注意事项.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同行业跳槽注意事项.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